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社会责任制约:核电出口企业如何提升效益?
环境与社会责任制约:核电出口企业如何提升效益?“一带一路”沿线核电市场竞争激烈,新兴核电市场国越来越重视核电出口对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中国核电&
“一带一路”沿线核电市场竞争激烈,新兴核电市场国越来越重视核电出口对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中国核电“走出去”不仅需要满足业主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而且要通过践行环境与社会责任获得国际金融市场持续的融资支持。
本文在总结世界核电出口国际市场开发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核电出口企业积极推行环境与社会责任带来的直接效益,提出了从环境和社会责任角度核电出口效益的提升策略,为我国在“一带一路”核电市场出口核电机组提供参考。
一、“一带一路”核电出口社会环境
石油、天然气等传统化石能源价格未来变化预期的不确定性严重影响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安全。而化石能源带来的全球变暖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以核能、太阳能、风能、水电、地热等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成为世界能源合作的重要议题。其中,核电以其高效率、技术成熟、清洁环保和性价比高等优势获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青睐。2018年7月1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阿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作《携手推进新时代中阿战略伙伴关系》主题报告,明确指出“中国与阿拉伯国家联盟顺应全球能源革命、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共同构建油气牵引、核能跟进、清洁能源提速的中阿能源合作格局,打造互惠互利、长期友好的中阿能源战略合作关系”。核电作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潜力不断提升。
在激烈的国际核电市场竞争中,美国、俄罗斯、法国、韩 国、日本等传统核电强国相继将本土的企业社会责任(C or p or ate Soci al Responsibility, CSR)理念输出到“一带一路”沿线新兴核电市场国。通过引导这些国家建立起适合核电出口国所需要的针对性环保法律和劳工政策,企业开展环境友好经营,进而收获更多效益。相比较而言,中国核电“走出去”缺乏统一的环境与社会责任实践与出口标准,更多依赖于政府间合作协议及政策支持。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沿线新兴核电市场国越来越重视核电出口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水平提高等综合效益。 一方面,核电出口企业在海外管理和经营中不仅要按业主要求提高本地化劳务比例和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技术水平,带动当地人口就业,而且要践行环境和社会责任来满足业主国提升综合效益的需求。通过主动承担市政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员工权益保护、环境污染治理、职业健康与安全保障、社会公益参与等责任,获得当地政府、相关管理机构及社区公众的支持。另一方面,由于核电前期投资大,回收期较其他电站更长,核电出口企业获取可持续融资的能力至关重要。而企业获取可持续融资的条件之一就是在出口国市场有效履行环境和社会责任。例如,基于“精干、廉洁、绿色” 的投资理念,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 行”)和丝路基金在贷款融资上倾向于企业在海外发展绿色和低碳经济,重视履行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因此,核电出口企业推行环境与社会责任的效益直接影响着后续核电项目融资的实施和目标市场的拓展。
二、核电出口过程中推行环境与社会责任的效益分析
“一带一路”沿线能源出口通常关注的环境和社会效益是指节能降耗,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和烟尘排放,森林及水土资源保护、降低工业污染、带动当地经济增长、长期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增加收入等。对于核电出口,业主国和出口企业在上述普遍问题的基础上更加关注推行环境与社会责任之后带来的直接效益。其具体包括:资本导向效益、投资社会效益、本地化融资可持续效益等内容。
(一)资本导向效益
核电出口企业推行环境与社会责任的资本导向效益是指企业通过加强当地核能利用公众宣传、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扩大对当地新能源电力行业和基础设施行业等领域公共事业领域投资,实现吸引当地和周边金融机构更多的资金流入。
