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丨谢国兴:天然气利用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观察丨谢国兴:天然气利用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十三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促进天然气消费比重提升,优化能源结构。2015年,我国天然气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十三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促进天然气消费比重提升,优化能源结构。
2015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为193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3%,但增长率下降了6.3个百分点,是2000年以来增长最低的年份。可见,尽管天然气是清洁能源,但目前发展并不乐观,难以在与煤炭、石油的竞争中获取优势,天然气的使用并未得到应有的发展。
天然气发展受限的主要原因
第一,近几年来,政府在保障天然气供给方面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但是与支持可再生能源,特别是与支持江南网页版登录入口官网下载 相比,在规划、财政、金融、价格、发电计划安排和上网电价等方面明显不足。如浙江省燃气发电装机1228万千瓦,政府在2014年和2015年发电中,安排年度发电利用小时分别为1000小时和500小时,2015年,实际燃机利用小时为1356小时,比2014年减少了405小时。有些燃气电厂为了保障用户供热需求,在用完发电利用小时数后,只能用启动锅炉为之供热,使得供热成本大幅增加,也大大降低了能源使用效率。而浙江2015年平均煤电机组利用小时数为4485小时。政府宁愿以两部制电价去补偿企业亏本,而不是通过多发电量来增加企业效益,同时减少燃煤发电。
2015年,浙江管输天然气累计用量为65.02亿立方米,同比减少5%。与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经营成品油销售量相比,其减幅大于10个百分点以上。政府在加气站建设上远不及对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支持力度,很多城市加气站不仅数量少,而且路途远,很不方便,即使在价格上有优势,但很多出租车、私家车也因此望而却步。可见,尽管天然气是清洁能源,在环保、价格上均有相对优势,但市场销售很不乐观,在全省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仅占约5%,难以在与煤炭、石油的竞争中获取优势。
第二,天然气管理体制不适应天然气发展需要。天然气主要以管道输送到终端用户。由于天然气管网的自然垄断特性,形不成良好的市场竞争,造成输气成本居高不下,政府对管输成本监管能力不足,其输气价格的话语权基本上由企业掌握。管网公平开放的政策已出台多年,但并未落地,企业仍各自为阵,很难协调合作。油气兼营企业,特别是“三桶油”,对供油与供气利益的比较,也影响着天然气的发展,特别是在交通领域天然气的使用量增加,意味着油品销售量的减少。上游的市场化对天然气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天然气开发与进口市场化方面仍不尽如人意。
第三,法律法规和技术服务标准不适应天然气发展。我国还没有天然气方面的国家法律,在开发、生产、经营和服务等方面缺少法律依据。在技术方面是有一些生产技术质量标准,但在市场交易、政府监管、企业经营与服务、消费方面,还远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如我国天然气以标准立方米计量和计价,而不是国际通用的以热值计量与计价。这种计量方式,热值偏差较大,大约在5%左右,使得用户在维护合法权益上缺少制度保障。在对用户服务方面也没有出台服务标准。与电力相比,天然气还需要完善不少相关制度与标准。
第四,政府对天然气市场监管严重不足。总体上讲,政府对天然气重供给而轻使用。也就是说在保障天然气供应方面下了力气,而如何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展缓慢,市场建设和监管更显不足。各级政府部门对天然气监管的能力严重不相适应,无法规可依,无专业人员,无监测机构,无服务标准等。国家层面虽然有能源监管机构,但都是原电监会派出机构职能的扩充,原本人力捉襟见肘的条件下,增加了新的职能,缺少应有的标准和手段。 天然气价格监管上,国家价格部门只管到省间门站价格,省市价格部门只能管到省地间(城市)门站价格,到用户的终端价格只是一个原则性建议,上游气价的变化不能及时传导到用户,经营成本无人监管,成本与价格信息不透明,实际执行价格五花八门,高低参差很大,用户利益无法保障,阻碍天然气市场发展。
发展天然气的措施与建议
从全球来看,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约23%,天然气替代煤炭与石油的比例越来越高,其发展仅次于可再生能源。2015年,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比64%,石油占比18.1%,天然气占比5.9%,非化石能源占比12%。天然气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比较低。为推动能源革命,大力开发与利用天然气是必然的措施选项。
第一,各级政府要把天然气发展作为落实《巴黎协定》、应对气候变化和防治大气污染的根本之策,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重要抓手予以推进。特别是在市场化改革,管网公平开放,加气站建设,在电力和交通领域的使用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着力推进以气代煤,对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进行燃烧天然气改造,增加天然气在工业生产中的用量。加大交通领域以气代油力度,大力推进加气站建设,加气站建设是车船使用天然气的前提,应当鼓励以PPP方式建设加气站,实行市场化运营;加大对加气站建设用地的支持,简化加气站建设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应当允许公路加油站增加天然气加气装置,这将大大方便重载货车和客运车辆沿途加气。在加油站并列建设加气站不会对安全产生大的不良影响,但对节约土地和建设成本很有好处。积极推进在开发区、居民小区和大型用能企业中建设天然气分布式热电联产。充分发挥天然气发电机组的作用,逐步增大天然气发电在电力结构中的比例。
第二,鼓励多种市场主体参与上游天然气市场开发,增加低价天然气供应量,抑制天然气价格,使得天然气价格更具有竞争力。
第三,加快完善天然气法规与标准体系建设,保障天然气市场健康发展。当前,首要的是对天然气进行立法,同时修订完善有利于天然气发展的规章与政策等。譬如,出台天然气法、天然气价格形成办法,天然气质量标准、天然气供应服务标准,天然气市场交易规则和市场监管办法等。
第四,加强对天然气市场的监管。目前天然气市场比较紊乱无序,不利于天然气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通过加强监管,规范天然气市场主体在法制轨道上公平竞争,有序运营,保障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天然气市场的监管需要建设相应的监管体系,包括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市场信息与交易平台建设,质量监测中介机构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违法违规案例的公开和行政处罚等。设立第三方独立调度机构,按交易规则进行市场交易并公开交易信息,根据市场交易结果进行实时调度,由政府监管机构对调度实施公开、公正与公平性监管,调解市场争议,处罚违规行为,确保市场按规则运行。(作者系浙江能源监管办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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