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建立可再生能源凭证制度
台湾建立可再生能源凭证制度:台湾的经济部标准检验局表示,于4月21日成立“国家可再生能源凭证中心筹备处”,现场重量级贵宾云集,包含行政院、环保署、能源局、台
:台湾的经济部标准检验局表示,于4月21日成立“国家可再生能源凭证中心筹备处”,现场重量级贵宾云集,包含行政院、环保署、能源局、台电公司、日本可再生能源凭证中心(GreenPower)、国际可再生能源凭证标准基金会(I-REC)、产业代表及国内外机构等,共同支持台湾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与企业永续经营,并见证台湾可再生能源发展进入自由交易与国际绿色供应链之新纪元。
国际企业为达永续发展及因应国际可再生能源发展趋势,自愿性承诺使用可再生能源已蔚为潮流,如美国苹果公司、Google公司等国际企业承诺运营设施及数据中心将使用100%可再生能源,并要求其供应链厂商提升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带动国际新能源产业发展,如何提供可再生能源使用证明,以合乎欧美绿色贸易规范,以利打入国际绿色供应链,是各国当前重要课题,所以美国、德国及日本等先进国家已先后建立可再生能源凭证制度。
行政院将可再生能源检测验证及凭证中心交由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推动,该局今日正式成立“国家可再生能源凭证中心筹备处”,建构公正且具公信力之可再生能源凭证制度,统一管理国内可再生能源凭证及其所需之电源(含设备及发电量)查证与稽核,今天由经济部李部长世光领衔举行揭牌仪式,正式宣告可再生能源凭证制度的建立,经济部表示预计于今年第二季示范发行台湾首张可再生能源凭证。
经济部标准局刘局长明忠表示因可再生能源凭证可视为一种绿电身分证或绿电履历,借由发电设备验证与发电量查证,以及监控系统发电量与现场查核,可追溯业者购入绿电之电源,建立凭证之可信度,确保绿电交易市场的品质,建构一个公平健全的可再生能源市场机制。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表示台湾建立可再生能源凭证制度,借由凭证移转环境效益之市场机制,可刺激自愿性的可再生能源市场建立,提高业者投资可再生能源设备之意愿,协助政府达成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满足绿色供应链使用可再生能源需求。此外,亦将促成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验证服务、金融保险与能源服务等产业之生态体系正向发展。
原标题:经济部标检局成立“国家再生能源凭证中心筹备处”,建构绿电身分证与履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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