河北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 打造冀北清洁能源基地
河北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 打造冀北清洁能源基地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调整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
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坚持“增气减煤”同步,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管道气覆盖范围。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全部电力装机比重达到60%左右。
详情如下: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规划。
一、继往开来,全面开启美丽河北建设新征程
(一)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
“十三五”以来,河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大力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列入《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主要任务完成良好,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全部达到规划目标要求。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蓝天保卫战取得关键性胜利。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城乡联治,紧盯目标任务,狠抓短板弱项,统筹推进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增绿等重点任务,着力构建明晰的责任追究体系,主动设定严于国家标准、高于国家要求的措施,强力组织开展系列攻坚行动,打出一套标本兼治、主攻治本“组合拳”。2020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44.8微克/立方米,未达标地级城市PM2.5浓度47微克/立方米,分别比2015年下降40%和40.5%;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69.9%,较2015年提高12.6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11天,较2015年减少24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47.5%、32.7%。
碧水保卫战取得明显成效。突出抓好白洋淀流域治理、工业污水达标整治、渤海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74个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66.2%,较2015年提高27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累计下降43.2个百分点,实现全消除;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22.4%、23.2%。白洋淀水质实现全域Ⅳ类、局部Ⅲ类,密云水库上游潮河、白河出境断面和于桥水库上游沙河、黎河出境断面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2018-2020年,连续三年近岸海域国考点位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净土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源头治理和风险管控,全面摸清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受污染耕地全部实行分类管理,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及布局不断优化,“洋垃圾”实现零进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要求,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生态环境支撑能力明显增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划定并调整生态保护红线,编制完成“三线一单”,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大力实施“三北防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草还林轮牧、绿色矿山等一系列生态建设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被联合国授予“地球卫士奖”,迁西县、井陉县分别获得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经济社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不断优化能源和产业结构,深入推进交通和城乡低碳化建设,持续增加生态碳汇,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能源消费总量得到有效管控,煤炭消费占比由82%下降到74.4%,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7%,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5年累计下降25%以上。
(二)生态环境保护迎来新机遇。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进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阶段,实施重点行业减污降碳行动,构建绿色清洁能源生产供应体系,推广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实现绿色制造技术突破,将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也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从末端向源头、从单因子控制向协同控制转变,为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深入实施创造新的历史机遇。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大运河文化带等加快建设,给河北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战略支撑和强大动能。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的落地见效,促进生态环境支撑水平大幅跃升,从组织推动、要素保障、资源整合、资金投入等方面,为“十四五”时期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带来重大机遇。
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等制度措施。省级层面先后成立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10余个生态环境领域议事协调机构。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修订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科技创新对生态环境保护发挥更加显著的促进作用。河北省加快实施科技强省行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储能技术、5G通信、遥感监测等新技术新业态的研发应用,将对产业结构、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产生革命性影响,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与节能减排,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推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三)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生态环境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全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玻璃和陶瓷六大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占工业排放总量一半以上,全省煤炭消费量位居全国第4,能源消费强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6倍,公路运输占货运总量比重高于全国13.4个百分点,重点城市“化工围城”“城中有钢”“煤电围城”问题亟待解决。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尚不稳固。部分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于全国后十名,臭氧污染问题日渐突出。部分老旧城区雨污混错接问题仍存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不高,重点流域生态用水总体短缺,尚未形成稳定的自然修复能力。污染耕地难以恢复为健康土壤,工业用地腾退带来新的风险管控压力,新污染物的环境风险逐步显现,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问题时有发生。
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不强。森林、湿地、草原等生态资源主要集中在燕山、太行山、坝上地区和沿海地区,中度以上生态脆弱区域占全省面积42.5%,地下水超采问题突出,人均湿地占有面积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生物多样性及生物安全保障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需加快提升。绿色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够有力,有利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经济政策和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农村清洁取暖和垃圾污水治理长效运行机制有待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现代化手段和能力不足。新冠疫情防控对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面对机遇与挑战,必须锚定2035年美丽河北建设目标,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谱写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画卷贡献力量。
二、目标导向,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河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落地实施,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快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和绿色低碳、生态优美的现代化河北。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统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集中攻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技术、政策、管理创新力度,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如下:
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优良天数比率持续提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功能初步得到恢复,海洋生态环境稳中向好,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地体系逐步完善,塞罕坝二次创业取得新成果,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危险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环境风险有效管控,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形成。生态环境监管和应急能力短板加快补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十四五”规划指标包括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四类共1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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