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光灯具安全要求(GB 7000.7-2005)
投光灯具安全要求(GB 7000.7-2005)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投光灯具的特定安全要求,适用于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的投光灯具。本部分与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投光灯具的特定安全要求,适用于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的投光灯具。
本部分与GB 7000.1有关章一起使用。
2一般试验要求
应用GB 7000.1第0章的规定GB 7000.1相应各章所述的试验应按本部分列出的顺序进行。
3定义
本部分采用下列定义:
本部分除了应用GB 7000.1第1章的定义外,还应用下列定义:
3.1
投光照明;泛光照明floodlighting
投射到整个面或受照物的照度远大于其周围环境照度的照明。
注:受照物与其周围环境之间照明差别,可以选择改变颜色来达到。
3.2
投光灯具floodlight
用作投光照明的灯具。
注:投光灯具可以单用于室外或用于室内,也可以同时用于两者
4灯具的分类
应用GB 7000.1第2章的规定。
5标记
应用GB 7000.1第3章的规定。
为保证正确使用和维护的需要,下列附加项目也应标记在投光灯具上或标记在对用户是有效的其他地方。
a)工作位置,如果不能任意放置。
b)投光灯具的重量和外形尺寸。
c)投光灯最大投影面积。
d)安装高度范围。
e)适宜于室内使用。
6结构
应用GB 7000.1第4章和以下6.1-6.8规定要求
6.1用于室外的投光灯具应有至少为IPX3的防水等级。
6.2所使用的灯座座架和光源支架,在投光灯具的整个寿命期内应经得起正常的使用。它们应接纳和保持尺寸公差在光源国家标准或IEC标准规定范围内的光源,并应将光源固定在灯具中控光装置的设计位置上。
6.3如果为适应不同尺寸的光源或光中心位置采取了结构措施,那么应有确定的调节方式并可在选定的位置上牢固保持。
6.4折射器、反射器或其他控光元件应具有适当标记或结构,使其在安装和调换时相对于光源只能保持在正确的位置上。
6.5将投光灯具装于其支架上的方式,应与投光灯具的重量相适宜。
用于室外地面上方的投光灯具,其连接部分应经得起在投光灯具投影面上150km/h风速而无明显的缺陷。
无论在使用时或维修期间,承受投光灯具和内部附件重量的固定机构应提供适宜的方式,以防止投光灯具的任何部件因振动而引起的松动。
除了用至少两个装置固定以外,例如螺钉或具有足够强度的类似装置,安装在3m及其以上高度的投光灯具部件应有附加的防护,万一在正常条件下一个固定装置失效时,防止这些部件坠落,导致危及人、动物和周围环境。进行以下试验的投光灯具的旋转连接点,不包含在本段要求内。
合格性由目测检验,对用于室外地面上方的投光灯具还应由下述附加试验来检验。
将正视时投光灯具的最大投影面水平放置,并且以制造厂推荐的方法固定。
对用于室外地面上方的投光灯具,用沙袋作为恒定均匀分布的负载,加在投光灯具上并保持10min,沙袋的重量为在投光灯具投影面积上产生2.4kN/m2的压强。然后,投光灯具在垂直平面内绕连接点旋转180°。重复上述试验。
试验期间,连接点不应损坏或移位,并在本试验确定的两个过程后,都不应有超过1°的永久变形。
6.6当提供角度调节装置时,在完成角度调节后,应有定位锁紧措施。
6.7用于室外的投光灯具应耐得住正常使用情况下可能产生的振动。
6.8玻璃罩的玻璃在破碎时应碎成很小的碎片,或应提供带有足够小网眼的防护物,或使用能保持住玻璃碎片的复膜玻璃。
平板玻璃罩的合格性由目测检验,而且如果玻璃没有提供防护物,用以下试验来检验。
把玻璃件完整地支撑起来,保证玻璃破碎时碎片不散射开来,同时防止碎粒移动。用中心钻凿器,在玻璃长边的中点向中心方向30mm处击碎玻璃。在破碎的5min内,在接近于最粗大的碎粒的区域中心边长为50mm的正方形内数碎粒(片)的数目,但该区域限于玻璃内。
注:可能的情况下,测量区域应距离玻璃的任何边、孔或机械加工处至少30mm。
如果边长为50mm的正方形内碎粒(片)的数目多于60,则认为该玻璃通过此试验;小于玻璃件全厚度的玻璃裂片或碎粒(片)不计在内。当不可能得到50mm×50mm见方的小尺寸玻璃件时,必需达到的数目应按比例减少
注:在数边长为50mm的正方形内的颗粒总数时,应考虑这块正方形中部的玻璃碎粒(片)和边缘上的玻璃碎粒(片)。对于该正方形边缘上的碎粒(片)建议数穿越该正方形两条相邻边的碎粒(片)数,不数穿越另外两条邻边的碎粒(片)数,见图1。数碎粒(片)的适宜方法是将一块50mm×50mm见方的透明材料覆盖在玻璃上,然后在该正方形内每一数过的碎粒(片)上点上墨点。
注:由平板玻璃加工成形的玻璃罩试验尚在考虑之中。
7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应用GB 7000.1第11章的规定。
8接地规定
应用GB 7000.1第7章的规定。
9接线端子
应用GB 7000.1第14章和第15章的规定。
10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
应用GB 7000.1第5章的规定。
11防触电保护
应用GB 7000.1第8章的规定。
12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IP分类大于IP20的灯具,应在本标准第13章规定的GB 7000.1第9章9.2试验后,9.3试验之前
进行GB 7000.1第12章12.4,12.5和12.6中有关的试验。
应用GB 7000.1第12章规定,但按本标准12.1作修改。
12.1当用于室外的投光灯具应用GB 7000.1第12章的表12.1至表12.6给出的限值时,考虑灯具在工作环境中受自然空气流动影响,在试验罩中测得的温度应减去10℃。
13防尘和防水
应用GB 7000.1第9章的规定。对于IP分类高于IP20的灯具,GB 7000.1第9章规定试验的顺序应符合本标准第12章的规定。
14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应用GB 7000.1第10章的规定。
15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应用GB 7000.1第13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