俄罗斯在国际核电出口过程中产生的资本导向效益最为明显。截至2019年7月底,通过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新兴核电市场国的核能交流, 俄罗斯与中国、印度、约旦、伊朗、孟加拉、埃及、匈牙利、芬兰等国签订了41台V VER型三代核电机组订单。俄罗斯在海外市场开发中重视业主国地域特点和社会现象,因地制宜。在宣传品牌形象的同时,兼顾相关者利益。
在推行环境责任方面,俄罗斯原子能公司根据当地客户需求,向电力缺口较大但宏观经济相对稳定的国家推销V VER-1200 等大型核电机组,向淡水等资源匮乏、工业污染相对集中的国家推销模块化小堆、高温气冷堆和海上浮动堆等机组。通过成立俄罗斯国家原子能海外公司、国际工程公司和新能源业务公司,将核电项目前期市场开发、核电建设投资和总承包与新能源合作分开。在国际核电市场快速布局的同时,结合当地环境特点,致力于将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业务相关产业链和供应链联合推进至市场国。
在推行社会责任方面,俄罗斯注重人力资
源培训和共同研发合作。俄罗斯在市场前期培育过程中与中东、非洲国家签订共同建设核技术培训基地协议,派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咨询服务和进行核能应用技术探讨。双方定期进行人才交流,加强核技术应用公众宣传,利用自己已有的
VVER型和快堆等示范核电站为业主国培养核电运维人才,增进业主国年轻一代对俄罗斯核能技术的肯定和信赖。
由于前期市场环境和社会责任的推行,业主国内政策变更、公众抵制等投资风险降低,产生了良好的核电投资形势。尽管俄罗斯经济目前受国际油价下跌和货币贬值等因素影响,但是考虑到可预期的高额市场回报,俄罗斯核电出口受到了来自亚洲开发银行、国家主权财富基金、甚至业主盟友国(中国、白俄罗斯、芬兰等)联合体的资助。这些盟友国或以成立重要少数联合体方式进行股权融资,或以第三方投资形式参与当地核电建设,资本导向效益显著。
(二)投资社会效益
核电出口企业推行环境与社会责任的投资社会效益体现在业主国内部分公共事业公司和政府指定的中小型科技公司参与入股,通过加入核燃料循环、乏燃料后处理、放射性废物处置、医疗核技术应用等核工业产业链环节来强化与当地社区经济联系。加强核能公众宣传,消除公众对核能利用的担忧,获取当地政府和公众的信任支持。
法国电力集团下属阿海珐公司在对英国、中国、芬兰、印度的核电出口通过推行环境和社会责任产生了较好的投资社会效益。根据不同国家核电投资特点,阿海珐公司筛选确定公众宣传和与政府合作公司的优先目标。一方面,协助当地政府修改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积极组织核电及相关产业知识科普的宣传活动。通过信息公开、座谈会、组织公众参观核设施、网络宣传、科普讲座等方式,消除当地公众对核电的疑虑。另一方面,吸收业主国内公共事业公司和科技公司的股权投资(如法国向芬兰出口的Olkiluoto 3号机组),带动核电站周边除居民用电外的其他社会公益产业发展。积极引入当地核能利用发展协会和商会等非政府组织(NGO)和非盈利组织(NPO)进行第三方认证。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拉动当地社会经济和人口就业,获得当地政府大力支持。
中国在巴基斯坦的核电出口同样产生了良好的投资社会效益。恰希玛核电项目已建成投产4台以M310型号机组为参考电站的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机组,向其首都伊斯兰堡及周边地区源源不断地输送电力,有效保障了当地电力供应和工业发展。卡拉奇K-2/K-3核电项目在建2台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三代压水堆机组,预计2020年建成投产后将弥补巴基斯坦新增电力缺口的1/ 3。中国6台核电机组的出口直接带动了当地社会就业和工业进步(如海水淡化)等。企业也通过植树造林、公益援助、教学用品捐赠等,在当地积极履行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赢得政府和公众的广泛认可,投资社会效益日渐突出。
(三)本地化融资可持续效益
核电出口企业推行环境与社会责任的本地化融资可持续效益是指在原有核电站安全运营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情况下,企业运用其部分产生的收益在当地持续进行环境与社会责任投资,提高本地化投资比例来达到某些融资标准,进而为获取新建核电项目启动资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实现可持续融资。
韩国最早于2016 年12月底建成并投产国内第1台APR1400-新古里3号机组,成为世界范围内6种型号三代压水堆机组中最早投入运营的示范机组。2018年3月,海外第1台APR1400 -阿联酋Barakah 1号机组建成并开始申请装料。凭借着阿联酋核电出口项目的成功,韩国学习日本CSR机制在阿联酋投入配套设施进行环境效率评价,即考虑海外收益的同时计算环境成本,并以此为模板向沙特等潜在市场国进行三代核电推介。尽管韩国国内弃核情绪高涨,但由于其实施环境友好的投资策略和为业主国谋求更有效的本地化方案,核电出口融资持续得到了阿联酋、沙特阿拉伯等当地市场的支持。
