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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垄断行业的分析{如电信,石油}这个课题写成论文

来源:江南娱乐-意甲尤文图斯亚
时间:2024-08-17 10: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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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垄断行业的分析{如电信,石油}这个课题写成论文【专家解说】:  改革垄断行业首先需要行业分析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 高 梁2006年10月23日破除垄断,是近期

【专家解说】:  改革垄断行业首先需要行业分析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 高 梁   2006年10月23日   破除垄断,是近期经济体制改革“攻坚战”的重点。200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36条”)。文件规定,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规定不准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参与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在加强立法、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和按规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以及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等。这一规定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文件发布一年来,人们对民营经济进入“垄断行业”的政策承诺反映很多,很多人认为,垄断实际上没有打破。特别对“非禁既入”原则没有真正兑现意见很大。   “36条”规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领域就可以向私人资本放开。但是,这是个原则性的规定。实际上,我国并没有关于行业准入范围的一般规定,“反垄断法”还没有出台,“竞争性行业”和“垄断行业”如何界定,某个行业处于何种状态算是“垄断”,都需要在操作层面上给以确切定义。   为什么民营企业进入一些行业这么不容易?“中梗阻”可能是一个重要因素。但通常所说的“垄断行业”包括多种不同行业,情况相差很大。用一个原因解释多个行业的“准入难”问题显然是不够的,必须有深入一步的分析。一是对各个“垄断”领域目前的开放准入情况应有一个客观的评价,二是对这些行业的技术经济情况要有具体分析,为什么开展竞争比较困难,三是在我国目前情况下,这些行业应该开放到什么程度。一般理解的垄断行业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民航、电力、铁路、军工等行业各自的技术特点是客观的进入门坎,或者需要分析,其中哪些是可竞争的部分,引进竞争后的效应如何,其他国家的经验和我国的条件等等。在此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或法规,才能正确地引进竞争,并实现公平的健康的竞争。只有在对特定行业进行具体分析的基础上,放开竞争才可能有操作性,仅仅一般地呼吁放开竞争或“非禁即入”显然是不够的。   第一,在部分垄断行业,正在进行放宽准入的改革。   近年来,各“垄断行业”实际上都在不同程度地进行改革,引进竞争,但各行业放开的情况有所不同。例如2002年以“厂网分开”为中心的电力改革,又如国防军工体系中某些部分的研发和生产任务试行向社会招标,民口(包括国有和民营)相当一批企业和院校以不同的形式参与了军工的投标,效果很好。   在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经营领域,如道路、上下水管线,绿地等,由于这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道路和管线网络具有自然垄断性),一般都属于非竞争领域,必须由政府向全体市民收费以维持其运转。传统的经营模式都是由政府的专业部门主管、投资和管理。近几年,一些城市的将部分非网络型、可以经营性收费的公共设施(如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向社会招标,再由政府授权民间企业特许经营,是很好的尝试。在城市基础设施的某些领域的投资、建设、经营业务,可以放开让民间企业竞争进入,有助于提高效率、节约成本,也让私人资本有利可图。   第二,不同的领域应该开放到什么程度,目前存在哪些主要问题,是需要认真讨论的。   关于石油石化行业。石油分为石油开采和石油化工两部分,石化部分早就开放了。一般所说“石油垄断”主要指石油开采。特别是近几年油价持续上升,利润高,“准入”的呼声也高。   在这里,问题的实质是:在法律上属于全民所有、关系国计民生的不可再生的矿藏资源的开采,是否准许私人企业进入和参与竞争的问题。   