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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就风光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来源:江南娱乐-意甲尤文图斯亚
时间:2025-02-10 2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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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0日关于贵州省就风光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最新消息:2月10日,贵州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贵州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规划目标实施情况,对规划目标进行分年度管理

2月10日,贵州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贵州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规划目标实施情况,对规划目标进行分年度管理,制定省级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明确申报要求和申报程序,及时下达年度建设规模计划项目。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申报按照“成熟一批、上报一批”原则,不限申报时间和批次。

通知提到,积极推动风电、光伏发电与煤电联营、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建设融合发展,鼓励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与我省风电光伏先进装备制造相结合。推进“风光水火储”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鼓励按照区域新能源建设规模、电力负荷水平、电网需求等有序规划建设新型储能项目;消纳受限、电网末端区域的新型储能项目与新能源项目同步投产。鼓励项目投资主体自愿提高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置储能和购买储能服务的比例。积极推进利用各种边坡、边沟、灰场、填埋场、采煤沉陷区、矿渣堆场等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探索开展茶光互补项目建设,充分挖掘土地可利用空间。

风电项目核准后,一年内开工建设,两年内全容量并网发电;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一年6个月内全容量并网发电。在规定期限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省能源局申请建设延期,否则该项目将自动移除并网规模。每个项目在建设阶段只能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因风机选型,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的风电项目,超过规模控制在单台风机容量之内。未按要求推进前期工作和未按要求建设的项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移除年度建设规模计划。

原文见下:

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和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我局修订了《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了《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省能源局新能源处。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方式: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唐邦洪,0851-86891194

邮箱:1281549860@qq.com

附件:1.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编制说明.doc

3.《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4.《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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