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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农村改革的政策有哪些啊?

来源:江南娱乐-意甲尤文图斯亚
时间:2024-08-17 0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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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农村改革的政策有哪些啊?【专家解说】:  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中共农业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字体:大 中 小】

【专家解说】:  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中共农业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字体:大 中 小】 【关闭】   主要观点   ●完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方针,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必须依靠改革体制和创新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各级农业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这是党中央从全局出发,总结经济社会发展经验,分析农村改革发展形势,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的战略决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意义   在我国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后,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强大动力。目前,我国农业仍以手工劳动为主,资源约束增强,科技含量不高,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较弱,劳动生产率低,组织化程度低,小规模分散经营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利于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对传统农业的改造,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并未充分发挥出来,直接原因是农民消费能力太低,农村市场没有启动;根本原因则是农民收入水平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利于广开农民增收渠道,拓展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民消费水平,支撑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利于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有利于扩大村民自治,加强民主监督,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进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举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增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实行的一系列富民政策促进了农民收入增加,但农民的生活还不富裕,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利于采取系统的扶持农业的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对农村的支持力度,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把握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部门责无旁贷。各级农业部门应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握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任务。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方针。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方略。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基本条件。应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就业制度、社会保障,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贯穿始终,大力提高土地产出和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农业物质装备能力、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农产品加工转化和市场开拓能力、农业综合支持和服务能力,努力使农业的物质技术条件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坚持以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基本目标。加快建立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建立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   坚持以改革体制和创新机制为根本动力。加快改革城乡二元结构体制,让城乡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征地制度改革,依法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   坚持以广大农民群众为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力量。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他们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合力。积极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   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部署,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应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优化农业区域布局。遵循自然规律和市场规律,发挥比较优势,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城郊型和外向型农业;中部地区做大做强粮食产业,发展农区畜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西部地区加强草原保护和生态建设,转变牲畜养殖方式,发展特色农业;热带和亚热带地区进一步提升热带作物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优化粮食生产布局和品种、品质结构,引导粮食生产向主产区集中。以优质专用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现代农机装备使用、促进粮食加工转化等为重点,加大投入,完善配套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大型商品粮基地,加大农田改造和技术推广力度,发挥农垦企业和种粮大户的带动作用,稳定和提高商品粮供给水平。完善粮食生产补贴政策,探索农业投入品的补贴方式,健全主要粮食品种的最低收购价制度。   大力发展畜牧水产业。加强畜禽良种繁育,提高规模化、集约化饲养水平。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减少疫病对畜牧业造成的损失。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高防疫队伍素质。实施天然草原保护等工程,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积极发展水产业,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   努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围绕做大做强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以及提升产业化经营带动能力的目标,加大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力度。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搞好服务、完善管理”的方针,取消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各种就业限制,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阳光工程,改善进城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依法保障他们的权益。   加强农业设施建设。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农机装备、农村信息服务网络、设施农业建设。完善农村公益建设一事一议制度,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建设自己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   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构建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抓好关键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研发,加快先进适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扩大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应用范围。加快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培养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   提高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围绕农业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三个关键环节,从管理、技术和生产实践三个层面切入,加速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标准化进程由点到面全面铺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推进农产品源头污染治理,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奠定基础。   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注重培育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农产品。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建立“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大力普及农村沼气,形成农民家庭内部能流和物流的良性循环。鼓励农民循环利用资源,变“三废”(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为“三料”(肥料、燃料、饲料),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切实加强农业“七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种养业良种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努力使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防控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公共管理能力有明显的提高。   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障措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各级农业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认真学习,着力贯彻。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广泛宣传五中全会精神,使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成为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按照中央的总体要求,研究政策,细化目标,制定措施,落实项目,充分发挥农业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自觉地把本行业本部门的发展目标、建设内容、政策措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立足现有基础,科学制定不同地区、产业、阶段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尊重农民意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注重典型引路,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而又有条件做的事情办起,量力而行,确保效果。   建立机制,保障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明确投入渠道,落实建设项目,建立投入保障机制。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信息来源:2005年12月09日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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