国际银行和政府更是愿为有效推行环境和社会责任的企业提供持续融资服务。例如,中国进出口银行早在2007年制定了《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项目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将境外投资项目环保审批和企业授信挂钩,从控制海外投资企业持续融资的角度,间接督促企业推行环境和社会责任。2014年,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贸易领域不良信用记录试行办法》明确提出不履行环境和社会责任的海外投资企业将被记入对外合作不良信用记录,其对后续项目的外汇额度获取、融资利率及期限乃至项目审批产生影响。此外,世界基金组织、亚投行、丝路基金、中非发展基金等机构对“一带一路”项目融资倾向于企业履行环境和社会责任,发展绿色和低碳经济,促进当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核电出口企业在协助政府提高本地化比例过程中,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和社会责任理念,融资可持续效益也会逐步体现。
三、核电出口企业推行环境与社会责任的效益提升策略
通过以上核电出口企业推行环境与社会责任的效益分析可以得出,伴随着核电出口,相对于传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期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来看,企业推行环境和社会责任将会直接带动相关能源产业的资金流入,实现资本导向效益;通过扩大在当地政府、公众、NGO和NPO组织等机构的影响力,获得社会各界支持,实现投资社会效益;持续地在本地及周边地区核电市场竞争中获取后续项目的融资,提高企业授信水平,实现本地化融资可持续效益。中国在出口核电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推行环境和社会责任的有效措施来提升上述三种效益。
(一)多元化合作,强化资本导向
除了强有力的政府支持外,俄罗斯能够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迅速签订大批量三代核电订单离不开结合业主国环境与社会特点,因地制宜地进行市场推介、开展核能技术交流、人力资源培训、研发合作及新能源业务拓展。
一方面,企业针对业主国客户需求,根据当地环境特点,进行前期市场开发,适时地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向公众普及核能利用知识,开展核技术交流或核工业成果展览等。另一方面,企业通过需要利用中国驻外使馆经商参赞处等渠道,及时收集有效的业主国能源发展规划、电力结构等信息,在核电建设的基础上扩大对当地新能源电力行业和基础设施行业等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与当地政府开展多元化能源合作,进而快速对当地核能市场完成布局。多元化合作有利于吸引当地及周边地区更多资金的流入,形成资本导向的规模效益。
(二)标准化出口,提升社会效益
中国核电出口需要统一的环境与社会责任实践与出口标准。核电出口标准化应当建立起适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环境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通过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合作,不断对在当地的环境保护、辐射监测、公众核能科普参与水平等环境和社会行动进行评价和改善。借鉴美国、法国等传统核电强国经验,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倡导环境和社会责任理念,引入NGO和NPO组织的第三方认证,并向核电出口国输出自身的环境与社会责任标准。
需要指出,环境与社会责任标准公开化有利于企业通过年度报告审查自身经营管理的效率,在业主国树立起直面核电建设等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和负责任的形象。同时,标准公开化也有助于得到当地的“一带一路”能源企业的积极响应和公众的广泛认可,接受当地政府和公众监督,在提升投资社会效益的过程中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本地化反馈,拓宽融资渠道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除英国等部分欧洲国家经济实力较好,大多数国家融资能力不足。发展核电离不开强有力的融资保障。中国核电出口企业在推行环境与企业责任的同时,应当积极地将环境与社会工作本地化成果提交至亚洲开发银行、亚投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或者国际基金组织、丝路基金等公募基金组织。
通过配合相关融资机构在已经建成投产的核电业主国搜集环境数据,进行环境效率评价和社会公益等投资,衡量企业在当地推行环境与社会责任的行动力度和成效,并及时向基金组织及国际银行等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的融资机构反馈。在已出口核电站安全运营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企业拿出一部分收益开展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投资,有利于其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自身的融资负债风险,进而实现后续核电项目的可持续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