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实现“清零”,专家解读
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与2021年版相比,最新版负面清单删除了制造业领域仅剩的2条限制措施,限制措施由31条压减至29条,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党的二十届三中
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与2021年版相比,最新版负面清单删除了制造业领域仅剩的2条限制措施,限制措施由31条压减至29条,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发布实施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展示了我国坚定不移推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决心和推动全球开放合作的担当。
自2013年我国发布实施第一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来,清单历经数次修订,其中每一次“减法”都是对外开放的“加法”。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有何重要意义?不断放宽外资准入的背后有哪些考量?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院长张晓涛,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李娣。
制造业开放的大门进一步敞开,以高水平开放推动全面深化改革
记者: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释放了怎样的信号?有何重要意义?
张晓涛:近年来,中国不断放宽外资准入,2017年至2021年连续五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两个清单的限制措施分别由93条、122条缩减至31条、27条,在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金融业等领域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其中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造业领域限制措施已于2021年率先实现“清零”。如今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标志着我国制造业的开放水平不但在发展中国家中明显领先,甚至高于相当一部分发达经济体,是履行“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这一庄严承诺的生动表现。
制造业是我国开放最早的领域,也是市场竞争最充分、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最紧密的领域。制造业开放的大门进一步敞开,有助于我国更深层次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与合作,打造更加开放、更富有韧性的产业链供应链;这也是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引资规模、质量和结构,进一步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等领域,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做“减法”,对外开放领域做“加法”,彰显了我国扩大国际合作的积极意愿和支持经济全球化的鲜明态度,也展现了我国积极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以高水平开放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坚定决心。我国将依托自身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支持中外企业交流合作,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记者:近年来,我国不断放宽外资准入,背后有何考量?给市场带来了怎样的机遇?
李娣: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要求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并部署“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
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我国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主动扩大开放,拓宽对外资开放领域,更大力度吸收和利用外资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国内市场良性竞争;也将为跨国公司在中国发展提供更广阔空间,促进国际合作、互利共赢。
积极吸引和利用外资,更好发挥引资综合优势,更好塑造互利共赢的开放合作格局
记者:积极吸引和利用外资是衡量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当前我国吸引和利用外资水平如何?
李娣:外资是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以2022年为例,外资企业贡献了全国13.6%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17.6%的税收、33.1%的进出口,在增强国内国际经济联动效应,提升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外资企业已成为我国建设制造业强国和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驱动力(5.580,-0.49,-8.07%),更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强大力量,今后也依然是我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生力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优化区域开放布局,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利用外资融入高质量发展。但也要看到,受到国际国内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当前我国利用外资面临形势较为严峻,我国利用外资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仍面临挑战。
记者: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上的“减法”见证着中国开放的力度,也为外资企业共享中国发展机遇创造了条件。中国市场对外资有何“磁吸力”?
张晓涛:2024年1至9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2108家,同比增长11.4%。从需求端看,中国是世界市场,有着广阔多元的市场空间,增长潜力巨大;从供给端看,中国是世界工厂,产业门类齐全,产业链供应链支撑稳定。外商在华投资信心更足、期待更多,既是看好中国大规模多层次的消费市场、完善的基础设施优势,以及齐全的产业门类提供的全球价值链上下游衔接配套,也是因为看到了中国更加开放和自由竞争的利好政策。
此次新版负面清单实现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清零”,将推动我国更好发挥引资综合优势,更好塑造互利共赢的开放合作格局。随着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叠加制度型开放红利,完备产业体系叠加供应链、服务链、价值链构成的产业生态系统,持续优化和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叠加经济发展韧性,我国将持续成为外商投资兴业的热土。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是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重要着力点
记者: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型开放安排。什么是制度型开放?为何要推进制度型开放?
张晓涛:制度型开放是从商品和要素流动的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开放转变,要求国际投资、国际贸易领域规制与国际规制接轨,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201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其中对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作出重要部署。
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是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重要着力点。近年来,我国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面向未来,在继续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的同时,要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制度型开放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用市场化和法治化手段推进开放,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这将为中国经济发展带来更多制度红利,并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统筹开放和安全,在完善产业链条、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等方面持续发力
记者:为何要设置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如何坚持统筹开放和安全,在新开放领域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李娣:我国政府通过发布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有利于外国投资者清晰界定,在中国哪些行业和领域是对外资开放的,哪些是限制或禁止外资进入的,提高了政策透明度,减少投资的不确定性;在负面清单外的领域,内外资企业享有同等国民待遇,有助于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国内外企业的共同发展;负面清单中一些关键性行业,如国防、安全相关的产业等,外资准入受到严格控制,有利于保障国家安全;通过调整负面清单内容,政府可引导外资投向特定产业部门,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统筹开放与安全,要重点做好新开放领域风险调控工作。一是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开放领域监管体系,确保在扩大开放的同时能够有效监控潜在的风险点。二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规章,为外资管理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确保所有活动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三是针对不同行业特点,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特别是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实施审慎监管。四是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系统,定期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五是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共同探讨如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
记者: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我们还需在哪些方面重点发力?
李娣:一是继续深化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服务业,特别是金融、电信等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探索更多开放创新举措;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促进双向跨境投资便利化。
二是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配套水平和竞争力。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领域“短板”,保障要素供给,为积极利用外资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三是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提振外资投资信心。利用好各类重要场合、重大开放纪念日,不断释放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信号;着力破除不利于要素跨境流动便利化的体制机制限制;促进国内包括法律法规、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深层次制度改革,推动国内制度环境与国际标准接轨,降低交易成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司法公正性和执行力,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在一个更加公平、透明的环境中平等竞争。
四是强化服务和支持。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为外资企业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开展定期的政企沟通活动,了解并解决外资企业的实际困难;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服务措施,形成良好的引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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