从准入门坎看,石油开采的前期工作耗资巨大,要进行大量的地质勘探和研究工作,分析地下油气藏的分布情况,规划生产布局,包括钻井、采油、储运,并不断提高油气藏的采收比例,牵涉复杂的技术问题。而且这些工作必须不断进行下去,才能保持有效益的工业开采。对一个特定地域来说,油藏的专有知识必然是排他性的,这也是对该地域开采权的排他性的根据。   石油矿藏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战略性的。在石油开采领域,是不是可以准许私人资本进入,允许到多大程度?回答这些问题,不能根据书本的理论,而是根据各国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战略目标。比如美国欧洲准许私人公司拥有油田,但必须置于国家的控制之下。一些阿拉伯国家拥有世界上最富有的石油资源,但对石油工业实行国家垄断。俄罗斯石油天然气储藏丰富,拥有世界探明石油可采储量的6%。俄罗斯在“休克疗法”时期曾将93%的油田卖给私人,但很快就发现,私人资本进入石油能源工业后,带来的不是良性的竞争,而是新兴财阀即“寡头”们的垄断。他们富可敌国,甚至到了企图操纵议会、左右政府人选的地步。这种情况,不论对行业还是对国家都不是好事,因为让私人垄断代替国家垄断,并没有增加国民的福利,反而使国家有限的战略性资源变成了为少数人获得暴利的工具,而国家却缺乏为全社会服务的资金。所以在能源资源日益稀缺的情况下,带有战略意义的矿藏资源是不应该由少数人控制的。而且由于这类工业的竞争力更多依赖于技术进步的推动,私人企业未必比国有企业更能有效地提高生产率。   关于电力、铁路等自然垄断行业。铁路和电力行业都是在网络上运行的系统,铁路网和电力网都是具有严格技术规范的物理网,这就是这类行业“自然垄断”性质的物理基础。电信行业原来也属于这一范畴,但自从无线电信大众化之后,电信的自然垄断地位就被淡化了。   上世纪80年代开始,欧美各国都启动了对铁路、电力、电信等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基本的潮流都是在可引进竞争的环节尽量引进竞争,准许行业外的资本和企业进入,基础物理网系统仍保持垄断地位。但是,这类行业的技术特点决定了,在运行中需要保持高度的全系统整体协调性,如电力网必须在任何时点保持电流电压的稳定性,铁路系统要求全路网运行的统一调度,等等。处理好个体效率、竞争性和整体协调性的关系,就是这类行业放开竞争后必须妥善解决的头等问题。   在电力行业,许多西方国家在改革中将发电、配售电这两侧向私人资本开放,甚至有些国家将电力网也交私人资本经营,但仍保留其地区垄断地位。我国自2002年启动了以“厂网分开”为主要内容的电力行业改革,在发电行业进一步放开了竞争,将原电力总公司拆分为5大中央发电企业和若干地方企业,并准许非国有资本进入发电领域。电网仍保持由国有垄断企业经营(分为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实行以省为主的管理模式);在配电一侧保留了现状。电力改革遇到了许多复杂问题,比如:如何保证电厂间的平等竞争、电价如何确定、区域电力市场如何建立等,正在不断探索改进。   在铁路行业,欧美各国都按“网运分开、引进竞争”的思路进行了改革。美国实行“按地区切块”式的竞争模式。西欧各国普遍将铁路运输向私人放开,但铁路网仍保留国家经营。惟一的例外是英国。英国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铁路改革中,不仅将客货运输放开竞争,连原来由国家经营的铁路网也交给私人经营,成立了私人垄断经营的铁路网公司。但是,这一改革的结果并不理想。由于私人公司更看重短期利润和上市业绩,为节约成本疏于对铁路的长期投资和技术改造,不太关心运输安全问题,且大量雇用缺乏经验、技术和责任感的临时工,管理能力又跟不上,结果列车晚点和差错率上升、铁路运行的安全系数大大下降。在私有化后的七八年中,曾出现多起重大交通事故,列车出轨相撞,造成严重人员伤亡(香港凤凰卫视主播人刘海若,就是在2002年5月英国的一次重大出轨事故中负了重伤)。事故频发,沉重打击了英国铁路运输业,客流量大大下降,运营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经过充分调研和社会讨论,全国得到共识:铁路网不能让私人经营。因为铁路网服务具有公益性,路网企业不能仅以短期效益为目标,必须把安全、正点放在首位,必须重视采用新技术。经过对“官营官办”“官营私办、协会监管”等几种方案的选择后,英国政府最终选择了将铁路经营权从私人公司手中收回,交给国有企业管理经营。   关于民航。很多人把民航笼统称为垄断行业,但这并不确切。首先民航具有明显的国家战略意义,其次民航具有资金门坎高、专业性强的特点,对安全性可靠性有着极高的要求。民航系统包括空域管理、机场、通讯、信息管理、后勤保障、航空运输服务、财务结算等,是一个高度复杂、高度精密协调的大系统。其中,空域管制是政府责任和国家主权,机场管理是公共服务领域,经营情况完全取决于航班数量和客流量,在航空业务量较小的机场是无利可图的。在空中客货运输服务领域,30年前,各国的民航公司基本都由国家垄断,在上世纪70-80年代,欧美开始放开民航运输领域的竞争,一时形成私人建设民航公司的热潮。美国刚放开民航运输时,很快出现了七八十家民航公司,但很快就发现多数企业因规模过小而无法维持。经过淘汰合并,最后形成十几家全国性的干线航空公司和一些地方性的飞支线的小公司,在细分的市场中各司其责。   中国民航早在1980年代就打破了原中国民航一统天下和政企不分的垄断制度,实行了航管、机场、后勤、运输分开,民航运输形成了六家国有大航空公司(北方、国际、东方、南方、西南、西北),各地方又陆续成立了若干小规模航空公司(海南、山东、厦门、四川、上海等地方航空公司)。