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列入“百日会战”的58项任务全面完成
黑龙江省列入“百日会战”的58项任务全面完成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关键之年。黑龙江省自5月20日至8月3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关键之年。黑龙江省自5月20日至8月31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各市地、各部门加快一批项目建设、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在1日举行的黑龙江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会战”成果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振伟介绍,截至8月31日,全省列入“百日会战”的58项任务全面完成,工程类项目开工率实现100%,环境问题排查率实现100%,项目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计划完成率实现100%。
工程项目建设治理22个任务全部完成,在工程进度、投资额度、开工项目、竣工项目等方面全面超过预期水平。
工程进度全面提升,续建项目全部提速推进,9613个加油罐地下防渗改造任务、双鸭山和伊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齐齐哈尔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嫩江水源替代工程等4项任务提前完成。23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工程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等4个项目超额完成了既定目标。
新项目开工率实现突破,建龙北满特殊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料场覆盖、港口码头污染物储存和接收、2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新建工程项目开工率达100%。列入全省“百大项目”的8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分别完成投资5.13亿元、1.22亿元,全部实现开复工。
环境问题排查整治36项任务全部完成。薄弱环节得到加强,全面启动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三年攻坚行动,哈尔滨市、大庆市、绥化市等9个市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实施穆棱河、镜泊湖流域综合治理,镜泊湖水质达到III类;13个市地全部启动实施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重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17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完成规划环评;完成治理“散乱污”企业335家、淘汰改造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40台;全面推进清洁运输行动,开展运输车辆核查,抽测柴油货车51210台;完成全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和废塑料、废轮胎加工利用行业127个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基础能力建设更加完善,推广新能源车辆应用,新增新能源公交车2022台,发放运营补贴资金2.27亿元;新开办4条专用线集装箱运输业务,集装箱办理点达到227个。完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30328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分类指导推进110个县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启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完成全省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严格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
新法施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将有法可依
记者在1日举行的黑龙江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会战”成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9月1日起,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振伟介绍,新法重点明确了“一个原则”,完善了“四项监督管理制度”,强化了“八方面工作要求”。“一个原则”即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四项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用记录制度,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八方面工作要求”即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时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加强协同解决跨境转移机制,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完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完善建筑业、农业等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加强保障措施,严格法律责任。
赵振伟表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希望通过法律的实施,保护生态环境,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六举措保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
“东北是世界三大黑土区之一,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在1日举行的黑龙江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会战”成果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孙振民介绍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部门在保护耕地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开展的具体工作。
孙振民介绍,一直以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部门以改善民生环境为目标,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各项任务,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重点开展了以下六方面工作:一是查清土壤污染环境底数。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设1442个监测点位,构建覆盖全省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二是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完成全省125个县(市、区)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划分面积2.394亿亩,将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全部落实到具体地块。三是全面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目前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4.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5%。四是积极推动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110个涉农县(市、区)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启动63个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建设,推进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222个村屯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工程。五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来,共完成1268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六是加大农用地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截止目前共检查涉农企业1337家,对存在问题的38家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百日会战”期间 黑龙江省水质监测数据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全省62个国家控制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从64.5%提升至71%,超额完成国家考核目标
●4个市地污水收集管网和29个县级以上水源地完成规范化建设
1日,记者在黑龙江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会战”成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来看,“百日会战”期间,黑龙江省水质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
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会战”中,碧水保卫战是重点工作之一。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张海军介绍,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会战”期间,全省上下共同努力,13项与水污染治理有关的任务均圆满完成。建立了定期调度机制,搭建了信息报送平台,制定了工作台账,指定了专人负责跟进督办。同时,采取线上检查和现场督办相结合,先后视频连线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重点湖库污染治理等重点工程,利用河长制检查、季度督查、专项执法检查、上级部门调研等方式实地检查,并聘请专家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有效推动工程完成进度。
会战期间,各项水污染治理任务均取得突破性进展,建成了3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完成了1条黑臭水体治理、1个水源地替代、4个市地污水收集管网和29个县级以上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哈尔滨、牡丹江、鸡西、绥化等地编制完成重点河流水污染治理方案。这些在碧水保卫战中的“老大难”问题,在“百日会战”的高压态势和省委省政府的密切关注下得到有力解决。
从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来看,“百日会战”期间,黑龙江省水质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全省62个国家控制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从64.5%提升至71%,提高了6.5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国家59.7%的考核目标。
用三年抓好“两市两县两景区”散煤污染治理
●解决散煤污染思路:“减煤、替煤、洁煤、控煤”
●重点地区: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雪乡旅游景区
今年,黑龙江省召开了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推进会议,确定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雪乡旅游景区作为散煤污染治理“重点地区”。在1日举行的黑龙江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会战”成果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赵学温介绍了今后黑龙江省如何治理冬季重污染天气,特别是对“煤烟”污染整治的举措。
赵学温介绍,近年来,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季节性、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仍未根本解决,特别是哈尔滨市、绥化市等地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冬季大量使用散煤,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着力解决散煤污染问题,今年黑龙江省按照“减煤、替煤、洁煤、控煤”的整体思路,利用三年时间,突出抓好“两市两县两景区”,即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雪乡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的散煤污染治理。明确到2022-2023年供暖期,哈尔滨市、绥化市PM2.5平均浓度分别从近3年最高值76和64微克/立方米下降至不超过50微克/立方米,年均值有望达标;重污染天数减少40%,分别控制在16天和14天之内。
在工程措施上,突出散煤的“减”、锅炉的“拆”、排放的“净”、冬季的“暖”。大力削减散煤用量,安排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商户、农村地区等5项散煤污染治理任务。加快拆并淘汰燃煤锅炉,安排淘汰10蒸吨以下、10~35蒸吨燃煤锅炉和升级改造35~65蒸吨燃煤锅炉等3项任务。全面提高超低排放水平,安排重点热源及燃煤大户超低排放、电力企业超超低排放、优化清洁能源布局等3项任务,哈尔滨、绥化城市建成区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清零”。着力优化供热结构,安排集中供热、智慧供暖、清洁供暖、生物质热电联产、建筑节能改造、老旧管网改造等6项任务。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在落靠责任、健全机制、协同一致、聚焦矛盾、敢于担当等方面抓好落实,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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