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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清洁工程资金可以直接拨付到村帐上吗

来源:江南娱乐-意甲尤文图斯亚
时间:2024-08-17 09: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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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清洁工程资金可以直接拨付到村帐上吗【专家解说】:仁沐鹰很火、 2012年度,在巩固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全县新选择了235个自然村点、3个集镇,按照统一村镇布点、统一操作模式、统

【专家解说】:仁沐鹰很火、 2012年度,在巩固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全县新选择了235个自然村点、3个集镇,按照统一村镇布点、统一操作模式、统一财力支持、统一奖补标准的原则,在省、市、县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由县清洁办和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实施。235个村点是:①2012年度75个省批新农村建设村点和30个县自建村点;②130个下年度新农村建设预备点(非新农村建设村点)。3个农村清洁工程集镇为2012年实行村镇联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集镇,有县住建局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我县2012年度农村清洁工程集镇。 三、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 (一)资金筹措。2012年度,继续实行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投入,足额列入各自的年度预算,并在规定时间内,即省财政资金在2012年第一季度内,市、县财政资金在2012年第二季度内,足额拨入县级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户或专帐,并在县级专户或专帐内采取农村清洁工程资金专页作账,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拨付程序和报账等参照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补助标准。2012年度75个省批新农村建设村点和30个县自建村点作为当年的农村清洁工程村点,每个村点从20万元直接统筹资金中列支8000元用于垃圾无害化处理; 130个下年度新农村建设预备点(非新农村建设点),每个村点(50户为一个村点计算)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1:4的比例进行分担,即省级财政补助每个村点4000元、市级财政补助每个村点不少于800元、县级财政投入每个村点不少于3200元;农村集镇垃圾处理专项资金,由省住建厅按平均25万元/个的标准安排。 四、重点工作 (一)配强农村清洁队伍。根据集镇规模大小,按每4000m2各配备1名环卫工人和保洁员的标准,配强配足集镇环卫工人;每个自然村组建以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模范)为主要成员的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理事会,根据村庄规模大小,按照每30-50户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村庄垃圾清扫和环卫保洁员队伍。 (二)配齐农村清洁相关设施。每家农户要配齐“两桶一袋一窖(或一池)”,其中沤肥(沼气)池既可以是单户池,也可以是联户池或是整个村点农户共用的大型池;每个保洁员要配齐“一车一铲一钳一扫斗一扫把”等保洁用具;每个清洁工程村点要建设1-4个垃圾池,要设置垃圾分类棚屋和土建垃圾堆填点。棚屋要尽量利用村内现有的空闲旧房,内置若干个贴有标识、带盖的大塑料桶,用于暂时存放待处理的可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和送垃圾中转站等三类垃圾。集镇每个店面和住宅配备1个保洁桶,沿街两边每50米配备1个固定果壳箱,每300米建设1个垃圾池;每个乡镇配备1辆垃圾运输机动车,为每个环卫保洁人员配备1辆垃圾运输人力车及扫把、工作服、雨衣、手套、雨鞋、反光衣等工具和装备;每个乡镇垃圾中转站要全面启用,配置若干个可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垃圾大型塑料桶,设置一个建筑垃圾堆放点和若干个沤肥(沼气)池。2012年新农村建设村点需配备的保洁桶、垃圾运输人力车及反光衣等工具和装备,由县新村办通过政府统一采购的途径购买,并统一发放至各建设村点;130个非新农村建设村点的垃圾设施由各村点自行配齐。 (三)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 1、对镇容村貌开展集中整治 (1)集镇、村做到环境整齐、清洁,无暴露垃圾,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无乱涂乱贴,无乱拉乱挂等现象。 (2)集镇、村出入口主要道路硬化、平整,无沆洼、破损,两侧无暴露垃圾、无露天粪坑。村内主要道路硬化、平整,无沆洼积水,排水畅通,无污水横溢。 (3)集镇、村内商店、饮食店内外环境清洁,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有封闭的垃圾存放容器。无店外设摊、占道经营现象。 (4)集镇、村做到绿化、美化,有条件的集镇、村提倡修建绿化景点,提升环境质量。绿化、草坪养护良好,绿化带、草坪内无垃圾杂物、无杂草、无枯株、缺株。 2、动员农户搞好室内外卫生 (1)农户做到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几净,有卫生设施。庭院场地平整、清洁,房前屋后、户间巷道内无暴露垃圾。 (2)农户做到房前屋后物品(如柴草、建筑材料、缸瓮等)堆放整齐,无占道堆放、乱堆乱放。 (3)在广大农村推广三格式卫生厕,按标准建造化粪池,实现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实行家禽家畜圈养,禽畜粪便管理到位,无随地排放现象。 3、全面清理区域内水系 (1)水系通畅,水净面洁,无漂浮垃圾,无水生植物。 (2)水岸四旁两侧无杂物堆放,无杂草丛生,无暴露垃圾。 4、整治公路沿线环境卫生 (1)沿线公路出入口路面平整、无沆洼破损,公路路面及路基两侧清洁卫生,无暴露垃圾,两侧垃圾池(箱)管理良好,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满溢现象。 (2)沿线公路两侧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设摊点。 (3)沿线公路两侧行道树、绿化带养护良好,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 (四)建立健全农村清洁制度。 1、全面推行 “门前三包”制度。集镇居民、摊点、店面、村庄农户对户内户外环境卫生实行“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并实行垃圾袋装和定时定点倒放。 