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能源治理与多边合作
“一带一路”能源治理与多边合作【能源是推动“一带一路”发展的重要支柱。中国与其他亚洲国家将从现有体系中学习经验,建立亚洲国家主导的多边机构,保护&ldquo
【能源是推动“一带一路”发展的重要支柱。中国与其他亚洲国家将从现有体系中学习经验,建立亚洲国家主导的多边机构,保护“一带一路”的能源合作,这也是“一带一路”往后的路径所向。】
至此,“一带一路”倡议推出3年,通过基建、政策、贸易、金融与人文等五个方面,加强欧亚各国互联互通、互赢共利。当中,能源合作是不可缺少的一环,能够把基础设施建设、政策、金融和贸易这四个领域紧密结合。具体而言,能源项目大多包含基建建设、能源枢纽和产业链的开发等,能加强贸易互联互通,各国合作需要政策配合,大额投资也能带动金融流通,因此,能源是推动“一带一路”发展的重要支柱。
欧亚能源格局:
从“双边”合作发展为“多边”治理
中国对外投资不会停下增长步伐,“一带一路”框架下的能源合作涉及60多个国家,涵盖经济、政治、社会、外交等方面。长远来看,欧亚能源格局将从以往传统的“双边”合作发展为“多边”全球能源治理,而其多边性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金融机构和区域管理四个方面。
在能源基建投资方面,能源基建是“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重点,包括油气管道、炼油厂、输电走廊、太阳能板等能源设施,以及公路、铁路、港口这类交通网路,可以带动能源企业和建筑部门共同参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在经济和政治层面上,它把各国紧密联系在一起。
在产业方面,“一带一路”能促进能源产业整合,实现产业升级。油价下降使得中国企业在收购能源资产时有了不少优势,成为中国整合能源设施及上中下游能源市场的契机,比如有机会在新疆地区修建能源中心。“一带一路”有助“增加煤炭、石油、天然气、金属矿产和其他传统能源领域的开发合作”,“推动周边地区能源冶炼和资源转化合作,创造能源资源整合产业链”。
在金融机制方面,大型能源工程项目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以及成熟的金融体系参与运作。目前,中国、中亚等国的金融机构与能源市场尽管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但“一带一路”有可能改变这种状况,比如建立亚洲基础设施建设银行、丝绸之路发展基金,均能改善中国能源投资的密集程度、定价能力与人民币国际化水平。
在区域能源治理方面,随着中国企业跨国投资项目的增多,密切的经济联系带来了更多的贸易纠纷和运输难题。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安全能够受到国际机构与条约的部分保护,但这并非简单加入现有国际机构就能解决的。中国正想要建立一个亚洲主导的能源机构,自主参与游戏规则制定,促进地区能源贸易投资。
“一带一路”能源多边合作:
有发展空间但仍须提速
跨国能源基础设施建成后,中国与邻国间贸易会更加频繁,联系会更加密切,对资源的保护及对跨国项目的管理会要求更高,这些都将成为“一带一路”多边合作的推动力。能源投资要想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和发展,在国际法律框架下进行只是一个方面。“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破局之方,另一个重要的着眼点在于其合作模式的发展,包括中国和亚洲国家在能源领域的多边参与。
然而,从双边合作到多边合作,可视作为一种政策转变。从政策制定的角度来说,当现有政策应付不了大环境转变时,政策制定者便需要定新的目标、政策工具以及干预机制。换句话说,危机的严重和迫切程度会推动当前政策的改变。21世纪初,面对油价上涨、石油对外依存度攀升、金融危机等大环境变数,中国意识到有改变能源策略的需要,认为多边组织的形式更有利于稳定能源市场,因而提出加入全球能源合作体系、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来解决这些危机。
也即一贯的模式是,在“双边合作”已经无法解决现有问题时,中国选择转向“多边合作”,而这种转变的快慢取决于危机的严重程度。欧亚目前的能源合作相对稳定,至今没有出现重大问题,虽然不乏一些小问题,但不足以推动合作机制发生重大变革,“多边化”不是目前最为紧迫的问题,“双边”似乎更稳妥。再者,任何改变都不会一蹴而就,双边向多边转化是个渐进的过程。
“一带一路”沿线有60多个国家,各有利益考虑,治理格局复杂,国际平台的决策过程常见分歧和矛盾。中国海外投资的区域治理也深受这种碎片化影响,且跨国合作还涉及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政治经济水平差异,双边形式的合作更简单、直接和高效。对中国和亚洲国家来说,转向多边合作的进度是缓慢的。一段时间内,双边合作仍是主流,即使政策制定者已经意识到多边合作的重要性,但短时间内,双边合作不会立刻退居二线。
亚洲主导的多边主义
虽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合作“多边化”进度缓慢,但随着风险不断涌现,多边仍是该地区的未来主旋律。比如说,在中国主导的中亚地区跨国管道项目中,责任方已经意识到潜在风险,这些风险需要借助多边组织得以规避。跨国合作面临管理与投资风险,虽然现在尚未爆发严重危机,但随着合作深入,更多问题会出现。而如何规避“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各种风险,中国和亚洲国家想要找到一条自己的道路。
国际上一些多边能源组织,例如能源宪章,已经制定了提供针对能源投资贸易保护的国际法律框架,中国和亚洲国家也与这些组织一直有合作和交流。也许直接加入这些组织会更简单。但随着亚洲国家经济发展起来,面对这些组织时其实已具有相对优势,不一定需要直接盲目加入,而是借鉴他们的经验,加以修改并应用于“一带一路”实践中。为了规避风险,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经开始研究合作机制,一个非西方主导的、由亚洲自助创立的区域性合作机构显得更有吸引力,现有的实例比如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绸之路基金等。
在“一带一路”构想提出以前,中国大型跨国基建项目早已开始,比如中亚的跨国天然气管道工程,属于相对成熟的案例。“一带一路”的蓝图规划预示中国会把这些投资合作模式复制到其他更多地区,比如东南亚地区。只要中国不停止“走出去”,海外投资潜在风险就不会消失。通过“一带一路”项目投资健全多边合作机制,通过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维护地区安全,进而实现地区机构一体化,这是国际上常见的一体化进程模式。中国与其他亚洲国家将从现有体系中学习经验,建立亚洲国家主导的多边机构,保护“一带一路”的能源合作,这也是“一带一路”往后的路径所向。
(作者为哈佛肯尼迪学院能源地缘政治项目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