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NB/T 3200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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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NB/T 32004-2013)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光伏(Pv)并网系统所使用逆变器的产品类型、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连接到Pv源电路电压不超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光伏(Pv)并网系统所使用逆变器的产品类型、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连接到Pv源电路电压不超过直流1500V,交流输出电压不超过1000V的光伏并网逆变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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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IEC 60068-2-1:2007,IDT)
GB/T 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IEC 60068-2-2:2007,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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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4-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U EC 60068-2-30:2005,IDT)
GB/T 2423.10-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QEC 60068-2-6:1995,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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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626.8-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IEC 61000-4-8:2001,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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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626.1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振荡波抗扰度试验(IEC 61000-4-12:1995,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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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0028铜电阻国际标准(International Standard of Resistance for Copper)
IEC 60417设备上用的图形符号(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Equipment)
IEC 60664-4:2005低压电器设备的绝缘配置第4部分:高频电压应力因素(Lisulation Coordination Ordination for Equipment within Low-voltage Systems Part 4: Considerations of High-frequency Voltage St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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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075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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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1032使用防护外罩保护人和设备校验用探针(Protection of Persons and Equipment by Enclosures-probes for Verification)
IEC 61180-1:1992低压设备的高压试验技术第1部分:定义、试验和程序要求(High-voltage Test Techniques for Low-voltage Equipment Part 1:Definitions,Test and Procedure Requirements)
ISO 178-2010塑料一一弯曲性能的测定(Plastics——Detennination of Flexural Properties)
ISO 179-1-2010塑料——摆式冲击特性的测定第1部分:非仪器冲击试验(Plastics Determination of Charpy Impact Properties Part 1:Non-instrumented Impact Test)
ISO 180-2010塑料一一伊佐德式冲击强度的测定(Plastics一一Determination of Lzod Impact Strength)
ISO 3864-1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在工作场所和公共领域中的安全标志设计原理(Graphical Symbols一一Safety Colors and Safety Signs Part 1: Design Principles for Safety Signs and Safety Markings)
ISO 4892-1塑料一一实验室光源曝晒方法第1部分:总则(Plastics一一Methods of Exposure to Laboratory Light Source Part 1: General Guidance)
ISO 4892-2塑料一一实验室光源曝晒方法第2部分:氛弧灯(Plastics一一Methods of Exposure to Laboratory Light Sources Part 2: Xenon-arc Lamps)
ISO 4892-4塑料——实验室光源曝晒方法第4部分:开放式碳弧灯(Plastics一一Methods of Exposure to Laboratory Light Sources Part 4:Open-flame Carbon-arc Lamps)
ISO 527-1-2012塑料一一拉伸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一般原理(Plastics——Oetermination of Tensile Properties Part 1:General Principles)
ISO 7000设备用图形符号索引和一览表(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Equipment——Index and Synopsis)
ISO 8256-2004塑料——拉伸——冲击强度的测定(Plastics——determination of Tensile-impact Strength)
EN 50530-2010并网光伏逆变器的全逆变效率(Overall Efficiency of Photovoltaic Inverters)
3术语和定义
3.1
光伏并网逆变器photovoltaic grid-connected inverter
将光伏方阵发出的直流电变换成交流电后馈入电网的设备。
注1:本标准中提到的逆变器均指光伏并网逆变器。
注2: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不适用于AC MODULE中的逆变器。
3.2
光伏方阵模拟器photovoltaic array simulator
一种模拟光伏方阵静态和动态电流、电压特性的功率源。
3.3
逆变器交流输出端inverter AC output terminal
逆变器交流侧对外输出功率的连接点。
3.4
最大功率点跟踪maximum power point tracking; MPPT
对因光伏方阵表面温度变化和太阳辐射照度变化而产生的输出电压与电流的变化进行跟踪控制,使阵列一直保持在最大输出工作状态,以获得最大的功率输出的自动调整行为。
3.8
孤岛效应islanding
电网失压时,光伏系统保持对失压电网中的某一部分线路继续供电的状态。
3.9
防孤岛效应anti-islanding
一种禁止孤岛效应发生的功能。
注:非计划性孤岛效应发生时,由于系统供电状态未知,将造成以下不利影响:可能危及电网线路维修人员和用户的生命安全;干扰电网的正常合闸;电网不能控制孤岛中的电压和频率,从而损坏配电设备和用户设备。
3.10
电网模拟电源AC simulated power
用来模拟公共电网的测试电源装置,其输出电压和频率可调。
3.13
电气间隙clearance
两个导电零部件之间的最短空间距离。
3.14
封闭电气操作区域closed electrical operating area
电气设备使用的房间或区域,该区域有明显的警告标识,只允许具有相关技能或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进入,且需用钥匙或工具打开门或移动安全栅后才能进入。
3.15
爬电距离creepage distance
在两导电零部件之间沿绝缘材料表面的最短距离。
3.16
外壳enclosure
包围内部零部件,可防止外部影响、火焰蔓延、触及危险的设备部件。
3.17
防火外壳fire enclosure
包围内部零部件,最大限度减少内部火焰和燃烧物蔓延的设备部件。
3.18
电气防护外壳electrical enclosure
包围内部零部件,可限制触及电击、能量或灼伤危险的区域的设备部件。
3.19
污染等级pollution degree
用数字分级表示的,设备内部或周围微观环境受预期污染的程度。
3.20
带电部件live parts
正常使用时通电的导体或导电部件,包括中性导体,但按惯例不包括保护中性(PEN)导体。
注:该部件不一定包含电击危险。
3.21
抽样试验sample test
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的试验。
3.22
型式试验灯pe test
对按某一设计而制造的一个或多个设备进行的试验,以表明该设备设计符合一定的规范。
3.23
工作电压working voltage
在额定电压下,设备的任何特定绝缘两端可能产生的交流电压或直流电压的最高有效值。
注:不考虑瞬时现象。开路和正常运行两种情况都要考虑。
3.24
基本绝缘basic insulation
在非故障条件下对防触电起基本保护作用的绝缘。
注:不适用于专门用作功能目的的绝缘。
3.25
双重绝缘double insulation
由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两者组成的绝缘。
3.26
加强绝缘reinforced insulation
加在带电部件上的一种单一绝缘系统,在规定的条件下,其提供的防电击保护等级相当于双重绝缘。
注:单一绝缘系统并不意味着该绝缘必须是均匀物质。它可以由多个绝缘层组成,只不过无法逐层拆分为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来进行试验。
3.27
附加绝缘supplementary insulauon
除用于故障保护的基本绝缘外,另外设置的独立绝缘。
3.28
瞬时过电压transient overvoltage
振荡的或非振荡的,通常高阻尼持续时间只有几毫秒或更短的时间过电压。
3.29
保护等级Ⅰ protecuve class Ⅰ
通过基本绝缘和可接触导电部件的保护接地来防止电击,因此当基本绝缘失效时可接触导体不能带电。
3.30
保护等级Ⅱ protective class Ⅱ
不仅通过基本绝缘来防止电击,还提供了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等附加安全防范措施。这种保护既不依靠保护接地,也不依赖于安装条件。
3.31
保护等级Ⅲ protective class Ⅲ
通过限制电压等级来防止电击,且本身不产生危险电压的设备。
注:对于保护等级Ⅲ类的设备,虽然对防止电击没有要求,但适用于本标准的所有其他要求。
3.32
基本防护basic protection
无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注:对于低压装置、系统和设备,其基本防护通常对应于GB 16895.21-2011规定的直接接触防护。
3.33
均匀电场homogeneous field
电极之间的电压梯度基本恒定的电场(一致电场)。例如,两个球之间每个球的半径均大于二者间的距离的电场。
注:均匀电场条件被称为情况B。
3.34
非均匀电场inhomogeneous field
电极之间的电压梯度基本上不恒定的电场(非一致电场)。
注:关于电压耐受能力,尖端对平面电极结构的非均匀电场条件是最差的情况,被称为情况A。它可以用一个半径为30μm的点电极和一个1m× 1m的平面电极代表。
3.35
暂时过电压temporary overvoltage
持续相对长时间(相对于瞬时过电压)的工频过电压。
4逆变器类型
4.1按交流侧输出相位数分类
按交流侧输出相位数可分为:
——单相逆变器;
——三相逆变器。
4.2按安装环境分类
按安装环境可分为:
——户内Ⅰ型(带气温调整装置);
——户内Ⅱ型(不带气温调整装置);
——户外型。
4.3按电气隔离情况分类
按电气隔离情况可分为:
——隔离型;
——非隔离型。
4.4按应用场合分类
按应用场合可分为:
——户用型;
——工业用型(如电站、工厂等)。
4.5按使用规模分类
按使用规模可分为:
——电站型并网逆变器(不小于1MW的电站使用);
——非电站型并网逆变器。
4.6其他分类情况
以上未列出的、制造商申明的其他类型。
5逆变器标识和资料
5.1标识
5.1.1一般要求
a)除内部零部件的标识之外,所有标识在产品安装之后需能从外部看见;针对整个产品的标识不应放在操作人员无需工具即可拆卸的零部件上。
b)标识可以使用图形符号,但须依照A.1或GB/T 5465.2-2008的相关要求。逆变器提供的文档应解释所使用的图形符号。
c)逆变器至少应永久标注以下内容:
