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8月25日上午,由省生态环境厅、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广东海警局等联合开展的2020年广东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在广
8月25日上午,由省生态环境厅、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广东海警局等联合开展的2020年广东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在广州南沙举行启动仪式。并召开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现场座谈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研究做好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鲁修禄宣布联合行动正式启动,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徐放政主持启动仪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何焱,广东海事局二级巡视员吴建生、广东海警局执法部副部长郭宏,以及广州、深圳等沿海地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出席活动。
启动仪式后,鲁修禄主持召开现场座谈会。会议指出,2020年广东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是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广东省针对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一次多部门合作的重大行动,标志着广东省开启了海洋环境管理多部门合作的新征程。要深刻理解联合行动的目的意义和任务要求,通过联合行动,实现“建机制、摸情况、强执法、美海湾、净海洋”。“建机制”就是依靠有关部门的协同合作,探索并建立出一套成熟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运作机制。“摸情况”就是加强重点近岸海域污染排查,清晰掌握广东省52个国考点位周边海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强执法”就是通过有效的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倾倒废弃物行为,改善广东省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美海湾”就是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在全省范围内打造一批生态优美、宜居宜游的海湾景观带。“净海洋”就是还海于景,还海于民,进一步提升广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会议强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充分用好联合行动“实战”机遇,加强组织策划,力争协作机制、能力建设、水质改善等多方面最大成效。要建立月度谋划、交流、会商、分析、总结机制,每次行动前要充分准备、充分谋划,每次行动后要认真总结、认真交流,及时改进提升。针对海洋生态环境新领域、新挑战,要深入思考问题,积极审慎行动,力争新突破、新成绩,为美丽海湾建设、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作出努力和贡献。要坚持结果导向,务求工作实效,总结形成一些典型案例、机制做法,建立可视化、数据化资料库,强化生态环境部门海洋环境能力建设,为下一步深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配合机制,提供经验借鉴。
经了解,此次联合行动将持续开展5个月,以改善广东省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近岸海域水质达标攻坚为主要任务,摸清广东省重点海域污染情况,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违法行为,形成海上执法监管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