后来发现,在我国容量有限的民航市场中,航空公司过多还是不利于竞争和管理。2001年经过再次整合,形成了目前三大国家级航空公司和地方航空公司并存的竞争格局。近几年进一步扩大了准入范围,已有若干民营航空运输企业加入了航班服务。航空运输实际上是一个微利行业,根据前几年的数据,平均客座率如不能达到65%就会亏损。在当前油价上涨、航空公司之间在旅游淡季竞相进行机票打折优惠,最近某些航空公司已出现亏损。实际上,民航业内反映最大的是航材和航油供应的独家垄断问题。   关于军工行业。这是一组为国防采购服务的行业,包含机械加工和诸多高技术制造业,根据各种产品专业化程度或不同用途,与国防的紧密程度有所区别。这类行业的准入困难,就多数情况看,不在于技术门坎,而在于其产品服务对象。所有国家的军工产业的核心部分都和国防战略有关,其技术发展计划和军事采购计划一般都是国家机密。   但是,这组行业的多数都具有军民通用性。严格划分外围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的界限是不合理的。比方说特殊钢厂,既可以生产战车和舰艇用钢材,也可以生产钻井设备、石油管道,锅炉用钢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军工企业应该参加民用市场的竞争,同时也应该准许民用企业参加军品订货的竞争。但同时也必须注意,中国还是一个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不如发达国家的企业。面对强大的外国竞争对手,如果没有一定的国家支持和保护,我们的民营企业也可能被外资企业挤出市场,甚至被外资吞并。国家不保持对战略性企业的控制权,必然对国防建设造成威胁。这也是国家必须保留一批国有(或国控)军工企业的重要根据,各国概莫能外。   民营企业参加军品研发生产,必须符合军品技术标准。企业的技术能力和设施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产品的品质必须符合适应战场条件的特殊技术要求。这就是参加竞争的起码资格。另外,让民间企业更多参加军品招标,还必须遵守国家的保密管理法规。私人企业参加军品市场如何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遵守保密条例,是一个有待研究完善的问题。   最后,在竞争的环境下,很多企业确实有很好的技术和产品,但由于竞争环境非常激烈,企业的生存面临很大不确定性,像电子信息行业更是如此。如果企业没有起码的规模和较好的市场信誉,就无法保证稳定的供货能力和必不可少的保障服务。这都是必须研究解决的实际问题,所以,尽管当前有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备,但也不是一句“非禁即入”就能解决问题的。   关于金融服务。实际上我们正处于总结经验教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的阶段。90年代,我国银行界曾经尝试放开地方金融机构的准入范围,如扩大发放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的经营牌照,扩大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范围等。但在一些地区,相当一部分新进入的金融机构经营不善,违规高息揽存、违规放贷,出现大量坏账,造成严重亏损,导致无法兑现储户存款,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国家只得拿出大笔资金进行善后处理。已有的改革实践,要求我们必须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的准入规则、监管规则和风险控制办法之后,才能逐步让符合条件的民间金融企业进入商业金融领域。   由于上述因素的制约,对国内资本的准入还不可能较大幅度放开。在这一情况下,金融改革强调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这一思路是否合适,确有进一步讨论的余地。   由以上分析可知,一般所谓“垄断行业”,可分为稀缺战略资源类(如石油),网络型自然垄断类(铁路、电力、电信),国家战略行业类(如民航、军工),和经济命脉类(如金融)。   要破除垄断,必须对特定行业的服务对象、行业的技术经济特点和运行特点进行深入分析。这是正确引进竞争、提高效益、行业运行水平的前提。   笔者认为,在我国当前情况下,对国家战略有重大意义的行业可有限的开放竞争,以激励全行业提高效率,主体部分还要国家保持控制。网络型行业中的物理网部分带有自然垄断性质,实践证明自然垄断的设施让私人经营,效果不一定比国营企业效果好。   中外经验说明,带有垄断性质的资源或资产(设施),国家垄断固然会有低效和收入不均(行业内享受垄断利润),但这类领域的垄断很难打破,尽管各国都做过很多尝试,但改革的结果,在多数情况下,不是用竞争代替垄断,而是用私人垄断代替国家垄断。这样效率不一定提高,公平反受损害。所以,在这个领域,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加强国家监管和社会监督,并对垄断利润收税(垄断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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