1)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名称或商标;
2)用于识别逆变器的型号或命名;
3)用于识别产地、批次或日期的序列号、代码或其他标识。批次或日期精确到3个月以内,标识日期的方法在30年内不会出现重复的数字。
本条款的符合性通过检查来验证。
5.1.2逆变器额定参数
除非本标准其他部分有特别规定,逆变器上应标注以下适用的参数:
——输入电压范围、电压类型以及最大输入电流;
——输出电压等级、电压类型、频率、最大连续工作电流,以及交流输出端的额定功率;
——IP防护等级。
本条款的符合性通过检查来验证。
5.1.3逆变器零部件及接口
5.1.3.1熔断器标识
a)熔断器标识应给出其额定电流。若熔断器底座可以装入不同电压等级的熔断体,标识还应给出其额定电压。标识应靠近熔断器或熔断器底座,或者直接标注在熔断器底座上。也可以标注在其他位置,但需明显区分标识所指的熔断器。
b)如果必须使用特定熔断特性(例如延迟时间和断开容量)的熔断器,则应标明熔断器类型。
c)对于安装在操作人员接触区以外的熔断器,以及在操作人员接触区内但固定焊接的熔断器,可以只标注一个明确的参考符号(例如FU1,FU2等),并需在维修手册中说明相关信息。
5.1.3.2开关设备
开关设备的开与关位置需标注清楚。如果电源采用按钮开关,可以使用表A.1中的第10个或第16个符号来标注“开”的位置,用表A.1中第11个或第17个符号来标注“关”的位置。这些符号需配对使用,即用表A.1中第10个与第11个符号,或用第16个和第17个符号。
5.1.3.3接口标识
a)如果安全方面有必要,应给出端子、连接器、控制器和指示器及其各种位置的指示,包括冷却液加注和排线的连接(适用时)。可以参考表A.1给出的符号;如果位置不够,可以用表A.1中的第9个符号。
注:有多个管脚的信号、控制和通信用连接器,不必逐个管脚进行标注,只需标明整个连接器的用途。
b)在紧急制动装置的按钮和制动器上,用于警示危险或指示需要紧急处理的指示灯,均须使用红色。
c)多电压供电逆变器需标明出厂时设置的电压。该标识允许用纸标签或其他非永久性材料。
d)逆变器的直流端子需明确标注连接的极性:
1)“+”号表示正极,“-”号表示负极;
2)其他能够准确说明极性的图形符号。
e)保护接地导体的连接端子用以下方式标注:
1)表A.1中的第7个符号;
2)字母“PE”;
3)黄绿双色导线。
5.1.4标识的耐久性
本条款要求逆变器上的标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需保持清晰可辨,而且能够耐受制造商所指定的清洗剂的腐蚀。
本条款的符合性通过检查和对逆变器外部的标识进行耐久性试验来验证。用浸渍了指定清洗剂的布,以正常压力(约10N)手工快速擦拭标识15s。若制造商没有指定清洗剂,则用丙酮替代。擦拭之后,标识须保持清晰可辨,粘贴的标签不能出现松脱或卷边现象。
5.2文档资料
5.2.1一般要求
a)文档需对逆变器的安全操作和安装进行说明;若有需要,也可以给出逆变器的维护说明及以下内容:
1)解释逆变器上的标识,包括所用的符号。
2)端子和控制器的位置和功能。
3)所有与安全安装和操作逆变器相关的参数和规格,包括以下环境参数,并解释其含义及影响:
——环境分类;
——潮湿场所分类;
——预置外部环境的污染等级;
——IP防护等级;
——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
——每个输入、输出端口的过电压类别。
4)光伏矩阵受到光照而向逆变器输入直流电压的警告。
b)安装说明,操作说明,维护说明等与安全相关的说明文档应采用逆变器预定安装使用所在地的通用语言。
c)文档必须采用印刷形式,并随逆变器一起提供。
注:电子版文档可以随印刷文档一起提供,但不能替代印刷文档。
5.2.2安装说明
文档需包括安装说明,也可以包括详细调试说明。基于安全考虑,对于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需给出警示。文档提供的信息应包括:
a)组装、定位和固定的要求;
b)每个电源的参数和连接方式,关于配线、外部控制器、导线颜色代码、断开方式和所需过电流保护的要求,以及关于安装位置不得妨碍断开电源的说明;
c)逆变器各个输出端的参数和连接方式,以及关于配线、外部控制器、导线颜色代码和所需过电流保护的要求;
d)通风要求;
e)特殊保养要求,例如对冷却液(适用时)的要求;
f)噪声等级相关指示和说明;
g)保护接地的说明。
5.2.3操作说明
操作说明应包括所有保证安全操作的必要信息,包括以下适用的内容:
a)控制器的设置、调节方法以及调整效果的说明;
b)关于连接附件和其他设备的说明,并明确适用的附件、可拆卸零部件和专用材料;
c)烫伤危险的警告,以及要求操作人员采取的降低风险的措施;
d)关于逆变器没有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方式使用时其保护措施可能失效的说明。
5.2.4维护说明
a)维护说明包括以下信息:
1)保证安全所需要的定期维护周期和说明(例如,更换空气过滤器或定期加固接线端子等);
2)操作人员接触区(适用时)的说明,包括不要进入逆变器特定区域的警告;
3)零部件的编号和说明,方便找到可以由操作人员更换的零部件;
4)说明安全的清洁方式(适用时)。
b)如果逆变器由多路供电,手册中需说明开关装置断开的顺序。
6使用、安装及运输条件
6.1正常使用、安装及运输条件
6.1.1正常使用条件
6.1.1.1周围空气温度
——户内型逆变器周围空气温度范围:户内Ⅰ型0℃一+40℃;户内Ⅱ型-20℃一+40℃。
——户外型逆变器周围空气温度范围:一5℃~+60℃。
6.1.1.2海拔
安装地点的海拔不超过1000m。
注:当海拔高于1000m时,逆变器电流容量随海拔升高将低于规定值;当海拔高于2000m时,需要考虑到空气冷却作用和介电强度的下降。对于该条件下运行的逆变器应根据制造商和用户的协议进行设计或使用。非正常使用海拔见6.2.2.2。
6.1.1.3大气条件
6.1.1.3.1湿度
——户内型逆变器相对湿度范围:户内Ⅰ型5%一85%,无凝露;户内Ⅱ型5%一95%,无凝露。
——户外型逆变器相对湿度范围:4%一100%,有凝露。
温度为+40℃时,空气相对湿度不超过50%。在较低温度下允许有较高的相对湿度,如+25℃时可达100%。针对温度变化偶尔产生的凝露应采取特殊的措施。
6.1.1.3.2污染等级
a)污染等级与逆变器使用所处的环境条件有关。
注: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的微观环境确定对电器绝缘的影响,而不是产品的环境确定其影响。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的微观环境可能好于或劣于产品的环境。微观环境包括所有影响绝缘的因素,例如气候条件、电磁条件、污染的产生等。
b)对用在外壳中的电器或本身带有外壳的电器,其污染等级可选用壳内的环境污染等级。
c)为了便于确定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微观环境可分为4个污染等级。
1)污染等级1:无污染或仅有干燥的非导电性污染。
2)污染等级2:一般情况下仅有非导电性污染,但是必须考虑到偶然由于凝露造成的短暂导电性污染。
3)污染等级3:有导电性污染,或由于凝露使干燥的非导电性污染变为导电性污染。
4)污染等级4:持久的导电性污染,例如,由于导电尘埃或雨雪造成的污染。
户外型逆变器和户内Ⅱ型逆变器一般适用于污染等级3的环境;户内Ⅰ型逆变器一般适用于污染等级2的环境。但是,对于特殊的用途和微观环境可考虑采用其他污染等级。如预定在污染等级4的环境下使用的逆变器,需采取措施将微观环境的污染等级降低至1,2,3级。
如果逆变器本身会产生污染或潮湿(例如,电动机碳刷产生的导电污染物,或冷却系统引起的凝露),则逆变器特定区域的污染等级会提高。
6.1.1.4冲击振动
逆变器在生产、运输、安装、操作和维护等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冲击振动,因此需要有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避免其损坏。在正常工作、运输等环境中使用的逆变器可采用8.6.4的方法来验证。
逆变器在非正常工作、运输等环境中使用时所能承受的冲击和振动条件正在考虑中。
6.1.2运输和储存
如果逆变器的运输和储存条件不同于6.1中的规定,制造商和用户应达成特殊协议。对于50kg以上的逆变器,包装上须给出逆变器重心的标识,以便于运输和搬运。
6.1.3安装
逆变器应按照制造商的说明书安装。
6.2非正常使用、安装及运输条件
6.2.1总则
如果逆变器的实际运行和使用条件与6.1规定的条件不同时,用户应提出其在该条件下使用时与标准条件的差异,并与制造商协商在该条件下使用的适应性。运输、安装条件参见6.1.2,6.1.3。
6.2.2非正常条件
6.2.2.1周围空气温度
预期周围空气温度低于-25℃或高于+60℃。
6.2.2.2海拔
a)逆变器安装场所的海拔高于1000m时,由于空气稀薄,影响其散热能力,电流容量将低于规定值。假定冷却媒质温度保持不变,图1给出了电流容量随海拔变化的关系曲线。
b)温度随海拔的升高而降低,根据我国气候特点,海拔每升高100m环境温度下降0.5℃。对用于高海拔地区的逆变器进行电流容量修正时,应同时考虑电流容量随海拔升高而下降的不利因素和环境温度降低的有利因素。
c)逆变器安装场所的海拔高于2000m时,还需考虑电气介电强度的下降。
6.2.2.3大气条件
逆变器安装场所的大气相对湿度大于6.1.3的规定值,或大气中含有过量的灰尘、酸性物质、腐蚀气体等。如逆变器安装在近海处。
6.2.2.4安装条件
逆变器安装在移动装置上,或长期或短期处于倾斜位置的电器支持件上(例如安装在轮船上),或逆变器在使用中受到非正常的冲击或振动。
6.2.2.5其他条件
其他非正常条件正在考虑中。
7结构和性能要求
7.1结构材料
7.1.1温升
a)在电的作用下,逆变器受到热应力的作用和影响,其结构的安全性有可能降低,同时有可能产生不利于安全的影响。非正常温度可引起危险的,要求进行防护的部位:
1)超过安全温度的可接触部位。
2)超过特定温度的部件、零件、绝缘和塑料材料。逆变器在其预期使用寿命内,且正常使用时,如果超过该特定温度时,电气、机械及其他性能有可能会降低。
3)超过特定温度的结构和安装表面。超过该温度,则可能会使逆变器及其元器件预期使用寿命缩短。
b)一般情况下,若逆变器的相关元器件或其表面温度变化不超过1K/h时,则认为逆变器已达到热稳定状态。在全功率条件下,温升试验最多持续7h(模拟一天日照情况)。但如果更长时间的测试会使其产生更大的危险的情况除外。
c)温度对材料的影响及测试方法见8.4.2.2。
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温升可能与试验值有所差异,取决于安装条件和连接导体尺寸。
7.1.2紫外线暴露
户外型逆变器的外部塑料件暴露在紫外线照射下,危险防护等级应不低于附录B的规定。聚合物材料需要经过耐紫外线辐射的评估,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如果部件降级不影响其提供的保护,可忽略本条款要求。
7.1.3外壳防护等级
逆变器应具有防止人体接近壳内危险部件,防止固体异物和水进入的外壳防护措施,避免其对逆变器造成不利影响。逆变器可以根据不同使用场合采取不同的外壳防护措施。户外型逆变器最低需满足IP54要求,户内型逆变器最低需满足IP20要求。
7.2电击防护要求
7.2.1概述
电击防护是逆变器在其预期使用寿命期间,安装、操作和维修过程中,对可预见的误操作所带来的危险采取的一种防护措施。
7.2.2直接接触防护要求
7.2.2.1一般要求
a)防止人直接接触到对人产生伤害的带电零部件,防止直接接触的措施应通过7.2.2.2或7.2.2.3规定的一种或多种措施来实现。
b)开放式部件和装置不需要采取直接接触防护措施,但其操作说明书中需明确要求最终产品在安装完成后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c)预定安装在封闭电气操作区域的逆变器不需要采取直接接触防护措施。若维修人员在安装或维修期间需要对逆变器通电,则防护措施需符合7.2.2.2.3的要求。
7.2.2.2外壳和遮栏防护
7.2.2.2.1一般要求
提供保护的外壳和安全遮栏,其零部件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应不能拆卸。满足这些要求的聚合物材料应同时符合7.1.1及7.4的规定。逆变器在户外使用时,其外壳聚合物材料受阳光照射时则需同时符合7.1.2的规定。
7.2.2.2.2防止接触要求
a)通过外壳和安全的防护后,人与带电部件之间的距离需达到以下要求:
1)带电部件电压小于等于规定安全电压——可以触及;
2)带电部件电压大于规定安全电压——不可触及,且与带电零部件之间必须有足够的电气间隙,即达到根据所考虑电路的重复峰值工作电压确定的基本绝缘的电气间隙要求。
注:规定安全电压限值按GB/T 3805-2008的规定。
b)若逆变器采用外壳或遮栏防护,应采用GB 4208-2008规定的最低为IPXXB(也可按IP2X)的外壳防护等级,按8.2.3.1的方法进行检验,以防止触及危险的带电部分。
7.2.2.2.3维修人员接触区
安装或维修期间需打开外壳,且逆变器需通电时,对于维修过程中可能无意触碰到的大于规定安全
电压的带电零部件应提供防接触保护。防护要求按8.2.3.1检验。
7.2.2.3带电部件的绝缘防护
绝缘需根据逆变器的冲击电压、暂时过电压或工作电压来确定,并按7.2.4的要求选择其中最严酷的情况。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绝缘防护应不能被去除。
7.2.3间接接触防护要求
7.2.3.1一般要求
a)在绝缘失效的情况下,为防止接触存在电击危险的电流,要求对间接接触进行防护。间接接触
防护的方式一般有三种:
保护等级Ⅰ——基本绝缘和保护接地;
保护等级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保护等级Ⅲ——电压限值。
b)如果间接接触防护依赖于安装方式,安装说明书中需明确指示相关的危险并详细说明安装方式。
c)采用绝缘方式进行间接防护的电路按7.2.4进行防护。
d)电压小于规定安全电压[见7.2.2.2.2中a)项]的电路不存在电击危险。
7.2.3.2接地保护连接要求
7.2.3.2.1一般要求
a)当带电零部件和可接触导电零部件出现错误连接时,相应的保护连接应能承受因此引起的最大热应力和动应力。保护连接在可接触导电零部件出现故障情况下也应一直保持有效,除非前级的保护装置切断该部分电源。
b)逆变器提供保护连接,并且确保导体可触及部件与外部接地保护的电气连接。图2所示为逆变器及其相关保护连接的示例。
7.2.3.2.2连接方式
a)逆变器的电气接地保护连接应当选择以下方式:
1)通过直接的金属连接;
2)通过逆变器使用时不会被卸掉的其他零部件连接;
3)通过专用的保护连接;
4)通过逆变器其他金属元器件连接。
b)直接金属连接的两部件,接触处有涂层或油漆时,应刮去涂层或油漆以确保金属与金属的直接接触。
c)当电气逆变器安装在盖、门或罩上时,可采用例如专门的连接导体、紧固件、铰链以确保保护连接的连续性,其阻抗需要满足7.2.3.2.3的要求。
d)金属软管或硬管以及金属套一般不能用作保护导体,除非这些装置或材料经过研究证明适用于保护连接。
7.2.3.2.3保护连接要求
保护连接应满足以下要求:
a)对于电路中过电流保护装置的额定值小于或等于16A的逆变器,保护连接的阻值不超过O.1Ω。
b)对于电路中过电流保护装置的额定值大于16A的逆变器,保护连接上的压降不超过2.5V。
保护连接测量及检查见8.2.3.2.
