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税改革影响有哪些?
煤炭资源税改革影响有哪些?2014年十月,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
2014年十月,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自此,我国煤炭资源税改革尘埃落定。《通知》下发近一年,到底煤炭资源税的改革成果如何?今日就以新疆伊吾县为例,说一说对县域税收和经济的影响。
伊吾县的煤炭开采以露天开采为主,最大的煤炭公司储量在17.2亿吨,主要经营块煤、沫煤和混煤,在2015年以前,对煤炭开采征收的地方性规费有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煤炭调节费和土地复垦费。根据调查了解,截止到2014年第四季度,已经停止征收。下面具体从两方面分析下:
一、对地方税收收入的影响
因为煤炭资源税是一种地方税种,改为从价计征后,会增加地方收入,对目前地方财政紧张情况得到缓解。因此,新疆、甘肃、内蒙古等多省区都加大了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推进力度。中国依靠煤炭的发掘而发展起来的省市有很多,在煤炭的开发过程中,土地和水资源的破坏是不可避免的,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将有利于煤炭产区的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及政府在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
二、对煤炭企业和县域经济的影响
第一,这符合资源行业的稀缺性特征。从量计征存在局限性,不能真实的反映价格变动状况和稀缺程度,不能考虑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浪费和对环境的污染破坏和资源价格的波动。
而从价计征能真实的反映煤炭的价格变动情况和稀缺程度,能够体现出煤炭消耗和煤炭资源税之间的关联,无论是对转变过于依赖煤炭的经济发展局势还是煤炭的利用效率,都是有利的。
第二,煤炭资源税的改革,是出于对煤炭价格变化大、某些地方对稀缺煤炭资源的浪费和从量计征已经与当前煤市发展不符的考虑。煤炭的从价计征会提高煤价的敏感度,增加税负弹性,促进煤企有效开发利用资源以及短期的生产目标和长期的资源利用的结合,推动资源好、卖价高就多缴税的公平原则的实行,解决不同质煤炭在同区域内的价格差额大、税负不公的问题。
第三,煤炭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后,加大了企业在节能减排上的实施力度,形成追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因为从价计费的比价关系,使得煤企认识到煤炭的宝贵,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煤炭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厂家,都开始注意节约用煤,减少能耗。无形中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鼓励机制,从而使企业向更科学、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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