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土壤污染重点治理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土壤污染重点治理 据获悉,国家环保部联合发改委、水利部发布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为切实保护和改善长江生态环境,推动长
据获悉,国家环保部联合发改委、水利部发布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为切实保护和改善长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理念要先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涉及长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思路要明确,建立硬约束,长江生态环境只能优化、不能恶化。
《规划》指出,目前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1 省市(以下简称11 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是我国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历经多年开发建设,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仍未根本转变,生态环境状况形势严峻。
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抓长江生态保护,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共营造林1019.48 万公顷,长江防护林工程完成营造林任务504.97 万公顷,完成退耕还林面积572.79 万公顷,综合治理石漠化面积达到357.33 万公顷,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29 万平方公里。“十二五”期间,地表水国控断面优于Ⅲ类水质比例提高23 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下降7.5 个百分点,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81.3%。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34.4%,二氧化氮浓度保持稳定。与2013 年相比,长江三角洲地区25个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从67 微克/立方米下降至53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从88 微克/立方米下降至75 微克/立方米。治污工程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污水管网增加约9.3 万公里,再生水利用设施增加约80 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增加约2400 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提高13 个百分点左右。煤电脱硫机组和脱硝机组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分别提高30%和85%,安装脱硝装置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比例提高82%,安装脱硫装置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占比分别提高55%和52%。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削减12.45%和12.6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削减20.27%和21.11%。
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等政策的实施,为母亲河永葆生机发挥了重要作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考核和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考核制度日益深化,初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长江三角洲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区域空气质量逐步向好。新安江开展上下游水环境补偿,进行跨区域补偿的有益探索。
《规划》指出,目前长江经济带环境污染治理虽有一定的见效,但仍存在很多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与不足。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流域整体性保护不足,生态系统破碎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呈退化趋势。上中下游地区资源、生态利益协调机制尚未建立,缺乏具有整体性、专业性和协调性的大区域合作平台。近二十年来,长江经济带生态系统格局变化剧烈,城镇面积增加39.03%,部分大型城市城镇面积增加显著。农田、森林、草地、河湖、湿地等生态系统面积减少。岸线开发存在乱占滥用、占而不用、多占少用、粗放利用等问题。中下游湖泊、湿地萎缩,洞庭湖、鄱阳湖面积减少,枯水期提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多种珍稀物种濒临灭绝,中华鲟、达氏鲟(长江鲟)、胭脂鱼、“四大家鱼”等鱼卵和鱼苗大幅减少,长江上游受威胁鱼类种类占全国总数的40%,白鳍豚已功能性灭绝,江豚面临极危态势。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剧。污染物排放量大,风险隐患多,饮用水安全保障压力大。长江经济带污染排放总量大、强度高,废水排放总量占全国的40%以上,单位面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1.5 至2.0 倍。重化工企业密布长江,流域内30%的环境风险企业位于饮用水水源地周边5 公里范围内,各类危、重污染源生产储运集中区与主要饮用水水源交替配置。部分取水口、排污口布局不合理,12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尚未建设饮用水应急水源,297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有20个水源水质达不到Ⅲ类标准,38 个未完成一级保护区整治,水源保护区内仍有排污口52 个,48.4%的水源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不足。
部分区域发展与保护矛盾突出,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秦巴山区、武陵山区等8 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位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也是矿产和水资源集中分布区,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突出。磷矿采选与磷化工产业快速发展导致总磷成为长江首要超标污染因子。全国近一半的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位于长江经济带,湘江流域等地区重金属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长江三角洲、长江中游、成渝城市群等地区集中连片污染问题突出。部分支流水质较差,库富营养化未得到有效控制,城镇和农村集中居住区水体黑臭现象普遍存在。长江经济带大部分地区长期受到酸沉降影响,仍属我国酸雨污染较严重的区域。大气污染严重,成渝城市群与湘鄂两省所有城市空气质量均未达标,长江三角洲地区仅舟山、池州两个城市达标。工矿企业建设、生产以及农业生产等造成的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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