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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长丰县北城世纪城朋友加入传销,经一过我劝说要退出,但里面要走七天流程,一天要见四个人,每个人都

来源:江南娱乐-意甲尤文图斯亚
时间:2024-08-17 15: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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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长丰县北城世纪城朋友加入传销,经一过我劝说要退出,但里面要走七天流程,一天要见四个人,每个人都热心网友:我本人亲身经历,就合肥蜀山区稻香路某小区六楼有个传销窝点,是被亲人骗过去

热心网友:我本人亲身经历,就合肥蜀山区稻香路某小区六楼有个传销窝点,是被亲人骗过去的,开始带你都处去参观,三天后带去了解所谓的生意,不断给你洗脑讲解,共亲身经历七天,时间也不算长,同吃同住,环境破旧,简单的家具和床垫,准时吃饭和返回住处,行动三人一组,从不单独行动,经过几天发现他们真是传销,经过考虑后,晚上我报警向派出所举报,想不到结果第二天警察行动了,并查封了这间屋,我也把朋友带回广州,6月15日到广州东站平安回到家。这次幸福的是警察神速破案,真很感谢民警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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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1.单纯凭上述描述无法确定其是否属于传销范畴,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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