7.2.3.3外部保护接地连接要求
7.2.3.3.1一般要求
逆变器通电后外部保护接地导体应始终保持连接。除非当地的配线设计规则有不同要求,否则外部保护接地导体的横截面积需符合表1的要求,或者根据GB 16895.3-2004进行计算。
7.2.3.3.2连接方式
a)每个预定需通过保护连接与地相连的逆变器,都需在靠近相应保护连接导体的地方提供一个连接端子。这个连接端子需进行防腐蚀处理,并且符合7.2.3.3.1的规定。
b)外部保护接地导体的连接方式不能用作其他连接的机械组件。
c)每个外部保护接地导体应使用单独的连接方式。
d)连接点的电流容量不能因机械、化学或电化学影响而降低。若外壳和导体采用铝或铝合金,需特别注意电解液腐蚀的问题。
e)接地回路中不应安装熔断器等短路保护开关装置。
7.2.3.3.3接触电流
为了在保护接地导体受损或被断开的情况下保持安全,对于插头连接的逆变器,使用GB/T 12113-
2003试验图4所规定的试验电路,测得的接触电流不应超过3.5mAAC或10mA DC。
注1:GB/T 12113-2003试验图4参见附录C。
注2:注意外部试验源和地之间的电容对接触电流测量的影响。
对于所有其他逆变器或根据以上要求测量接触电流(见8.2.3.3),可采用以下一个或多个保护措施:
a)固定连接:
1)保护接地导体的横截面积至少为10mm2(铜)或16mm2(铝);
2)在保护接地导体中断情况下自动断开电源;
3)有二次保护接地要求的须在安装说明书中注明,且采用的二次保护接地导体的截面积须与一次保护接地导体的截面积相同,并提供另外的接地端。
b)用IEC 60309-1:2005规定的工业连接器进行连接,而且多导体电缆中保护接地导体的最小横截面积为2.5mm2。
7.2.4绝缘配合
7.2.4.1一般要求
根据逆变器的使用及其周围的环境来确定其电气特性。
只有基于在其期望寿命中所承受的应力(如电压)时才能实现的绝缘配合。
7.2.4.2污染等级
逆变器的绝缘在使用期间会受到污染的影响,尤其是通过电气间隙的空气绝缘和爬电距离的固体绝缘。逆变器需满足的最低污染等级应根据6.1.1.3.2的要求确定。
7.2.4.3过电压
7.2.4.3.1概述
过电压类别按GB/T 16895.10-2010中443条款判别:
——类别Ⅳ的设备是使用在配电装置电源中的设备。
注:此类设备包含如测量仪和前级过电流保护设备。
——类别Ⅲ的设备是固定式配电装置中的设备,以及设备的可靠性和适用性必须符合特殊要求者。
注:此类设备包含如安装在固定式配电装置中的开关电器和永久连接至固定式配电装置的工业用设备。
——类别Ⅱ的设备是由固定式配电装置供电的耗能设备。
注:此类设备包含如器具、可移动式工具及其他家用和类似用途负载。如果对此类设备的可靠性和适用性有特殊要求时,则采用过电压类别Ⅲ。
——类别Ⅰ的设备是连接至具有限制瞬时过电压至相当低水平措施的电路的设备。
注:除非电路设计时考虑了暂时过电压,否则过电压类别为Ⅰ的设备不能直接连接于电网中。
7.2.4.3.2 PV电路过电压
一般情况下,Pv电路的过电压等级定为Ⅱ级,冲击耐压分级依据Pv系统电压见表20 PV电路冲击耐压不小于2500V。
7.2.4.3.3电源电路过电压
一般情况下,电源电路过电压考虑等级为Ⅲ级,冲击耐压见表2。
注:电源电路过电压等级不一定为m级,某些安装环境需要考虑W级过电压。逆变器提供的安装信息需说明过电压等级。
7.2.4.4绝缘位置
7.2.4.4.1电路与其周边电路之间
电路及其周边电路之间的基本绝缘、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的设计需考虑以下因素:
——冲击电压;
——暂时过电压;
——电路的额定工作电压。
7.2.4.4.2直接连接电网的电路
直接连接到电网的电路及其周边电路之间的电气间隙和固体绝缘应根据冲击电压、暂时过电压或工作电压进行设计,选择三者中要求最严酷的。
7.2.4.4.3主电路以外的电路
a)两个电路之间的绝缘设计应根据对绝缘有较高要求的电路来确定。对于电气间隙和固体绝缘,由有较高冲击电压要求的电路决定。对于爬电距离,由有较高的工作电压有效值的电路决定。
b)主电路以外的电路及其周边电路之间的电气间隙和固体绝缘,需根据冲击电压和重复峰值电压进行设计,并考虑以下要求:
——系统电压:对于Pv电路,取最大额定Pv开路电压;对于其他电路,取工作电压。
——冲击电压见表2,根据上述系统电压和7.2.4.3规定的过电压等级查表确定。
——电气间隙的设计根据工作电压或冲击电压来确定,取二者中要求较严酷的。
7.2.4.5绝缘材料
绝缘材料应符合GB/T 16935.1-2008中4.8的要求。
将绝缘材料按相比电痕化指数CTi值划分为4组,CTi值是根据GB/T 4207使用溶液A测得的。具体的分组如下:
——绝缘材料组别Ⅰ CTI≥600;
——绝缘材料组别Ⅱ CTI≥400;
——绝缘材料组别Ⅲa CTI≥175;
——绝缘材料组别Ⅲb CTI≥100。
绝缘材料可用耐电痕化指数(PTI)来表明耐电痕化性能。根据GB/T 4207规定的方法使用溶液A验证PTI值。
按GB/T 4207中相比电痕化指数(CTi)试验比较各种绝缘材料在试验条件下的性能,可进行定性比较,同时就绝缘材料具有形成漏电痕迹的趋向来说,相比电痕化指数试验也可进行定量比较。
玻璃、陶瓷或其他无机绝缘材料不会发生电痕化,爬电距离无需大于其相应的为实现绝缘配合而要求的电气间隙。
7.2.4.6电气间隙
7.2.4.6.1概述
电气间隙除考虑7.2.4.2要求外,还需考虑如下影响因素:
——电场条件;
——功能绝缘、基本绝缘、附件绝缘和加强绝缘的冲击耐受电压要求;
——海拔。
7.2.4.6.2电场条件
7.2.4.6.2.1概述
导电部件(电极)的形状和布置会影响电场的均匀性,进而影响耐受规定的电压所需要的电气间隙。
7.2.4.6.2.2非均匀电场条件
由于不能控制形状结构,可能会对电场的均匀性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通过绝缘材料外壳缝隙的电气间隙应不小于非均匀电场条件规定的电气间隙。
表3为非均匀电场的电气间隙,选用不小于表3所列的电气间隙可不必考虑导电部件的形状结构,也不必用电压耐受试验进行验证。
用在海拔2000m-20000m的逆变器,电气间隙需根据GB/T 16935.1-2008表A.2(参见附录D)的修正因子进行修正。
电气间隙的符合性应通过测量来验证;必要时需进行8.2.3.4的冲击耐压试验和绝缘耐压试验。
7.2.4.6.2.3均匀电场条件
只有当导电部件(电极)的形状结构设计成使该处电场强度基本上为恒定的电压梯度时才能认为电场均匀。如果确定电场是均匀分布的,而且冲击电压大于或等于6000V(对于直接连接电网的电路)或4000V(电路内部),那么电气间隙可以减小到GB/T 16935.1-2008表E2中情况B的电气间隙值。
7.2.4.6.3功能绝缘的电气间隙的确定
要求耐受电压是逆变器在额定条件下跨电气间隙两端预期发生的最大冲击电压或暂时过电压(见表2),对应的电气间隙见表3。
7.2.4.6.4基本绝缘、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的电气间隙的确定
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的电气间隙按表3的第2.3列确定。
加强绝缘的电气间隙按表3的第1列确定。对应的电压值应以下一个更高的脉冲电压,或者1.6倍的暂时过电压,或1.6倍的工作电压为最高电压值。
7.2.4.6.5海拔
表3中规定的非均匀电场的电气间隙对从海平面至海拔2000m均有效,附录D规定的海拔修正系数适合于海拔高于2000m的电气间隙。
7.2.4.7爬电距离
7.2.4.7.1概述
a)爬电距离要足够大以防止固体绝缘表面长期退化。对于功能绝缘、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直接采用表4中的数值。对于加强绝缘表4中数值要加倍。
b)当表4规定的爬电距离小于7.2.4.6规定的或由冲击试验确定的电气间隙时,爬电距离要增加到与电气间隙相同。
c)表4中的值适用于大多数情况,爬电距离应从表4中选取,且必须考虑以下影响因素:
——电压;
——污染;
——爬电距离的方向和位置;
——绝缘表面的形状;
——绝缘材料。
爬电距离通过测量检验,测试方法见8.2.3.4.7。
7.2.4.7.2电压
确定爬电距离是以作用在跨接爬电距离两端的长期电压有效值为基础的。电压见表4中的第1列,允许插值。
7.2.4.7.3污染
表4中数据已考虑了微观环境污染等级对确定爬电距离的影响。
注:逆变器中可能存在不同的微观环境条件。
7.2.4.7.4爬电距离的方向和位置
如有必要,制造商应指明逆变器或元件预期使用的方向和位置,以便在设计时考虑污染的积累对爬电距离的不利影响。
注:必须考虑长期存放的情况。
7.2.4.7.5功能绝缘的爬电距离的确定
功能绝缘的爬电距离应按表4规定的对应于跨接爬电距离两端的实际工作电压确定。
当用实际工作电压来确定爬电距离时,允许用插入值确定中间电压的爬电距离。应使用线性插入法求插入值,并将所得值的位数保留到与表4中数值相同的有效位数。
7.2.4.7.6基本绝缘、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的爬电距离的确定
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的爬电距离应从表4中确定。允许使用插入值确定中间电压的爬电距离。应使用线性插入法求插入值,并将所得值的位数调整到与表中数值相同的位数。
因双重绝缘是由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组成的,故双重绝缘的爬电距离是基本绝缘爬电距离和附加绝缘爬电距离的总和。
加强绝缘的爬电距离应为表4中基本绝缘所确定值的2倍。
7.2.4.8固体绝缘
7.2.4.8.1概述
由于固体绝缘的电气强度远远大于空气的电气强度,故在设计低压绝缘系统时可能不够重视。一方面,通过固体绝缘材料的绝缘距离通常远小于电气间隙而产生高的电应力,另一方面,实际上很少采用高电气强度的材料。在绝缘系统中电极与绝缘之间和不同的绝缘层之间均可能产生间隙,或绝缘材料本身有气隙。在这些间隙或气隙中,即使电压远小于击穿水平,仍可能发生局部放电,这就会影响固体绝缘的使用寿命。
许多不利影响会在固体绝缘的使用寿命期内积累,由此形成复杂的过程,且最终导致绝缘老化。电应力和其他应力(例如热、环境)的叠加会造成绝缘老化。
可用短期试验结合适当的条件处理(见8.6)来模拟固体绝缘的长期性能。
固体绝缘的厚度与其失效机理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固体绝缘的厚度减少,电场强度随之增加,失效的风险也随之上升。由于不可能计算出固体绝缘的所需厚度,因此只能通过试验来验证其性能。
7.2.4.8.2应力
7.2.4.8.2.1电压频率
电压频率会极大地影响电气强度,介质发热和热不稳定性的概率基本与频率成正比。按照GB/T 1408.1-2006,在工频下测量时,厚度为3mm的固体绝缘的击穿电场强度为10kV/mm-40kV/mm。提高施加的电压频率会降低大多数绝缘材料的电气强度。
注:高于30kHz的频率对电气强度的影响见IEC 60664-4:2005.
