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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风能国有新规被疑寻租

来源:江南娱乐-意甲尤文图斯亚
时间:2012-06-25 22: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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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风能国有新规被疑寻租记者了解到,黑龙江拥有丰富的风能和太阳能资源。按照《黑龙江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数据,黑龙江省是中国风能资源最丰富的

记者了解到,黑龙江拥有丰富的风能太阳能资源。按照《黑龙江省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数据,黑龙江省是中国风能资源最丰富的5个省份之一,全省50米高度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约为2.3亿千瓦,而太阳能方面资源总储量约为2.30×106亿千瓦时,相当于750亿吨标准煤。

风能、太阳能是否属于国家呢?按照《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其中并没有明确风能、太阳能的权属。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行法律中,包括《宪法》、《可再生能源法》、《物权法》等法律均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等自然资源”这样的表述,应该理解为风能和太阳能也属于自然资源,自然就是国家所有。

但是,对于这样的司法现状业内人士却也有着不同的解读。即便明确风能和太阳能属于国家所有,但是使用上也应免费全民共享。“风能和太阳能属于最基本的自然资源,理应是全民共有的财产。因而,合理利用、有序开发也应成为全民共有的基本权利。”

企业建设风场、光伏电站之前需掌握当地的风能、太阳能资源数据来确定风场、电站规模,通常会向当地气象局购买数据。但有时地方气象局的数据资料并不完整,因此不少企业选择自行探测。在风能和太阳能的开发利用方面,如果建立全国范围内的数据监控和收集系统,单靠政府的力量自身是负担不起的,需要民间资金的参与开发。鉴于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也是必须的,且还需要建立全社会的数据共享体系。

《条例》的出台对相关企业的正常运转没有多大的影响,立法的角度是让企业合理、有序地利用风能、太阳能。近年来黑龙江出现了一些企业随意开发风能和太阳能的情况,该条例并非要阻止企业对风能和太阳能的开发,只是在对企业的资格审核方面严格了一些。气象灾害每年都给国家造成一定的损失,应站在合理保护气象资源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同时,由于各省的情况不同,并不是每个省份的风能或者太阳能都很发达,其他省市效仿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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