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国发[1978]104号文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即: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

首页 > 专家说

关于锅炉工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事项

来源:江南娱乐-意甲尤文图斯亚
时间:2024-08-17 11:34:31
热度:

关于锅炉工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事项【专家解说】:">1、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国发[1978]104号文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即: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

【专家解说】:">1、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国发[1978]104号文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即: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当退休。这只是文件的规定比较原则,通常在执行过程中,必须由行业主管部门将本行业拟定的特殊工种名录,报劳动部批准后才能执行。也就是说即使按上述规定最少也要到55岁才行。
2、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后,退休金的计发办法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与工龄没有了直接的关系,而是与员工的缴费年限和缴费的总量有直接关系。即使你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要实现起来有一定的困难,一是你所从事的工种是否经过批准为特殊工种,二是因为现在社保部门因为统筹基金不足,对提前退休卡得非常严,如果你真想提前退休,那不是单位给不给你退的问题,而是要拿着你的档案到社保部门由他们审查,能不能退由他们说了算。
3、由于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变,现在的员工都不愿意提前退休,晚退一天可多交一天的保险费(单位和个人都交,单位交大头),退休金也可多一分,因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多少与退休金的多少有直接关系。上面我说了,社保也不愿意你提前退,倒是用人单位希望员工早退,退了到社保龄养老金,单位少支付一份工资。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