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2022年新开工光伏项目2.17GW
云南玉溪:2022年新开工光伏项目2.17GW10月11日,玉溪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对政协玉溪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93号提案的答复。答复函中公示了玉溪市新能源项目建设情况。
10月11日,玉溪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对政协玉溪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93号提案的答复。答复函中公示了玉溪市新能源项目建设情况。全市在建元江塘房、元江小坂碧、元江干坝、元江普力冲、新平公种田、新平双河村6项光伏项目(装机规模33.3万千瓦,计划投资22.06亿元)稳步推进,1—8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39亿元。
新建项目加速开工。围绕省级“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计划新增发电装机7300万千瓦,未来3年全省新增光伏发电装机5000万千瓦以上的目标,排查全市光伏资源分布和存量情况,梳理我市“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项目开发情况。2022年新开工光伏项目20项(总装机216.89万千瓦,计划总投资100.22亿元),占全省总装机规模6.9%。目前,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其余16个项目于9月30日前实现全部开工建设、10月入库纳统出数。计划2022年12月底前8个项目(装机容量91.3万千瓦)并网发电,剩余8个项目于2023年全部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全市新增发电装机255.19万千瓦,预计新增发电量30亿千瓦时。
原文如下: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政协
玉溪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093号提案的答复
王奎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精准快速推进玉溪市新能源发展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玉溪市新能源项目发展规划情况
一是按照全省能源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出台的16号文件,编制完成《玉溪市关于加快风光资源开发推动产业发展的十五项措施》。二是结合省级提出的统一开发原则,坚持优先以资源换产业,以优势资源撬动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立足玉溪资源禀赋,排查全市风光资源分布和存量情况,梳理“十四五”期间风电、光伏项目93项,向上争取今年新开工项目20个,占全省总装机规模6.9%,在全省排名第六位,计划于2023年全部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全市新增发电装机255.19万千瓦,预计新增发电量30亿千瓦时。三是全市在建项目稳步推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21亿元。其中,在建风电项目2项,装机规模20万千瓦,计划投资13.16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4.82亿元;在建光伏项目6项,装机规模33.3万千瓦,计划投资22.06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2.39亿元。
二、玉溪市新能源项目建设情况
(一)在建项目持续推进。全市在建元江塘房、元江小坂碧、元江干坝、元江普力冲、新平公种田、新平双河村6项光伏项目(装机规模33.3万千瓦,计划投资22.06亿元)稳步推进,1—8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39亿元。
(二)新建项目加速开工。围绕省级“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计划新增发电装机7300万千瓦,未来3年全省新增光伏发电装机5000万千瓦以上的目标,排查全市光伏资源分布和存量情况,梳理我市“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项目开发情况。2022年新开工光伏项目20项(总装机216.89万千瓦,计划总投资100.22亿元),占全省总装机规模6.9%。目前,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其余16个项目于9月30日前实现全部开工建设、10月入库纳统出数。计划2022年12月底前8个项目(装机容量91.3万千瓦)并网发电,剩余8个项目于2023年全部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全市新增发电装机255.19万千瓦,预计新增发电量30亿千瓦时。
(三)资源统筹稳步调配。结合省级提出的统一开发原则,按照市委和市政府2022年8月3日召开的新能源电力装备全产业链专班工作会议提出全市光伏资源开发由市级统筹的要求,玉溪立足资源特点,坚持优先以资源换产业,以优势资源撬动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梳理全市未备案集中式光伏项目、已备案集中式光伏项目和新排查出的风电光伏项目,提出全部纳入市级统筹光伏项目清单。
(四)指导支持力度加大。结合省级出台光伏资源开发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编制印发《玉溪市关于加快风光资源开发推动产业发展的十五项措施》、《玉溪市明确加快风电光伏资源开发利用提高综合开发效益有关事项》《玉溪市统筹风光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玉溪市有序推进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科学合理布局、规范开发行为、实现高效开发,提高玉溪市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的综合效益和效率。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项目建设方面:一是围绕2022年全市能源投资60亿元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项目,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如期实现并网发电。二是提前谋划2023年计划开工项目。结合项目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向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汇报,力争更多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列入明年省级开工建设盘子。三是同步加快电网配套送出线路建设,做好并网消纳工作,重点推进玉溪市全域智能电网项目、500千伏玉溪变扩建工程建设,确保磨盘、统邑、新庄、云海输变电工程4个35千伏输变电工程今年建成投产。四是推进企业能源结构调整,加快产业升级,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产业技术改造,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五是结合新能源产业布局,我们认为电化学储能是现阶段应用最为广泛的储能形式,可有效解决新能源供给间歇性与用户用电需求持续性之间的矛盾,实现电力系统调峰调频,平滑用户需求,提升能源利用率,是目前新能源产业生态活力较强,盈利模式较好,发展前景广阔新型产业。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融入发展新格局,以优势资源撬动产业发展,我们将主攻储能项目招商,加强与全国储能头部企业对接,争取有投资意愿的优质企业落户玉溪。
(二)保障接网消纳:电网企业加快项目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风光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实现同步并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优先安排发电,确保电量全额消纳。玉溪供电局积极主动服务好风光资源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已纳入省级项目库的新能源项目接入电网规划建设,为新能源项目开展接入系统设计提供必要信息,进一步压缩接网申请、受理、批复等环节时限,合理安排接入电网项目的建设进度,开辟接入电网绿色通道,力争接网工程与新能源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产,不能让新能源接网成为制约新能源项目投产的瓶颈。各县(市、区)要加强与玉溪供电局的联系,在并网、消纳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配套接网工程按照电压等级实行核准或审批管理,电网企业按照风光资源开发项目规划同步开展前期工作,公示接入点、容量空间和承诺办理时限。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缓解新能源快速发展并网消纳压力。
(三)生态环境方面:今年2月,为支持和服务好全市经济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支持和服务玉溪十大全产业链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三张清单”,抓好“三个优化,三个保障,三个到位”,强化项目审批和监管全过程服务。采取的主要措施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强化项目前期服务、增强技术指导等。目前,全产业链项目清单和审批要素清单已基本形成,总量清单正在制定;审批时限再次压缩20%;对新能源项目实行合并环评,提级审批。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精准施策,加快项目审批。针对符合原有规划的项目,实行过渡期政策,做到能批尽批;针对不符合原有规划的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审查,实现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同步审查审批。
(四)自然资源方面:1.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能源主管部门、供电部门工作对接,将急需落地的电网工程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最大限度保障电网工程项目用地。2.继续统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安排,坚持“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将用地计划指标向急需落地的电网工程项目倾斜。3.采取深入到县区、召开现场会、专题会、推进会、工作提醒函等一线工作法,认真指导县区开展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征收土地前期、组卷报批等工作,为用地保障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4.继续梳理审批流程,进一步明确各业务科室审查内容、规范审批内容和意见,做到一次性告知,实行全程网办,并联审批,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同时,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即来即办、快审快批。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袁浩澎 207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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