7.2.4.8.2.2发热
发热可以造成:
——由于内应力的消除造成机械上的变形;
——在高于环境温度(例如温度高于60℃)的较低温升下热塑性材料软化;
——由于塑化剂损失造成某些材料脆裂;
——如果超过材料的玻璃化转变温度,某些交联材料会软化;
——增大介电损耗导致热不稳定性和损坏。
7.2.4.8.2.3机械冲击
如果材料不具有足够的抗撞击强度,机械冲击会造成绝缘损坏。因此,在规定运输、储存、安装和使用的环境条件时要考虑此情况。
7.2.4.8.2.4局部放电(PD)
如果跨在绝缘件上的工作电压重复峰值大于700V且绝缘件上的电压应力大于1kV/mm,要进行局部放电试验。
局部放电特性受外施电压频率的影响。在增高频率的条件下进行加速寿命试验,可证实失效时间基本与外施电压的频率成反比。但实际经验仅包括5kHz及以下的频率,因为在较高的频率下也会存在一些其他的失效机理,如电介质发热。
注:高于30kHz的频率对局部放电的影响见IEC 60664-4:2005。
7.2.4.8.2.5湿度
水蒸气可能会影响绝缘电阻和放电熄灭电压,加剧表面污染,腐蚀外形。对于某些材料,高湿度会大大降低其电气强度。在某些情况下,低湿度也可能是不利的,例如会增大静电电荷的滞留,会降低某些材料(如聚酞胺)的机械强度。
7.2.4.8.2.6其他应力
某些应力的影响不太重要或影响较小,但在特定情况下,还是应引起注意,如:
——紫外线辐射和电离辐射;
——暴露于溶剂或活性化学剂中造成的应力裂纹或应力断裂;
——塑化剂迁移作用;
——霉菌等菌类、细菌的作用;
——机械塑性变形等。
7.2.4.8.3要求
7.2.4.8.3.1概述
基本绝缘、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的固定绝缘应能持久地承受电场强度和机械应力,并能在逆变器的预期寿命期内承受可能产生的热影响和环境影响。
7.2.4.8.3.2耐受电压应力
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应能承受以下试验电压:
a)根据8.2.3.4.2确定冲击电压;
b)根据8.2.3.4.3确定适当的交流或直流电压。
双重或加强绝缘应能承受以下试验电压:
a)根据8.2.3.4.2确定冲击电压;
b)根据8.2.3.4.3确定适当的交流或直流电压;
c)如果跨在绝缘件上的工作电压重复峰值大于700V且绝缘件上的电压应力大于1kV/mm,要进行8.2.3.4.6的局部放电试验。
如果逆变器的试验不能考核元器件或组件内部的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还应在元器件或组件上进行。
如果元器件符合相关标准并且其制造商有可靠的质量控制体系,那么元器件的抽样试验可以不做。
7.2.4.8.3.3承受机械应力
在预期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机械振动或冲击不应损坏固体绝缘。
7.2.4.8.3.4承受湿度影响
逆变器在规定湿度条件下应保持绝缘配合。
7.2.4.8.3.5承受其他应力
逆变器可能承受其他应力,这些应力可能会对固体绝缘产生的不利影响正在考虑中。
7.2.5电能危险防护
7.2.5.1危险能量等级的确定
出现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则认为存在危险能量等级:
a)电压大于等于2V,且60s之后容量超过240VA。
通过以下试验来检验其符合性:逆变器工作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调整连接元器件的可变电阻负载,使输出达到240VA,然后维持60s(适用时,可进一步调整)。如果此时电压大于等于2V,则输出功率处于
危险能量水平,除非过电流保护装置在试验期间动作,或出于某种原因功率不能在240VA下维持60s。
b)电容器电压U大于等于2V,按以下公式计算的电能E超过20J。
7.2.5.2操作人员接触区
逆变器的设计应保证操作人员在接触区内可触及的电路不产生危险能量。
如果两个或更多裸露零部件(其中一个可能接地)之间存在危险能量,它们被金属物体桥接时可能会引起伤害。零部件之间被桥接的可能性通过图E.1规定的试验指来确定。能够被试验指桥接的零部件之间,一定不能存在危险能量。
除了限制能量外,还可提供屏障、护栏和类似的防止无意接触的措施。
7.2.5.3维修人员接触区
位于维修或安装时可能被移动或移除的操作面板中的电容器,逆变器断电之后电容器存储的电荷应不构成危险能量。
逆变器电源断开后,内部的电容器应在lOs内放电至能量低于7.2.5.1规定的2盯。如果由于功能性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要求,应在外壳、电容器的保护屏障或电容器附件上清楚地标示表A.1中第21个警告符号及放电时间。在维修手册中也需说明逆变器断电之后电容器放电时间。
本条款的符合性通过检查和测量来验证:检查逆变器和相关电路图;考虑各种情况下断电的可能性,所有开关应分别处于“开”或“关”的位置,逆变器内的周期性耗电装置或元器件应处于非工作状态。
如果不能精确计算电容器的放电时间,则应该进行测量。
7.3机械防护要求
7.3.1通用要求
逆变器不应产生机械危险,棱缘、凸起、拐角、孔洞、护罩和手柄等操作人员能够接触的部位需圆滑、无毛刺,在正常使用时不能引起伤害。
7.3.2运动部件要求
运动部件不能碾压、切割、刺破与之接触的操作人员的身体,也不能严重擦伤操作人员的皮肤。逆变器的危险运动部件需合理布局、封闭安装或加保护罩,为人身提供足够的保护。在例行维护期间,若因技术原因不可避免地要求操作人员接触危险运动部件,例如对运动部件进行调整,则逆变器必须提供以下所有预防措施才允许操作人员接触:
a)只有借助工具才能接触。
b)为操作人员提供的说明书须有声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允许执行危险操作。
c)必须拆卸才能接触到危险部位的盖子或零部件上需有警告标识,以防止未经培训的操作人员误接触。
如果热继电器、过电流保护装置以及自动定时启动装置等,在其复位时产生危险,则逆变器不应加装这些装置;本条款的符合性通过检查来验证,必要时用试验指(见附录E)进行试验,实验要求见8.2.3.1。
试验前先将操作人员可拆卸零部件卸掉,将操作人员可触及的门和盖打开。对于没有采取以上预防措施的逆变器,不允许试验指以不明显力从任何方向触及危险运动部件。对于防止试验指进入的孔洞,需进一步用直的不带关节的试验指,施加30N的力进行试验。如果这种试验指能进入孔洞,则应重新使用新的试验指进行试验;如有必要,则应对该试验指施加至30N的力推入孔洞内。
7.3.3稳定性试验
如果逆变器没有固定到建筑构件上,则在正常使用时其本身须具有物理稳定性。在操作人员打开逆变器的门或抽屉后,逆变器自身需能保持稳定,若不能,则制造商应给出警告标识。
稳定性要求需通过8.2.4.1试验来检验。
7.3.4搬运措施
a)如果逆变器安装搬运手柄,则手柄必须能够承受逆变器本身重力4倍的力。
b)质量为18kg及以上的逆变器或部件,需提供搬运措施,或者在制造商文档中给出搬运指引。
c)对每个手柄施加大小等于逆变器重力4倍的力,不用夹具,直接将力均匀地施加在手柄中间70mm宽的范围内。力要逐渐地增加,10s后达到预定大小,并保持1min。如果逆变器安装了多个手柄,力按正常使用的比例分配到各个手柄上;如果逆变器安装了多个手柄但预定可以通过一个手柄来搬运,则不能进行力的分配,而要求每个手柄都需承受全部的力,且手柄不能从逆变器上松脱,或者出现永久性变形、破裂或其他失效现象。
7.3.5抛射出的零部件
在故障条件下,逆变器不能安装抛射出来可能导致危险的零部件,若安装则必须限制其能量。逆变器对抛射零部件的防护措施,必须使用工具才能拆卸。
7.3.6接线端子
7.3.6.1一般要求
a)接线端子的结构应保证具有良好的电接触和电气载流能力,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接线端子的连接应用螺钉、弹簧或其他等效方法与导体连接,以保证维持必要的接触压力。
b)接线端子的结构应能在合适接触面间压紧导体,而不会对导体和接线端子造成任何显著的损伤。
c)接线端子应设计成不允许导体移动或其移动不应有害于逆变器的正常运行及不应使绝缘电压值下降至低于额定值。
d)接线端子结构要求应通过8.2.4.3试验验证。
e)接线端子也可采用光伏连接器,连接器需经检验证明适用。
7.3.6.2接线端子导电能力
制造商应规定接线端子适用连接的导线类型(硬线或软线,单芯线或多股线),最大和最小导线截面积以及同时能接至接线端子的导线根数(如适用)。接线端子能够连接的最大导线截面积应不小于8.4.2温升试验所规定的导线截面积,可用于接线端子的导体应是同一种类型(硬线或软线,单芯线或多股线),而相同导线类型的最小截面积应至少要比温升试验规定的小两个等级的标准截面积尺寸(见表5相应列中所列值)。
圆铜导线(公制尺寸和AWG/MCM尺寸)标准截面积值见表5,表5中列出了ISO公制尺寸和AWG/MCM尺寸的近似关系。
7.3.6.3接线端子的连接
用于连接外部导线的接线端子在安装时应容易进入并便于接线。
接线端子紧固用螺钉和螺母除固定接线端子本身就位或防止其松动外,不应作为固定其他任何零部件之用。
7.4防火要求
7.4.1一般要求
在电的作用下可能受到热应力影响且有可能使逆变器的安全性能降低的绝缘材料,在非正常热和火的作用下不应产生不利的影响。在逆变器内部和逆变器外侧,通过使用适当的材料和元器件以及采用适当的结构,减少引燃危险和火焰蔓延危险。
注1:通过提高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元器件的最高温度或限制电路的有效功率来减小引燃的危险。
注2:通过使用阻燃材料和绝缘或者提供足够的隔离,减少引燃火焰蔓延的可能。
7.4.2减少引燃和火焰蔓延的方法
对逆变器或逆变器的一部分,阻止引燃和火焰蔓延有两种方法:
a)方法1:选择和使用能将引燃危险和火焰蔓延的可能性减小的元器件、配线和材料,必要时使用防火外壳。
注:对于元器件数量比较多的逆变器,推荐使用方法1。
b)方法2:所有模拟试验不会导致元器件引燃,或使温度达到燃点,或导致其他着火危险迹象,则此类逆变器或逆变器的一部分不要求有防火外壳。