2、建立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建立“定保洁人员、定保洁经费、定保洁范围、定保洁标准”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采用聘用或投标办法,落实卫生保洁员。集镇、村庄环卫工人和保洁员负责责任区段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及全天候保洁工作。 3、建立党员干部卫生责任区制度。将村庄划分为若干个卫生责任区,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党员干部对责任区内农户门前屋后的卫生定期检查督促,确保整洁。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小组对党员干部责任区内的卫生情况进行每周一次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党员干部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 4、制定村民环境卫生公约。制定经村两委讨论,广泛征询村民意见,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村庄环境卫生公约。卫生公约应包括村民“门前三包”、垃圾收集投放、雨水污水排放;家禽家畜圈养,室内室外卫生等内容。并成为村民自觉遵守农村清洁工程规定的行为准则。 5、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引导农民将农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即:①厨余垃圾沤肥,转化为有机肥料或清洁燃料;②废弃电池、农药、油漆等有毒有害垃圾统一封存处理;③碎砖碎瓦、沙石、炉渣、石灰、水泥块等土建垃圾铺路填坑;④金属、塑料、橡胶、纸类、玻璃陶罐、毛发等可利用垃圾回收;⑤其它垃圾属植物类的农户自行就地焚烧或利用、属废弃化纤类的送县垃圾压缩站统一送市麦园处理场处理。 6、建立保洁经费乡镇统筹制度。建议乡(镇)人民政府对保洁员工资实行统筹,由乡(镇)经管站统一管理,每月由村理事会长、村书记(主任)、蹲村领导三方根据工作情况考核评定,由乡镇经管站打入个人银行专户,保洁员凭折到银行领取。 (五)建立完善工作目标责任评价体系。县新村办(清洁办)要将农村清洁工程列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督查考评和考核验收,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指导进展和实施情况并全县通报。乡镇要将村庄垃圾处理和环境保洁工作列入镇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将勤罚懒,工效挂钩。乡镇环卫所负责集镇环境卫生和集镇环卫人员工作情况的检查评比,实行保洁员工资奖金与检查评比结果挂钩;村民理事会、村书记(主任)、蹲村乡镇领导负责对村庄保洁员在岗在位、卫生清扫、保洁情况进行检查登记,按月总结评比,实行工资奖金等报酬与检查评比结果挂钩。 五、保障措施 1、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各乡镇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目标明确到村组,时间明确到月,责任奖惩明确到人。镇、村、组层层签订责任状,镇党政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驻村蹲点干部进行设岗定责,把责任目标进行量化细化到每名干部身上。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的主体是农民群众,因此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造声势,全面发动。县电视台要定期宣传报道农村清洁工程典型事例;各乡镇要进村入户宣传农村清洁的意义、垃圾处理方法,向每户农户分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并将《环境卫生公约》在每个自然村张贴上墙,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卫生意识、公德意识、文明意识、职业道德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和全民参与农村清洁工程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共同创造美好家园。 3、部门配合,多方联动。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目标要求,积极参与,密切协作。城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乡镇垃圾中转站的运行督导及转运垃圾的计量等工作;文明办、环保部门要抓好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工作;供销部门要做好农村可回收利用垃圾的收购工作和有害垃圾的封存;农业部门要抓好农村沼气建设技术指导和项目支持;教育部门要抓好农村中小学生的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充分利用主题班会课的时间对中小学生进行卫生健康教育、垃圾处理方法教育等,积极开展“人人行动,共建清洁绿色家园”活动,经常组织中小学生上街道、进村庄进行卫生清扫、环保宣传等,积极发挥中小学生在清洁工程中 “小宣传员、小监督员、小保洁员”作用;卫生部门要管好农村医疗机构的卫生和医疗垃圾的处理等。总之,要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强大工作合力。 4、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县财政将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先进集镇、村庄给予奖补;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垃圾收集、清运、保洁清运工作人员工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设施的消毒维护管理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5、严格督查,做好考评。市清洁办每季度对各地清洁工程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并在全市排名通报检查结果。县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将严格执行《安义县农村垃圾转运管理办法》(安府办发[2011] 25号),加强对农村清洁工作督促与指导,并将之列入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评范畴。同时,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实地督导、现场办公、调度会议等形式,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确保全县2012年度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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