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风光基地建设 建成准东、哈密北、南疆等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风光基地建设 建成准东、哈密北、南疆等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8月2日,新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
8月2日,新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建链补链强链专项行动,着力打造氢能、能源装备、硅光伏、硅化工、电子材料、碳基新材料、生物医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网络和数据安全等产业链。加快国家大型风电、太阳能发电基地建设,建成准东、哈密北、南疆等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加快发展抽水蓄能、化学储能等,推进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氢能产业示范区,推动氢能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输变电、光伏、风电、农业机械、新型纺织机械、能源化工等一批优势特色先进装备制造业,推进重点地区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进一步拓展硅基、铝基、钛基、碳基、生物基等新材料生产加工能力,促进上游原材料与下游精深加工协同发展,加快发展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等化工新材料,推动碳基新材料向特种功能碳黑、碳纳米管、超纯碳、储能用导电剂等下游延伸,重点发展硅光伏、硅电子、硅化工、硅合金等硅基下游产业,推动“新能源+煤电硅材一体化”绿色发展模式上新台阶。
原文如下: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生 态 环 境 厅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根据《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高质量建设“八大产业集群”,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煤炭为基础、油气为关键、新能源为方向,以实施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新时代国家“三基地一通道”建设,打造全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打造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系统推进,稳妥有序。牢牢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树立全局观念,坚持“全疆一盘棋”“兵地一盘棋”,立足工业实际,释放优势潜力,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增强系统观念,在促进制造业稳步发展,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满足合理消费需求的前提下,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贯穿工业生产各方面和全过程,先立后破,安全稳妥有序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各项任务。
效率优先,源头把控。持续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工业经济绿色转型。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优化用能和原料结构,推动能源资源循环化利用,加强产业耦合链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从源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驱动力,聚焦工业降碳关键环节,推进重大低碳技术工艺装备攻关,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创新应用,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绿色化低碳化,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新动能。
政策引领,市场主导。坚持双轮驱动,发挥政府在试点示范、要素投入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加强服务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活力,持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主导的工业低碳发展推进机制。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工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建成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工艺产品,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到2025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7%,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十五五”期间,工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力,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力争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二、主要任务
(一)深度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构建低碳工业体系
1.推动特色优势产业低碳化发展。发挥资源能源型产业优势,升级传统产业,优化产业发展层次结构,推进延链、补链、强链,增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接续性和竞争力,打造低碳转型效果明显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壮大油气生产加工产业集群,充分发掘能源资源潜力,推进油气增储上产,促进“疆油疆炼、减油增化”,减缓吐哈、准东、塔河等老油区产量递减,加快新区产能建设,确保自治区油气当量持续增长。健全石化下游产业链,大力发展高端聚烯烃和高性能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新型合成材料,加快芳烃项目布局,推动油气化工与盐化工、化纤、纺织、新能源、冶金、建材、节能环保等产业融合,推动炼化纺一体化建设,着力打造“独山子—克拉玛依—乌鲁木齐”石化产业带和天山南坡新材料产业带。加快发展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集群,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加强煤制油气、富油低阶煤分质分级和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现代煤化工,加快建设准东、哈密国家煤制油气战略基地,推进煤制油气产业向特种燃料、高端化学品等方向转变,发展煤制烯烃、芳烃、含氧化合物等基础化工原料以及高端聚烯烃、高性能聚酯、纤维等产品。积极建设绿色矿业产业集群,加快大红柳滩稀有金属矿、和田火烧云铅锌矿等重点矿山开发,大力延伸铝、铜、镍、镁下游精深加工产业链,发展高纯铝、电极箔、蓝宝石、铍铜合金、铝镁合金等下游精深加工产品,促进矿产资源集约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建设棉花及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国家优质棉花棉纱基地,推动棉花加工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推动棉花及纺织服装产业链向下游延伸,着力补齐化纤、针织、印染、家纺、设计、成衣加工等产业链供应链短板,提高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建链补链强链专项行动,着力打造氢能、能源装备、硅光伏、硅化工、电子材料、碳基新材料、生物医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网络和数据安全等产业链。加快国家大型风电、太阳能发电基地建设,建成准东、哈密北、南疆等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加快发展抽水蓄能、化学储能等,推进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氢能产业示范区,推动氢能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输变电、光伏、风电、农业机械、新型纺织机械、能源化工等一批优势特色先进装备制造业,推进重点地区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进一步拓展硅基、铝基、钛基、碳基、生物基等新材料生产加工能力,促进上游原材料与下游精深加工协同发展,加快发展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等化工新材料,推动碳基新材料向特种功能碳黑、碳纳米管、超纯碳、储能用导电剂等下游延伸,重点发展硅光伏、硅电子、硅化工、硅合金等硅基下游产业,推动“新能源+煤电硅材一体化”绿色发展模式上新台阶。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链,特色中医药,化药、原料药(中间体)、疫苗试剂,以及生物医药衍生领域日用化妆品、保健品等产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强“两高”项目精准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建立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机制,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关,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升级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重点行业产能规模。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光伏压延玻璃除外)、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加强重点行业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落实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为主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巩固重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成效,组织开展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砖瓦等重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回头看”专项检查,确保落后产能应退尽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转变工业用能方式,推进能源消费低碳化
1.推动工业用能绿色转型。用好“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有序推进燃料用煤减量替代,逐步提高绿电消费比重。加大天然气消费,推广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增长。鼓励企业、园区就近利用清洁能源,鼓励企业通过投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选用清洁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从源头减少碳排放。(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工业用能电气化水平。拓宽电能替代领域,稳步推动“以电代煤”,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先进用电生产工艺替代传统生产工艺,在钢铁行业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在陶瓷行业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实施中低温热源电气化改造,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加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和园区创建,引导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响应,提高电能利用效率,推进工业用能电气化。(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挖工业节能潜力,全面提升能效水平
1.引导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建立和有效运行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落实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定期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诊断,鼓励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发布能源利用状况年度报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常态化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完善监察工作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加强能力建设,创新监察方式,提高监察效能,强化结果运用,实现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持续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合理用能。依法开展落实强制性能耗能效标准、淘汰落后用能设备等情况专项监察和督查,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组织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聚焦重点高耗能行业,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实施一批节能降碳示范项目,培育一批能效领跑者企业,发布一批重大低碳技术,推广一批先进适用节能低碳技术和工艺装备。到2025年,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等重点行业企业达到基准水平,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0%。(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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