注:对于元器件数量比较少的逆变器,推荐使用方法20
7.4.3材料防火
7.4.3.1一般要求
a)外壳、元器件和其他零部件的结构或所使用的材料,应能限制火焰的蔓延。
b)从燃烧性能来讲,可燃性等级为VTM-0,VTM-1和VTM-2的材料可认为分别等效于可燃性等级为V0,V-1和V-2的材料,但其电气和机械性能不一定等效。
c)当材料的可燃性等级适用HB级或HBF级时,按照GB/T 5169.11-2006的规定,可将在550℃下通过灼热丝试验的材料作为替换材料。
d)若无法防止元器件在故障条件下过热,则这些元器件应安装在可燃性等级为V1级的材料上,且应与可燃性等级低于V1级的材料相隔至少13mm的空气间隙,或用可燃性等级为V1级的实心挡板隔开。
e)用作外层外壳的聚合物材料,如果表面积大于,M2或单个方向的长度超过2m,则根据ASTM E162或ANSI/ASTM E84的方法测定,火焰蔓延指数最大不能超过100,7.4.2规定的方法1、方法2均适用。
f)材料可燃性要求汇总见表6。
7.4.3.2防火外壳的材料
如果外壳材料不属于以下规定的类别,则需对最终定型的外壳或其一部分进行试验,而且要进行定期的抽样检验。
a)防火外壳所采用的最薄有效壁厚的材料,其可燃性等级根据GB/T 5169.17-2008可判为5VB级,或者最终产品通过5VB级试验。无论分级还是试验,试验结果需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1)样品不应释放燃烧的滴落物或者能引燃脱脂棉的颗粒;
2)在试验火焰第5次施加后,样品持续燃烧不应超过1min;
3)试验后,燃烧孔洞直径不能大于25mm以。
b)防火外壳材料距离起弧零部件(例如非密封功率器件和未封装的开关接点)的空气间隙应大于13mm。
c)防火外壳材料若距离非起弧零部件的空气间隙小于13mm,而这些零部件在正常或异常工作条件下能达到足以引燃外壳材料的温度,外壳材料应通过IEC 60695-2-20:2004的热丝引燃试验。
d)如果样品熔穿但没有点燃,则孔洞尺寸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金属、陶瓷材料和玻璃无须进行试验即可认为符合要求。
7.4.3.3防火外壳内的元器件和其他零部件的材料
在防火外壳内的元器件(包括安置在防火外壳内的机械防护外壳和电气防护外壳)和其他零部件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a)可燃性等级为V-2级或HF-2级;
b)符合包含相关要求的IEC元器件标准。
不适用于以上要求的情况:
a)按7.4.2方法2试验确认不存在着火危险的电子元器件。
b)安装在体积不超过0.06m3、全部由金属制成且无通风孔的外壳内的材料和元器件,或者装在充有惰性气体的密封单元内的材料和元器件。
c)直接用于防火外壳内的任何表面(包括载流零部件表面)的一层或多层的薄层绝缘材料(例如胶带),如果薄层绝缘材料和应用表面的组合符合可燃性等级V-2级或HF-2级的要求。
d)电子元器件,例如集成电路封装件、光祸合器封装件、电容器和其他安装在可燃性等级为V1级材料上的小零部件。
e)带有PVC.TFE,PTFE,FEP.氯丁橡胶或聚酞亚胺绝缘的导线、电缆和连接器。
f)用于线束的各种夹持件(不包括螺旋缠绕式的或其他连续形式的夹持件)、带子、细绳和电缆捆绑材料。
g)以下零部件与故障条件下可能达到引燃温度的电子零部件(绝缘导线和电缆除外)之间的空间距离至少为13mm,或者相互之间用可燃性等级为VI级的材料做成的实心挡板隔开:
1)作为燃烧物质可以忽略不计的小零部件,包括标签、安装脚轮、键帽、把手等。
2)用可燃性等级为HB级的材料做成的气动或液压系统的管道,粉末和液体的容器,以及泡沫塑料零部件。
7.4.3.4空气过滤装置的材料
空气过滤装置应使用可燃性等级为V2级或HF-2级的材料制成,要求不适用于以下的结构:
a)空气循环系统中不向防火外壳外面排风的空气过滤装置,不管其是否气密。
b)安置在防火外壳内侧或外侧,与可能达到引燃温度的电气零部件之间是通过金属屏隔离的空气过滤装置,金属屏可以打孔,但是需满足对防火外壳底板的要求。
c)由可燃性等级为HB级的材料构成的空气过滤构件,该构件与在故障条件下可能达到引燃温度的电气零部件(绝缘导线和电缆除外)之间的空间距离至少为13mm,或者中间用可燃性等级为V1级的材料做成的实心挡板隔开。
d)安装在防火外壳外侧,用可燃性等级为HB级的材料做成的空气过滤装置。
本条款的符合性通过检查逆变器和材料数据来验证。
7.5基本功能要求
7.5.1电气参数
7.5.1.1输入要求
逆变器最大输入电流或功率要求不超过额定输入的110%。
7.5.1.2输出要求
逆变器输出电流或输出功率的偏差应在标称的额定输出的+10%以内。
7.5.1.3效率
对于逆变器,决定其能量转换的效率包括动态最大功率点跟踪效率和转换效率。
动态最大功率点跟踪效率和静态最大功率点跟踪效率的具体限值正在考虑中。
要求不带隔离变压器型逆变器的转换效率最大值应不低于%%,带隔离变压器型逆变器的转换效率最大值应不低于94%。
注1:对逆变器效率科学合理的评价可以是不同负载情况下逆变效率的加权平均值。但是,一方面由于没有足够的数据,另一方面国内的各地辐照条件差异较大,能够广泛接受的权重值还没有形成,因此给出一个具有尽量多的负载点的逆变效率曲线作为推荐的替代方法。
注2:最大功率点跟踪效率(包括静态的和动态的)直接影响对光伏系统所发出电能的有效利用,推荐进行科学的测试以确定实际的动态跟踪效率。
7.5.2自动开关机
逆变器应能根据电压输入情况,或故障及故障恢复后等情形,实现对应的自动开、关机操作。
7.5.3软启动
逆变器启动运行时,输出功率应缓慢增加,不应对电网造成冲击。逆变器输出功率从启动至额定值的变化速率可根据电网的具体情况进行设定且最大不超过50kW/s,或者逆变器输出电流从启动至额定值的过程中电流最大值不超过逆变器额定值的110%。
7.5.4恢复并网
由于电网故障原因导致逆变器向电网停止送电,在电网的电压和频率恢复到正常范围后,逆变器应能在20s-5min内自动重新向电网送电,送电时应满足7.5.3要求。
7.5.5通信
逆变器应设置本地通信接口。通信接口应具有固定措施,以确保其连接的有效性。通信端口电磁兼容应符合7.8要求,并易于组成网络。通信可以选用RS485等常规电气接口及Modbus等常规通信协议。
7.5.6冷却系统
逆变器应具有冷却系统,以确保逆变器持续正常工作时不因温度过高而损坏。
7.5.7防雷
逆变器应设有防雷保护装置。
7.5.8噪声
在最严酷的工况下,在距离逆变器水平位置lm处用声级计测量噪声。户用逆变器要求噪声不超过65dB,工业用逆变器不超过80dB。对于声压等级大于80dB的逆变器,应在其明显位置粘贴“听力损害”的警示标识,并在说明书中给出减少听力损害的指导。
7.6电能质量要求
7.6.1谐波和波形畸变
7.6.1.1谐波电流含有率
逆变器运行时,注入电网的电流谐波总畸变率限值为5%,奇次谐波电流含有率限值见表7,偶次谐波电流含有率限值见表8。
注:由于电压畸变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电流畸变,使得谐波测试存在一定的问题。注入谐波电流不应包括任何由未连接光伏系统的电网上的谐波电压畸变引起的谐波电流。满足上述要求的逆变器可视为符合条件,不需要进一步的检验。
7.6.1.2谐波电流允许值
公共连接点的全部用户向该点注入的谐波电流分量应不超过GB/T 14549-1993规定的允许值。
7.6.3三相不平衡度
逆变器并网运行时(三相输出),引起接入电网的公共连接点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度不应超过GB/T 15543-2008规定的限值。逆变器引起该点负序电压不平衡度一般不超过1.3%,短时不超过2.6%。根据连接点负荷情况及安全运行要求可做适当变动,但必须满足负序电压不平衡度应不超过2%,短时不得超过4%的要求。
注:针对逆变器控制其输出电流不平衡度的要求正在考虑中。
7.6.4直流分量
逆变器额定功率并网运行时,向电网馈送的直流电流分量应不超过其输出电流额定值的0.5%或5mA,取二者中较大值。
7.7电气保护功能要求
7.7.1过电压/欠电压保护
7.7.1.1直流输入侧过电压保护
当直流侧输入电压高于逆变器允许的直流方阵接入电压最大值时,逆变器不得启动或在0.1s内停机(正在运行的逆变器),同时发出警示信号。直流侧电压恢复到逆变器允许工作范围后,逆变器应能正常启动。
7.7.1.2交流输出侧过电压/欠电压保护
逆变器交流输出端电压超出电网允许电压范围时,允许逆变器断开向电网供电,切断时应发出警示信号。除大功率逆变器外对异常电压的响应时间应满足表9的要求,电站型逆变器电压异常响应时间应满足表10的要求。在电网电压恢复到允许的电压范围时逆变器应能正常启动运行。此要求适用于多相系统中的任何一相。
注1:最大脱网时间是指从异常状态发生到逆变器停止向电网供电的时间。
注2:对于具有低电压穿越功能的逆变器,以低电压穿越功能优先。
7.7.2交流输出过频/欠频保护
电网频率变化时,逆变器的工作状态应该满足表11的要求。当因为频率响应的问题逆变器切出电网后,在电网频率恢复到允许运行的电网频率时逆变器应能重新启动运行。
7.7.3相序或极性错误
7.7.3.1直流极性误接
逆变器直流输入极性误接时逆变器能自动保护,待极性和相序正确接入时,逆变器应能正常工作。
7.7.3.2交流缺相保护
逆变器交流输出缺相时,逆变器自动保护,并停止工作,正确连接后逆变器应能正常运行。
7.7.4直流输入过载保护
a)若逆变器输入端不具备限功率的功能,则当逆变器输入侧输入功率超过额定功率的1.1倍时需跳保护。
b)若逆变器输入端具有限功率功能,当光伏方阵输出的功率超过逆变器允许的最大直流输入功率时,逆变器应自动限流工作在允许的最大交流输出功率处。
注:具有最大功率点跟踪控制功能的光伏并网逆变器,其过载保护通常采用将工作点偏离光伏方阵的最大功率点的方法。
7.7.5短路保护
逆变器开机或运行中,检测到输出侧发生短路时,逆变器应能自动保护。逆变器最大跳闸时间应小于0.1S,短路容量要求正在考虑中。
7.7.6反放电保护
当逆变器直流侧电压低于允许工作范围或逆变器处于关机状态时,逆变器直流侧应无反向电流流过。
7.7.7防孤岛效应保护
