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改委扎实开展全省能源安全生产大检查
湖北发改委扎实开展全省能源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当阳市“8.11”重大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20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当阳市“8.11”重大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2016]144号)和《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我省能源生产安全,我委组织7个督查组赴全省各地开展了能源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此次督查主要任务是:各地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各地火电机组项目审批、建设情况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各地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整改进展和管道运行安全保护情况等。
8月15日至19日,检查组通过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专项检查了发电企业70家,涉及各类发电机组96台;油气管道企业7家,涉及管道安全隐患17处。
从各督查组反馈总体情况看,火电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国有企业好于民营企业,公共发电企业好于企业自备电厂,大机组好于小机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项目审批环节存在某些电厂未按照核准文件中规定的机组规模建设和未批先建或越级审批问题;二是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某些电厂存在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现场生产环节遗留安全隐患、部分锅炉仪表等特种设备未实行强制检验,有的超期未检、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不完善,应急演练流于形式等问题;三是部分地区存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进展缓慢。
下一步,我委将按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督促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能源企业深刻吸取“8.11”重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型火力发电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隐患排查、隐患整治、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等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