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稳妥有序推进5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 确保年内新增装机1.4GW
河北石家庄:稳妥有序推进5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 确保年内新增装机1.4GW7月11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石家庄市保粮食能源安全的十三条政策措施,文件指出,加快可再生能源重
7月11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石家庄市保粮食能源安全的十三条政策措施,文件指出,加快可再生能源重点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河北省光伏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强化市级对土地资源的统筹。督促光伏项目投资主体加快推进我市存量项目建设,2022年底前按期完成全容量并网;加快推进2021年省发改委下达的6个保障性并网项目和12个市场化光伏并网项目建设进度;稳妥有序推进5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确保年内新增并网装机140万千瓦,2023年底高质量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积极推广平山营里10KV兆瓦级新型电力系统项目建设先进经验,加快推进平山西柏坡110千伏百兆瓦级(县级)示范工程,提升革命圣地西柏坡供电可靠性和全绿电供应水平。探索建设源网荷储、多能互补、智能微网等多元化新型电力系统,解决电网网架薄弱、光伏消纳困难等难题。
原文如下:
一、加强粮食安全保障
1.健全完善种粮收益保障政策。优化种粮补贴政策,在前期已经发放农资补贴的基础上,及时发放第二批农资补贴,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巩固现有扶持政策,统筹利用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种业提升等政策资金,一体化支持粮食生产。(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2.切实抓好粮食收购。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河北省202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启动方案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市场形势及时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抓好粮食市场化收购,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协调落实收购资金,强化人员、仓容、仪器、设备等各项保障,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开展夏粮收购专项检查,规范收购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中央储备粮新乐直属库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石家庄直属库有限公司负责)
3.强化粮油保供稳价。加强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的监管,完善应急保供体系,保障市场供应。配合国家、省组织政策性粮食拍卖,督促指导储备企业科学把握轮换时机和节奏,发挥好吞吐调节作用,有效增加市场供给。〔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各县(市、区)落实〕
4.保障化肥供应。落实化肥储备任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化肥生产、流通中涉及的原材料、交通、环保等事项。积极扩大钾肥进口数量,控制化肥出口,优先满足国内化肥市场供应。支持市内化肥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参与国储钾肥投放竞标。〔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鹿泉海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负责,各县(市、区)落实〕
二、提高电力安全供应保障水平
5.提高电力供应保障水平。扎实推进上安电厂2×68万千瓦、西柏坡电厂2×66万千瓦等容量替代前期工作,力争2025年底前核准开工。加快实施2022年我市列入省计划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工作,年底前完成改造159万千瓦,持续提高煤电调节能力和清洁低碳水平。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继续支持符合环保、性能要求的淘汰煤电机组原则上关而不拆,转为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有关县(市、区)、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落实〕
6.推动电网重点工程建设。加强电网建设、强化输配电能力。统筹推进重点项目线路迁改和城市核心区配网改造升级,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以一流城市电网建设为目标,推进城市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加快推进市区红旗、解放等双“1+4”输变电工程建设,建设坚强可靠的主干网架,解决电网结构薄弱问题。积极推进乡村振兴、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改造等民生工程,实现城乡电网一体化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成10千伏及以下线路1500公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有关县(市、区)、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落实〕
7.加快可再生能源重点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河北省光伏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强化市级对土地资源的统筹。督促光伏项目投资主体加快推进我市存量项目建设,2022年底前按期完成全容量并网;加快推进2021年省发改委下达的6个保障性并网项目和12个市场化光伏并网项目建设进度;稳妥有序推进5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确保年内新增并网装机140万千瓦,2023年底高质量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积极推广平山营里10KV兆瓦级新型电力系统项目建设先进经验,加快推进平山西柏坡110千伏百兆瓦级(县级)示范工程,提升革命圣地西柏坡供电可靠性和全绿电供应水平。探索建设源网荷储、多能互补、智能微网等多元化新型电力系统,解决电网网架薄弱、光伏消纳困难等难题。〔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负责,有关县(市、区)、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落实〕
8.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并落实全市迎峰度夏电力需求侧管理方案,建立健全“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节约用电助力”需求侧管理体系,构建可调节负荷资源库,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秩序平稳,组织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用电提供坚强保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落实)
三、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
9.积极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对途经我市国家、省主气源干线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帮助项目企业协调地方事务,保障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国家、省主气源干线布局,完善市内输配管网体系,加强与主干管网间的互联互通,强化资源串换和互供互保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各县(市、区)落实〕
10.提升天然气应急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三大油”和省发改委支持,确保我市总体用气需求得到满足。同时拓宽气源渠道,协调中联煤等企业增加山西煤层气供应量,鼓励燃气企业赴国际市场采购LNG予以补充。充分发挥天然气应急调度指挥中心和储气设施作用,科学有效调度,在保障民生用气的前提下,千方百计保障工商业用气需求。〔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各县(市、区)落实〕
四、全面增强能源储备和保障能力
11.增强电煤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大型煤炭生产企业的沟通对接,多措并举提升外来煤炭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电煤中长协+应急储运中心+社会代储”三位一体保供体系,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协调督促电厂电煤库存保持在合理水平。〔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有关县(市、区)落实〕
12.提高煤炭储备能力。进一步优化完善煤炭应急储备保供体系,加快推进平山大吾、井陉中联铁运等两个省级煤炭应急储运中心建设。积极引导应急储运中心和代储企业早储多储,适时投放,切实提升全市煤炭应急保障能力。〔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有关县(市、区)落实〕
13.提升储气调峰能力。推进重点储气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布局建设LNG储备站和罐箱堆场,鼓励城燃企业采取租赁LNG储备设施等方式,增加应急储备能力。〔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有关县(市、区)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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