逆变器并入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时,应具有防孤岛效应保护功能。若逆变器并入的电网供电中断,逆变器应在2s内停止向电网供电,同时发出警示信号。防孤岛效应保护方案的选取规则参见附录F。对于并入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网的逆变器,可由继电保护装置完成保护。
7.7.8低电压穿越
a)专门适用于大型光伏电站的电站型逆变器应具备一定的耐受异常电压的能力,即并入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的逆变器必须具备电网支撑能力,避免在电网电压异常时脱离,引起电网电源的波动。对于并入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的光伏逆变器,具备故障脱离功能即可。
b)逆变器交流侧电压跌至0时,逆变器能够保证不间断并网运行0.15s后恢复至标称电压的20%;整个跌落时间持续0.625s后逆变器交流侧电压开始恢复,并且电压在发生跌落后2s内能够恢复到标称电压的90%时,逆变器能够保证不间断并网运行。
c)对电力系统故障期间没有切出的逆变器,在故障清除后应快速恢复其有功功率。自故障清除时刻开始,以至少10%额定功率每秒的功率变化率恢复至故障前的值。
d)低电压穿越过程中逆变器宜提供动态无功支撑。
e)当并网点电压在图3中曲线1及以上的区域内时,该类逆变器必须保证不间断并网运行;当并网点电压在图3中曲线1以下时允许脱网。
7.8电磁兼容(EMC)要求
7.8.1发射测试
按照GB 4824-2004,考虑如下两种电磁环境:
——环境A:与低压非公用电网或工业电网的场所/装置有关,含高骚扰源。
——环境B:与低压公用电网,诸如家用、商用和轻工业场所/装置有关,不包括高骚扰源。
制造商应在提供给用户的信息中规定逆变器的应用环境(即设备应用类别)。
7.8.1.1传导发射
非家用或不直接连接到住宅的低压供电网设施中使用的逆变器应满足GB 4824-2004中1组A类限值,见表13。
家用或直接连接到住宅的低压供电网设施中使用的逆变器应满足GB 4824-2004中1组B类限值,见表14。
7.8.1.2辐射发射
家用或直接连接到住宅的低压供电网设施中使用的逆变器应满足GB 4824-2004中1组B类限值,见表15。
非家用或不直接连接到住宅的低压供电网设施中使用的逆变器应满足GB 4824-2004中1组A类限值,见表15。
7.8.2抗扰度测试
制造商应提供在EMC测试期间或测试结果中性能判据定义的功能说明,测试结果按如下判据记录在测试报告里。抗扰度测试的性能判据等级见表16。
7.8.2.1静电放电抗扰度
逆变器应符合GB/T 17626.2-2006的规定,能承受接触放电6kV、空气放电8kV的静电放电骚扰,满足性能判据等级B.
7.8.2.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逆变器应符合GB/T 17626.3-2006的规定,能承受10V/m的射频电磁场辐射场强骚扰,满足性能判据等级A。
7.8.2.3电快速脉冲群抗扰度
逆变器应符合GB/T 17626.4-2008的规定,能承受电源线±2kV、信号±1kV的电快速脉冲群骚扰,满足性能判据等级B。
7.8.2.4浪涌(冲击)抗扰度
逆变器应符合GB/T 17626.5-2008的规定,能承受共模±2kV、差模±1kV的浪涌骚扰,满足性能判据等级B。
7.8.2.5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逆变器应符合GB/T 17626.6-2008的规定,能承受10V的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满足性能判据等级A。
7.8.2.6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
逆变器应符合GB/T 17626.11-2008的规定,满足性能判据等级B,具体测试等级要求见8.5.2.6。
7.8.2.7工频磁场抗扰度
逆变器应符合GB/T 17626.8-2006的规定,依据逆变器的预期工作环境承受不同试验等级的工频磁场骚扰,满足性能判据等级A,具体试验等级选择见8.5.2.7。
7.8.2.8阻尼振荡波抗扰度
逆变器应符合GB/T 17626.12-1998的规定,依据逆变器的预期工作环境承受不同试验等级的阻尼振荡波骚扰,满足性能判据等级A,具体试验等级选择见8.5.2.8。
7.8.2.9电压波动抗扰度
逆变器应符合GB/T 17626.14-2005的规定,依据逆变器的预期工作环境承受不同试验等级的电压波动骚扰,满足性能判据等级A,具体试验等级选择见8.5.2.9。
7.9功率控制要求
7.9.1有功功率控制
电站型逆变器应具有有功功率输出限制能力及有功功率调节功能。逆变器在正常运行时有功功率变化的速率不应超过10%的额定功率。实际光伏电站发电时允许出现因太阳能辐照度降低而引起的有功功率变化速率超出限值的情况。
7.9.2电压/无功调节
电站型逆变器应具备电压/无功调节功能,应满足额定有功出力下功率因数在超前0.95一滞后0.95的范围内动态可调,并应满足在图4所示矩形框内动态可调,有特殊要求时可以与电网经营企业协商确定。在逆变器无功输出范围内,应具备根据并网点电压水平调节无功输出,参与电网电压调节的能力,其调节方式、参考电压、电压调差率等参数应可由电网调度机构远程设定。
7.10安装要求
7.10.1方阵绝缘阻抗检测
7.10.1.1与不接地光伏方阵连接的逆变器
与不接地的光伏方阵连接的逆变器应在系统启动前测量光伏方阵输入端与地之间的直流绝缘电阻。
如果阻抗小于Umaxpv/30mA (Umaxp、是光伏方阵最大输出电压),则:
a)对带电气隔离的逆变器,应指示故障,但故障期间仍可进行其他动作和操作。在绝缘电阻满足上述要求时允许其停止报警。
b)对非隔离逆变器或虽有隔离但其漏电流不符合要求的逆变器,应指示故障,并限制其接入电网。此时允许其继续监测方阵的绝缘电阻,并且在绝缘电阻满足上述要求时,允许停止报警也允许接入电网。
7.10.1.2需要功能性接地的逆变器
若逆变器需要通过一个集成的电阻实现光伏方阵功能性接地,则逆变器需满足本条款a)和c),或者b)和c)。
a)含预置的用于功能性接地的电阻在内,总接地电阻不得小于Umaxpv/30mA。预期的绝缘电阻值可以在所接光伏方阵面积可知的情况下,按每平方米方阵的绝缘阻抗40MQ计算。也可以根据逆变器的额定功率及其连接的最差的光伏方阵的效率来计算。
b)如果电阻小于a)中规定,那么逆变器应该能够提供一个在运行过程中监测通过电阻和任何一个与之平行的网络线路(如测试线路)。如果突变电流的响应时间超过表17的限制,应该断开电阻或者用其他方式实现限流。如果是非隔离的逆变器,或不能满足漏电流允许的最低电流的逆变器,那么必须从电网中断开。
c)在正常工作之前,逆变器必须能够实现接地电阻的测试。
7.10.2方阵残余电流检测
7.10.2.1通用要求
a)工作在安全电压等级以上的不接地光伏方阵有可能导致触电危险。逆变器没有隔离,或者虽具有隔离措施但不能保证接触电流在某个合理范围内的,若使用者同时接触到方阵的带电部分和地时,电网和地的连接(如接地中性线)将为接触电流提供一个回路,从而产生触电危险。这种危险可以通过7.10.2.4描述的防护方式消除,亦可通过7.10.2.5规定的方式,将接触电流限制在30mA以内。
b)无论光伏方阵接不接地,接地故障的发生都会导致不应载流的导体部件或结构承载电流,从而引发着火的危险。该危险可以通过7.10.2.4描述的防护方式消除,亦可通过7.10.2.5规定的方式,将着火漏电流限制在如下范围内:
1)对于额定输出小于或等于30kVA的逆变器,不大于300mA。
2)对于额定输出大于30kVA的逆变器,不大于10mA/kVA。
7.10.2.2 30mA接触电流
按照IEC 60990中图4所示的接触电流测试电路,依次测试光伏方阵的各个端子与地之间的接触电流。若测得的值大于30mA限值,则应采用7.10.2.4或7.10.2.5中的措施提供额外保护。
7.10.2.3着火漏电流
着火漏电流应不大于300mA (<30kVA的逆变器),或10讯A/kVA (≥30kVA的逆变器)。当大于此值时则需要采用7.10.2.4或7.10.2.5中的措施提供额外保护。
7.10.2.4残余电流检测器(RCD)保护
在逆变器与交流电网之间装配RCD来提供额外保护,RCD限制设置为30mA,必须是B型而不能是A型或者AC型RCD(IEC 60755)。
7.10.2.5残余电流监控保护
在逆变器接入交流电网,交流断路器闭合的任何情况下,逆变器都应进行残余电流检测。残余电流检测装置应能检测总的有效值电流(包括直流和交流部件)。无论逆变器是否带有隔离,与之连接的光伏方阵是否接地,以及隔离形式采用何种等级(基本绝缘隔离或加强绝缘隔离),都需对过量的连续残余电流及过量残余电流的突变进行监控。限值如下:
a)连续残余电流。如果连续残余电流超过如下限值,逆变器应当在0.3s内断开并发出故障发生信号:
1)对于额定输出小于或等于30kVA的逆变器,300mA;
2)对于额定输出大于30kVA的逆变器,10mA/kVA。
b)残余电流的突变。如果残余电流的突变超过表17所列的限值,则逆变器应当在表17规定的时间内断开。
8试验方法
8.1试验环境条件
除非本标准另有规定说明,试验场所须满足以下环境条件:
——温度5℃一40℃;
——相对湿度5%一75%;
——大气压强75kPa-106kPa;
——无结霜、凝露、渗水、淋雨、日照等现象。
8.2逆变器安全性
8.2.1外观及结构检查
逆变器设备应符合:
a)采用的元器件数量、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元器件布局、安装应符合各自技术要求;
b)油漆或电镀应牢固、平整,无剥落、锈蚀及裂痕等现象;
c)机架面板应平整,文字和符号要清楚、整齐、规范、正确;
d)标牌、标志、标记应完整清晰,符合5.1的要求;
e)各种开关应便于操作,灵活可靠;
f)文档资料应符合5.2要求。
8.2.2结构材料验证
8.2.2.1紫外线暴露
a)试验装置。使用以下装置之一对样品(样块)进行紫外线照射:
1)用一个封闭式双炭弧灯连续照射,试验时黑板温度为63℃±3℃,相对湿度为50%±5%。
