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混合所有制改革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发改委:混合所有制改革杜绝国有资产流失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吹风会上说,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宜改则改、稳妥推进,特别是要切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吹风会上说,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宜改则改、稳妥推进,特别是要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连维良在对《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时说,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区分“已经混合”和“适宜混合”的国有企业。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
“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连维良说,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坚持“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坚持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不下达指标,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他表示,集团公司层面,在国家有明确规定的特定领域,坚持国有控股;在其他领域,鼓励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
在子公司层面,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以研发创新、生产服务等实体企业为重点,引入非国有资本,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合理限定法人层级,有效压缩管理层级。
连维良说,要明确股东的法律地位和股东在资本收益、企业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的权利,股东依法按出资比例和公司章程规定行权履职。
具体操作层面,一方面,要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另一方面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
他表示,要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参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控股,参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
同时,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和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连维良说,要在能源(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铁路)、通信、资源开发、公共事业等进入门槛较高的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方面,要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