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市出台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辽宁大连市出台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近日,市营商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信用中心共8部门联合印发了《大连
近日,市营商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信用中心共8部门联合印发了《大连市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助力电力服务持续优化。
《方案》以8项举措进一步提高大连市电力服务水平。一是超前介入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施工许可阶段即主动为企业服务,前移服务关口。二是提升用电业务办理便利度,实施用电报装“一网通办”和办电用户电子证照信息数据共享,试行“房产+用电”联动过户,实现跨行业更名过户“最多跑一次”。三是创新服务机制,进一步压缩高压办电时间,试行1250千伏安及以下10千伏报装供电方案“即勘即答”,将办电环节进一步压缩为3个环节,供电企业责任环节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用电报装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申请资料等服务标准、配电网接入能力和容量受限情况、电价调整情况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打造透明业务办理环境。五是提供用户侧延伸服务,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企业用能、设备代维及升级更新等高品质服务,提供用电全方位解决方案。六是持续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持续提升供电能力,持续压降停电次数和停电时间,加大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违规用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违规施工导致的停电次数。七是建立“诚信用电”评价机制,依法依规建立诚信电力用户正向激励机制和失信电力用户惩戒机制,对于守信用户,在业务办理方面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政策。八是加强转供电管理,持续推进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研究建立转供电主体信用惩戒、违规曝光等长效管理制度。
原文如下:
大连市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大连市电力营商环境服务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结合大连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推广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大中型企业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三省”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协同工作机制,实施政企协同、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共同推动各项任务落地实施。
二、主要任务及举措
1.超前介入工程建设项目,前移服务关口
具体举措:市区两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在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施工许可阶段实时与供电企业共享省、市重点项目信息及建筑工程信息,供电企业需主动与用户联系,前移服务关口。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大连供电公司,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2.提升用电业务办理便利度
具体举措:横向贯通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供电企业用电报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程用电报装与接入全过程通过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完成,实施用电报装“一网通办”和办电用户电子证照信息数据共享,实现办电“一次都不跑”及“零证”办电。试行“房产+用电”联动过户,实现跨行业更名过户“最多跑一次”。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大连供电公司,各区市县、先导区有关部门)
3.创新服务机制,进一步压缩高压办电时间
具体举措:试行1250千伏安及以下10千伏报装供电方案“即勘即答”,将办电环节进一步压缩为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检验及装表接电3个环节,供电企业责任环节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
(责任单位:国网大连供电公司)
4.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打造透明业务办理环境
具体举措:供电企业要将用电报装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申请资料等服务标准向社会公开,要及时公布配电网接入能力和容量受限情况,要根据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电价调整政策文件,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提高电价电费透明度。
(责任单位:国网大连供电公司)
5.提供用户侧延伸服务,助力企业生产经营
具体举措:鼓励供电企业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企业用能、设备代维及升级更新等高品质服务,为用户提供用电全方位解决方案,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非永久性用电客户,推行临时电租赁,节省企业设备费用与接电时间。
(责任单位:国网大连供电公司)
6.持续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具体举措:供电企业需加大投资力度,科学制定配电网和农网建设投资方案,统筹配电网和农网发展规划,持续提升供电能力。强化计划检修管理,科学制定停电计划,推广不停电作业技术,实施网格化抢修模式,持续压降停电次数和停电时间。电力管理部门联合地方人民政府、执法部门、供电企业加大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违规用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违规施工导致的停电次数。供电企业要对供电可靠率未达标的情况通过财务遏制等手段进行监督考核。
(责任单位:国网大连供电公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7.建立“诚信用电”评价机制
具体举措:探索开展诚信用电评价,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和评价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建立诚信电力用户正向激励机制和失信电力用户惩戒机制,对于守信用户,在业务办理方面要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国网大连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中心)
8.加强转供电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具体举措:持续推进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推广转供电终端用户改为直供电,强化多部门协同,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研究建立转供电主体信用惩戒、违规曝光等长效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大连供电公司)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政企协同。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大力推进政企协同,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明确责任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责任分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围绕提升办电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相关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3.强化监督考核,促进政策落地。对发现的电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监管缺位等问题,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改革政策落地落实。
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政府有关部门和国网大连供电公司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办事大厅等方式,广泛宣传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进展及成效,让用户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