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水堆核电厂运行状态下的放射性源项(GB/T 1397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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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8-12 1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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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水堆核电厂运行状态下的放射性源项(GB/T 13976-2008)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运行状态下一次冷却剂、蒸汽发生器炉水和蒸汽内放射性核素比话度的确定方法及液态流出物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运行状态下一次冷却剂、蒸汽发生器炉水和蒸汽内放射性核素比话度的确定方法及液态流出物和气态流出物源项的确定方法。
本标准计算的源项适用于评价通过液态和气态流出物释放到环境中去的放射性核素的年平均排放量。
本标准采用的数据是基于使用锆包壳二氧化铀燃料的压水堆核电厂。
本标准仅适用于采用U型管式蒸汽发生器的压水堆核电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J/T 421三十万千瓦压水堆核电厂核级高效碘吸附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运行状态operational states
符合正常运行和预计运行事件定义的那些工况。
3.2
正常运行normal operation
核电厂在规定的运行限值和条件范围内的运行。
3.3
预计运行事件anticipated operational occurrences
设备失效、操作人员失误和管理失误等多方面原因导致的计划外的放射性物质释放,但并没有达到事故程度的后果。
3.4
化学废液chemical waste
那些去污剂、再生剂或其他化学试剂含量较高的液体。这种废液主要来自去污系统、树脂再生废水和实验室废水。
3.5
干净废液clean waste
那些含氚、无氧、低电导率的液体。它们主要来自一次冷却剂系统设备的泄漏水和排放水以及某些阀和泵密封的泄漏水。这些水通常经过处理后作为一次冷却剂的补给水予以复用。
3.6
洗涤废液detergent waste
含有洗涤剂、肥皂或类似有机物质的液体。这种液体主要来自洗衣水、人员淋浴水以及那些放射性水平不高的设备的去污废液。
3.7
脏废液dirty waste
地面疏水floor drains
那些无氚、含氧、高电导率的非一次冷却剂水质的液体。它们来自厂房污水收集坑、地面疏水和取样站疏水。这种液体不用作一次冷却剂的补给水。
3.8
气态流出物gaseous effluent
已处理过的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气,这些放射性物质是由于核电厂运行而产生的。
3.9
液态流出物liquid effluent
已处理过的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液,这些放射性物质是由于核电厂运行而产生的。
3.10
分配系数partition coefficient
当液体和气体之间处在平衡态时,某一核素在气相内的浓度与液相内的浓度之比。
3.11
分配因子partition factor
当液体和气体之间处在平衡态时,某一核素在气相内的量与在气相和液相内的总量的比值。
3.12
放射性卤素radioactive halogens
氟、氯、溴、碘的放射性同位素(其中碘的放射性同位素是剂量计算中的关键性同位素)。
3.13
放射性情性气体radioactive noble gases
氦、氖、氩、氪、氙和氡的放射性同位素(其中氪和氙的放射性同位素是剂量计算中的关键性同位素)。
3.14
水活化产物water activation products
水中的16O通过16O(n,p)16N反应形成的16N。
3.15
源项source term
在核电厂运行状态下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物质数量的年平均计算值。
3.16
蒸汽发生器排污水steam generator blowdown
为了保持适当的水化学性质而从蒸汽发生器排出的炉水。
3.17
汽轮机厂房地面疏水turbine building floor drains
高电导率低比活度的疏排水,主要来源于二次系统的泄漏、蒸汽疏水器的排水,取样系统排水及维修排水。
4计算主要流体内放射性核素比活度的方法
4.1计算前提
4.1.1 由参考核电厂运行状态下放射性核素源项推算所考虑的核电厂运行状态下放射性核素的源项。
参考核电厂的主要设计参数见附录A。
4.1.2所考虑的核电厂其系统流程及核素去除途径与参考核电厂一致。参考核电厂的系统流程及核素去除途径见附录B。
4.1.3为便于调整放射性核素比活度,将核电厂主要流体内存在的放射性核素分成六类,见附录c。
4.1.4参考核电厂主要流体内存在的放射性核素比活度见附录D。
4.2所考虑的核电厂各主要流体内放射性核素比活度的确定
4.2.1 如果所考虑的核电厂主要设计参数与参考核电厂的标称值一致,则所考虑的核电厂主要流体内的放射性核素比活度见附录D。
4.2.2如果所考虑的核电厂的任何主要设计参数(例如反应堆热功率、冷却剂流量或冷却剂质量等)不等于在附录A列举的标称值时,需将参考核电厂各主要流体内的放射性核素比活度进行调整。
4.2.3用调整因子进行相应的调整计算。调整因子的计算以式(1)为基础:
4.2.4所考虑的核电厂主要流体内的放射性核素比活度等于参考核电厂各主要流体内的放射性核素比活度乘以调整因子。
4.2.5调整因子的计算公式见附录E,公式中所用到的参数及其取值见附录F。
5流出物放射性核素源项
5.1气态流出物放射性核素源项参见附录G。
5.2液态流出物放射性核素源项参见附录H。
5.3氚通过液态流出物和气态流出物排向环境的释放率参见附录I。
5.4碳-14通过液态流出物和气态流出物向环境的释放率参见附录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