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5年实现储能系统全面市场化
山东:2025年实现储能系统全面市场化10月21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储能作为能源发展的新业态,既能提高低谷用电
10月21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储能作为能源发展的新业态,既能提高低谷用电负荷,又能提高高峰供电能力,是解决当前电力运行面临问题的最为有效措施。发布会上,省能源局副局长邓召军介绍了山东省在储能发展方面的工作规划。
随着山东省新能源装机比例迅速增加,省外来电送入电力大幅提高,以及煤电机组供热改造不断提速,山东电网调峰形势较为严峻。煤电机组日内启停机调峰、特殊时期弃风弃光趋于常态化,亟需增加调峰资源和丰富调峰手段,提升电网调节能力。储能系统既能提高低谷用电负荷,又能提高高峰供电能力,是解决当前电力运行面临问题的最为有效措施。因此,山东省把发展储能作为全省能源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之一,典型示范,重点突破。
据了解,今年9月,全国首个利用退运电池建设的独立储能电站在莱芜口镇建成运营,每天可存储新能源电量约4500度,相当于为600户居民的小区持续供电1天,节约标煤1.4吨/天。该电站主要是从山东全省各地收集变电站、通信机房、实验室等场所退运电池,通过创新引入修复技术,对退运电池进行全面修复,修复后的电池能够达到原容量的95%以上,延长了3年左右的使用周期,实现“化废为利、变害为宝”,为山东全省储能技术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截至目前,依托新能源场站,山东省在德州、泰安、滨州、烟台分别建成了4个电化学储能项目,总规模21兆瓦/42兆瓦时。
邓召军表示,下一步将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台加快推动储能发展相关政策,争取利用5年时间,基本形成符合山东实际的储能技术路径,储能系统配置规模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储能产业规模和企业竞争实力大幅提升,支撑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试点示范(2020-2022年),通过政策引导储能起步,依托示范项目探索储能商用模式,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第二阶段,全面市场化(2023-2025年),在电力市场成熟稳定、储能设备价格大幅下降、配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的基础上,通过政策退坡机制,推动储能应用全面进入市场,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储能发展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