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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调研宁波垃圾分类:成效良好走在全省前列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4-11 16: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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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调研宁波垃圾分类:成效良好走在全省前列4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徐纪平,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戴均玺,省建设厅副厅长张奕

4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徐纪平,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戴均玺,省建设厅副厅长张奕等率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甬调研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敏,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俞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综合执法局局长郑一平等参加。

▲李学忠在“搭把手”分拣中心视察

上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分两小组,实地考察了鄞州区姜山镇“搭把手”分拣中心、都市丽湾小区、顺丰速运河清北路店,奉化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西坞街道金峨村、张家岙垃圾填埋场、龙津尚都二期、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等地,了解城乡垃圾分类处置、源头减量等情况。

下午,调研组与部分人大代表、相关从业单位负责人、街道社区负责人、居民群众等进行座谈,听取他们对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和有关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相关负责人与人大代表主要有以下几点建议:应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打造统一宣传战线,进一步培养市民分类意识;对出租房与一户多租现象进行具体分析,解决垃圾分类难点问题;加强检查力度,奖优罚劣,增加民众垃圾分类积极性;增加物业及保洁培训次数,确保物业、保洁懂分类;加强财政资金支持,继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调研组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等情况的汇报。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有力促进了我市依法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城镇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88.5%,城镇资源化利用率达86%,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去年各季度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考核中,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均位列前三名。

李学忠副主任对我市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李学忠副主任认为,宁波市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依法有效有序开展垃圾分类处置,取得了良好成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李学忠副主任指出,下一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这一“重要窗口”不仅在战“疫”,也在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工作是城市形象与面貌的外在体现,我们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要把工作标杆拉高,不仅在省内比在国内比,也要在国际上比。

李学忠副主任指出,垃圾分类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薄弱环节,加快补齐短板。

对宁波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有以下几点建议:

1.源头减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倡议少使用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同时以顺丰速运快递包裹、快递单的变化为例,鼓励减少包装。

2. 回收利用。加快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减轻末端处置压力。

3. 设施建设。加快设施体系建设,进行体系化、链条式、系统化布局。

4. 模式创新。尝试推进一揽子打包模式,在乡镇收运、转运等方面采用统一处置方式,加强工作效率。

5. 法规制度。加强法规制度落实,确保执法必严。

会议最后,李学忠副主任对宁波垃圾分类工作作出肯定,认为宁波走在了全省前列,期待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在源头减量、回收利用、设施建设、模式创新、法规制度落实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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