2)用一个功率为6500W、波长为340nm、辐射强度为0.35W/m2的水冷式氛弧灯连续照射。试验时黑板温度为65℃±3℃,相对湿度为50%±5%。
b)试验样品(样块)的安装。样品垂直安装在辐照装置圆柱面的内侧,并使得最大比例的样品表面朝向光源。样品相互之间不应紧挨着安装。
c)炭弧灯照射装置。使用ISO 4892-4规定的或等效的炭弧灯。使用方法按照ISO 4892-1和ISO 4892-4,采用1类滤光片,带喷水。
d)氙弧灯照射装置。使用ISO 4892-2规定的或等效的氛弧灯。使用方法按照ISO 4892-1和ISO 4892-2的方法A,带喷水。
户外型逆变器的外部塑料件要满足7.1.2的要求或提供第三方相关合格测试报告。
8.2.2.2外壳防护等级
逆变器外壳防护等级按照制造商声明的IP防护等级,参照GB 4208-2008进行验证。
逆变器外壳的防护等级要求最低满足7.1.3要求。
注:大型逆变器防护等级验证可采用提供样柜的方法等效测试。
8.2.3电击防护试验
8.2.3.1试验指检查
a)检查逆变器外壳、挡板等开孔处。
b)用附录E规定的试验指(见图E.1)和试验针(见图E.2)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7.2.2.2的要求。对外壳开孔进行探头试验时,操作人员不用工具即可拆卸或打开的零部件(包括熔断器座)要先去掉,同时,操作人员接触的门和盖要打开。试验时逆变器中的灯允许留在原位。
对于操作人员不需要工具即可断开的连接器,应在断开的过程中和断开之后分别试验。任何可移动零部件要置于对结果最不利的位置。试验指和试验针按照上述要求,在不施加明显力的情况下对每个可能的位置进行试验。质量超过40kg的立式逆变器可以不倾斜。预定嵌入式安装、架式安装或并入大型设备的逆变器,应根据安装说明书要求的安装方法判断哪些位置需要进行试验。
c)对于试验b)中能够防止带关节试验指(见图E.1)进入的开孔,要进一步用直线不带关节的试验指(见图E.3)施加30N的力进行试验。如果不带关节试验指能够进入,这时再重新使用带关节试验指进行试验,施加的力不大于30N。
8.2.3.2保护连接
8.2.3.2.1基本防护一旦损坏,可能带有危险接触电压的可接触的可导电部分,即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与保护等电位连接系统连接。
8.2.3.2.2保护连接的阻抗应足够小,以避免在绝缘失效的情况下,部件之间出现危险的电位差。
8.2.3.2.3对于每个保护连接电路,保护导体和作为每个保护电路一部分的相关点之间的阻抗,应通电流进行测量。测试电流及持续时间如下:
a)对于过电流保护值小于等于16A的逆变器,测试电流采用200%的过电流保护值(不小于犯A),持续120s。保护连接的电阻最后测得值不超过0.1Q。
b)逆变器的过电流保护值大于16A,测试电流是过电流保护值的两倍,并且持续时间见表18。保护连接的压降测试中,持续规定时间后测量值不超过2.5V0
c)钡J试过程中及测试后,保护连接不应有熔化、松动或其他可能会破坏保护连接有效性的损坏。
注1:测试电流可用直流或交流电源,输出不接地。
注2:如果阻抗值很低,需正确放置测量探针。
8.2.3.3接触电流
接触电流测量结果应不大于7.2.3.3.3的规定。
a)对于预定安装在潮湿环境中的逆变器,应在进行湿度预处理(见附录G)后,再进行接触电流的测量。
b)逆变器不接地安装,并在额定电压下。使用IEC 60990:1999中图4规定的探头测量外部保护接地导体及其连接方式间的接触电流。
c)对于预定连接到接地中性线系统的逆变器,测试场所电网电源的中性线应直接连接到外部保护接地导体。
d)对于预定连接到隔离系统或阻抗系统的逆变器,中性线应通过1W电阻连接到外部保护接地导体,而外部保护接地导体应依次连接到每条输入相线,测量结果取最大值。
e)对于预定连接到接地系统的被测逆变器,外部保护接地导体应依次连接到每条输入相线,测量结果取最大值。
f)对于带特殊接地系统的被测逆变器,试验时系统应工作在正常条件下。
g)对于预定连接到多个系统网络的被测逆变器,应分别使用不同的系统网络进行接触电流测量。如果能够确定某个网络对测量结果最不利,也可以直接用该网络进行测量。
8.2.3.4介电性能的验证
8.2.3.4.1一般条件
a)除非有关产品标准另有规定,试验都应在完好的逆变器上进行。
b)若为了便于试验而采用提高试验严酷度的方法,或为了缩短试验时间而采用较高的操作频率进行试验,则需在制造商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而试验结果应认为是有效的。
c)根据制造商的说明书和8.1规定的环境条件,被测逆变器应如正常使用情况一样接线,并完整安装在其固有支架或等效支架上。
d)所有逆变器应在自由空气中进行试验。除非另有规定,试验时不允许维修和更换零部件。
e)为了提供详尽的和可比较的试验结果,所有重要的试验参数应具有较高的测量精度,因此,用于测量下述试验参数的仪器的允许测量误差如下:
1)试验电压(交流/直流):±3%;
试验电压(冲击):±5%。
2)电流:±1.5%。
3)频率:±0.2%。
4)温度:
——100℃以下:±2K;
——100℃到500℃:±3%。
5)相对湿度:±3%相对湿度。
注:规定的误差是指湿度测量仪器的误差。它不包括箱内的湿度均匀性和/或试品对湿度均匀性的影响,箱内湿度仅在样品试验前在一个适当的位置测量。
6)局部放电量:±10%或±1pC(两者取大者)。
7)时间(冲击电压):±20%;
时间(试验时间):±1%。
8.2.3.4.2冲击耐压验证
a)一般要求。逆变器的绝缘验证应采用额定冲击耐受电压进行。
如果逆变器某些部分的介电性能受海拔影响较小(如密封部分),则其绝缘验证可选择无海拔修正系数的额定冲击耐受电压进行试验。这些部分是独立的,而逆变器的其他部分应选择有海拔修正系数的额定冲击耐受电压进行试验。
b)冲击试验电压。冲击电压试验值见表19。
冲击耐压试验的波形为1.2/50µs(见GB/T 17627.1-1998中6.1,6.2规定的波形),正负极性各5次,最小时间间隔为1s.
针对小于表3规定的电气间隙需进行冲击耐压试验,试验电压根据表19选择。
如需对用于2000m-20000m海拔的电气间隙(根据GB/T 16935.1-2008中的表A.2)进行试验,可以通过电气间隙在表3中反查来选取试验电压值。
c)试验电压施加。试验时保护接地应断开,除非它本身是试验对象。试验电压施加在:
1)正常工作位置,主电路所有接线端子连接在一起后与外壳或安装板之间。
2)主电路每极与其他极连接在一起后与外壳或安装板之间。
3)正常工作不接至主电路的每个控制电路和辅助电路与以下部位之间:
——主电路;
——其他电路;
——外露导体部分;
——外壳或安装板。
测试时,以上部位任何合适者可以连接在一起进行。
d)试验判别。试验过程中应无有意的击穿放电。
8.2.3.4.3固体绝缘的工频耐受电压试验
a)概述。本试验是验证固体绝缘及固体绝缘耐受暂态过电压的能力。
b)试验电压值。应根据被试验电路是否直接连接到电网而分别从表20第2、第3列或者表21中选择试验电压值。电压试验应采用50Hz或60Hz的正弦电压。如果电路中有电容器,试验可采用直流电压,直流电压值等于规定的交流电压峰值。
具体试验电压值如下:
1)对主电路、控制电路和辅助电路,按表20、表21的规定选择,试验电压的测量误差不应超过规定值的±3%。
2)如果不能施加交流试验电压(如有EMC滤波器件时),可应用表20或表21第3列中的直流试验电压值。试验电压的测量误差不应超过规定值的±3%。所施加的电压的有效值应在规定值的100%±3%范围内。
c)试验电压施加。当逆变器线路包含有仪表、电容器、固态电子器件等,且这些器件的介电试验电压低于本条款b)的规定值时,则在进行逆变器试验前应将这些器件和逆变器分开,具有保护功能的电路在试验时不应拆除。
对于预定安装在潮湿环境下的逆变器,应先按规定进行湿度预处理(见附录G),然后立即进行本项试验。测试部位如下:
——带电电路与接地线或外壳之间;
——带电电路与邻极之间。
试验持续时间,对于型式试验至少为60s。施加试验电压时可以逐渐上升或下降,试验持续时间为达到规定试验电压后保持的时间。
d)试验结果。逆变器的输入电路对地、输出电路对地以及输入电路与输出电路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绝缘电阻只作为绝缘强度试验的参考项目。
试验时,逆变器应无内部或外部的绝缘闪络和击穿或任何破坏性放电现象,但允许辉光放电。
8.2.3.4.4短路试验后工频耐受电压试验
a)一般要求。逆变器应保持短路试验时的安装方式。在实际试验中如不能实现,可以把逆变器与试验电路断开或把逆变器移开,但必须注意不应影响试验结果。
b)试验电压值。8.2.3.4.3中b)适用。
c)试验电压施加。8.2.3.4.3中c)适用。
d)试验结果判别。8.2.3.4.3中d)适用。
8.2.3.4.5湿热性能试验后的工频耐受电压试验
湿热试验后按8.2.3.4.3的规定进行试验。
8.2.3.4.7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符合性应通过测量来检验,测量方法见GB/T 16935.1-2008中6.2或参见附录H,电气间隙结果要求符合7.2.4.6的规定,爬电距离要求符合7.2.4.7的规定。
8.2.4机械防护要求
8.2.4.1稳定性试验
稳定性试验时,逆变器的各箱柜应在其额定容积范围内转至能产生最不利结果的位置,脚轮置于正常使用范围内对试验结果最不利的位置。除非另有规定,门和抽屉等在试验时需关紧。
a)对于非手持式逆变器,从正常垂直位置向各个方向倾斜10°
b)对于高度超过lm且质量不小于25kg的逆变器以及所有其他落地逆变器,在逆变器顶部或距地面2m处(如果逆变器高度不低于2m),沿任意方向(除向上的方向外)施加250N或者是本身重力20%的力,取较小值,在正常操作时使用的支撑脚,以及预定由操作人员打开的门和抽屉等,需置于最不利位置。
c)对于落地式逆变器,用80ON的向下作用力施加在能产生最大力矩的以下位置:
——所有水平工作面;
——明显突出且距离地面小于1m的其他表面。
试验期间,逆变器不应失去平衡。
对于壁挂式安装的逆变器需预先固定到墙壁或天花板的安装支架上,支架需承受大小等于4倍逆变器本身重力的力。用规定的紧固件和墙壁结构按制造商说明书的要求安装之后,再进行符合性检验。对于可调整的支架,需调整至距离墙壁(或支撑装置)的最远端。如果说明书没有规定墙壁结构,则按说明书规定安装紧固件,将逆变器安装固定在支架上;安装支架除了承受逆变器自重外,还需加上大小等于逆变器重力3倍的力,力的方向沿重心处垂直向下。试验力在5s-10s内从零逐渐增加到预定值大小,
然后维持1min。试验后逆变器表面不能损坏并符合7.3.3要求。
8.2.4.2搬运要求
搬运要求见7.3.4。
8.2.4.3接线端子要求
8.2.4.3.1一般条件
逆变器应满足以下要求或由第三方提供的相关合格测试报告。
a)本试验不适用于铝接线端子,也不适用于连接铝导体的接线端子。
b)除非制造商另有规定,否则每一试验应在完好的和新的接线端子上进行。
c)当采用圆铜导线进行试验时,应采用符合IEC 60028规定的铜线。
d)当采用扁铜导体进行试验时,铜导体应具有以下特征:
——最小纯度:99.5%;
——极限抗张强度:200N/mm2-280N/mm2;
——维氏硬度:40-65。
8.2.4.3.2机械强度试验
a)试验应采用具有最大截面积的合适型号的导体来进行试验。
b)每个接线端子应接上和拆下导体5次。
c)对螺纹型接线端子,拧紧力矩应按表22第Ⅱ列规定的力矩,用螺钉旋具拧紧,然后进行第2次试验。
d)如果表22第Ⅱ列和第Ⅲ列的值相同,只需进行螺钉旋具拧紧试验。
e)每次拧紧的螺钉或螺母松掉后,应采用新的导体进行下一次拧紧试验。
f)在试验中,紧固部件和接线端子不应松掉且不应影响其进一步使用。
8.2.4.3.3弯曲试验
a)本试验适用于连接非预制圆铜导线的接线端子,连接导线的根数、截面积和类型(软线和/或硬线,多股线和/或单芯线)由制造商规定。扁铜导体的接线端子试验可由供需双方协商。
b)用2个新试品进行以下试验:
1)用最小截面积导线及其允许的最多根数连接至接线端子进行试验;
2)用最大截面积导线及其允许的最多根数连接至接线端子进行试验;
3)用最小和最大截面积导线及其允许的最多根数连接至接线端子进行试验。
c)预期要连接软线或硬线(多股线和/或单芯线)的接线端子应用每种类型导线在不同的试品组上进行试验。将软线和硬线(多股线和/或单芯线)一起接入的接线端子应同时进行上述3)项规定的试验。
d)试验应在合适的试验逆变器上进行,将规定的导线根数接至接线端子上。试验导线的长度应比表23规定的高度H (H为夹紧装置到压板的距离)长75mm。紧固螺钉应拧紧,施加的拧紧力矩符合表22的规定或制造商的规定,被测逆变器应按图8所示固定。
e)按以下程序试验,使每根导线做圆周运动:被试导体的末端应穿过压板中合适尺寸的衬套孔,压板处于设备接线端子下H处,H值见表23。除被试导线外其余导线均应弄弯,以免影响试验结果。衬套应在水平压板上,且与导线同轴。衬套中心距压板中心37.5mm,运动速度为8r/min-12r/min。接线端子出口至衬套上表面的距离应是H,允许误差为±13mm。衬套应加润滑油,防止绝缘导线的弯曲、扭转或自转。表23规定的质量挂在导线的末端。试验应连续旋转135转。
试验过程中,导线既不能脱出接线端子又不能在夹紧件处折断。
弯曲试验后立即对被试设备上经过弯曲试验的导线进行8.2.4.3.4规定的拉出试验。
8.2.4.3.4拉出试验
a)圆铜导线的拉出试验。弯曲试验后,对经过该试验的导线施加表23规定的拉力。本试验中紧固被试导线的螺钉不应再拧紧。拉力应平稳地持续作用1min,不应突然施加。试验过程中,导线既不能脱出接线端子又不能在夹紧件处折断。
b)扁铜导线拉出试验。将适当长度的导线固定在接线端子上,按表24规定的拉力平稳持续作用1min,拉力方向与导体插入方向相反,不应突然施加。试验过程中,导线既不能脱出接线端子又不能在夹紧件处折断。
8.2.5防火要求
8.2.5.1灼热丝试验
灼热丝试验应在7.4规定的条件下,根据GB/T 5169.10--2006和GB/T 5169.11-2006的规定进行。
注:如果试验必须在试品上的多个地方进行,应注意保证首次试验引起的材料损坏不影响后续试验。
8.2.5.2电热丝引燃试验
电热丝引燃试验应在7.4规定的条件下,参照附录I进行。
8.3基本功能验证
8.3.1一般要求
a)试验平台参照附录J的规定连接。
b)试验过程中允许的试验误差若无规定,则按表25的规定。
8.3.2电气参数
8.3.2.1额定输入、输出
在8.1规定的参考试验条件下运行时,测得的连续输入、输出电流或功率满足7.5.1的要求。
将逆变器启动并置于额定工作状态,调整逆变器的输入电压(升压或降压),记录逆变器停止工作时电压的上限值和下限值。
8.3.2.2效率
8.3.2.2.1最大转换效率
根据逆变器的设计原理,测量得到最大的转换效率应符合7.5.1.3的规定。
注1:测试过程中,保证逆变器正常运行所消耗的电能都需要考虑。
注2:测试过程中应关闭最大功率点跟踪功能。
8.3.2.2.2 MPPT效率
MPPT效率包括动态MPPT效率及静态MPPT效率,测量方法按EN 50530--2010的要求进行或参见附录K。具体的指标(如MPPT效率的最小阂值)正在考虑中。
8.3.2.2.3转换效率
测量负载点为5%、10%、20%、25%、30%、50%、75%、100%以及可输出最大效率点处的转换效率,并以曲线图的形式在试验报告中给出。测量方法见附录K。
在环境试验时,测量并记录逆变器在高低温环境下的效率,并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注:MPPT效率及逆变器效率曲线,做Ⅰ级、Ⅱ级评定时无需测试:做Ⅲa级评定时需测试温升及环境试验时效率曲线;做Ⅲb级评定时需测试在特定环境试验时效率曲线。
8.3.3自动开关机
逆变器应能在制造商规定的电压范围内自动开关机。
按8.3.1的要求接线,调节直流输入源,使输入从低于逆变器允许工作范围的下限开始增加。当输入高于允许工作范围下限时,逆变器应能自动开机;待逆变器工作稳定后,调节直流输入源使输入下降到低于允许工作范围下限时,逆变器应能自动关机。
8.3.4软启动
逆变器软启动运行时,用功率分析仪、电能质量分析仪或示波器记录逆变器功率变化曲线,按7.5.3的要求不能出现冲击现象。
8.3.5恢复并网
逆变器启动或故障排除后能自动恢复并向电网送电,恢复时间满足7.5.4的要求。
8.3.6通信
8.3.6.1通信协议测试
8.3.6.1.1一致性测试
对逆变器进行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检查其是否与协议规定的相一致。
示例:逆变器通信采用Modbus总线协议,依据GB/T 25919.1-2010进行测试。
8.3.6.1.2互操作测试
对逆变器进行通信协议互操作测试,检查其是否能与系统内其他逆变器或通信设备进行信息交换。
示例:逆变器通信采用Modbus总线协议,依据GB/T 25919.2-2010进行测试。
8.3.6.2通信功能验证
8.3.6.2.1一般要求
通过RS485/RS232转换器与PC机(上位机)连接,设定逆变器在通信状态下,可采用专用监控管理软件验证逆变器遥测、遥调、遥信、遥控功能。应能保证数据传输正确,能进行参数设定,无任何出错信息或明显传输延迟。
采用同样方法分别在常温条件下、极限温度(见6.2.2.1)下和电磁兼容试验中验证逆变器的通信功能。
8.3.6.2.2遥测(适用时)
通过PC机远程测量逆变器各回路电量参数:
a)三相电流,准确度至少为2.5级;
b)三相电压,准确度至少为2.5级;
c)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
d)电网频率、谐波等。
8.3.6.2.3遥调(适用时)
通过PC机远程调节逆变器的各个设定值特性曲线等,能进行参数设定。
8.3.6.2.4遥信(适用时)
通过PC机读取逆变器的信息资源,如工作状态、故障状态、运行时间等。
8.3.6.2.5遥控(适用时)
通过PC机对逆变器发出指令,逆变器成功收到并能执行。
注:逆变器遥测、遥调、遥信、遥控的具体参数和功能需要生产厂家提供详细的信息以方便测量。
8.3.7冷却系统
设备冷却系统按以下要求设置故障,可根据逆变器的使用情况设置其中一个:
a)完全堵住或部分堵住进风口;
b)堵转或断开冷却风扇,一次一个;
c)循环水或其他冷却液应停止或部分限制。
逆变器能持续运行7h而不损坏,或者具有自动检测温度功能,温度超过允许值时自动停止工作。
注:Ⅲ级设备要求在高温下验证冷却系统的故障试验。
8.3.8防雷
检查逆变器是否具有防雷保护装置。
8.3.9噪声
在最严酷的工况下,在逆变器噪声最强的方向,距离设备lm处用声级计测量逆变器发出的噪声。声级计测量采用A计权方式。
测试时至少应保证实测噪声与背景噪声的差值大于3dB,否则应采取措施使测试环境满足测试条件。
当测得噪声值与背景噪声差值大于10dB时,不对测量值做修正;当实测噪声与背景噪声的差值为3dB-10dB时,按表26进行噪声值修正,其值应符合7.5.8中的要求。
8.4电气性能
8.4.1一般要求
a)试验中未注明试验电路的参照附录J的规定连接。
b)电气性能试验中允许的试验误差若无规定,则按表25的规定。
8.4.2温升
8.4.2.1一般要求
温升试验应满足7.1.1的要求。
温升试验用的导体应根据试验电流大小按以下规定选取:
a)试验电流不大于400A:
1)连接导线应采用单芯聚氯乙烯(PVC)绝缘铜导线,其截面积见表27。
2)连接导线应置于大气中,导线之间的间距约等于设备端子间的距离。
b)试验电流大于400A的参见附录L.
8.4.2.2温升试验
8.4.2.2.1周围空气温度测量
在试验周期的最后1/4时间内应记录周围空气温度。测量时至少用两个温度检测器(如温度计和热电偶),均匀分布在被测设备的周围,放置在被测设备高度的1/2处,离开被测设备的距离约为1m。温度检测器应保证免受气流、热辐射影响并避免由于温度迅速变化产生的显示误差。
试验时,周围空气温度应为0℃一50℃,如果周围空气温度的变化超过3℃,应按设备的热时间常数用适当的修正系数对测得的部件温升予以修正。
8.4.2.2.2部件温度的测量
用合适的温度检测器测量除线圈外设备的所有部件可能达到最高温度的不同位置上各点的温度,并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温度测量选用的温度检测器不应影响被测量部件的温升。
试验中,温度检测器与被试部件的表面应保证良好的热传导。
即使在最严酷的工作条件下,逆变器所使用的材料和部件的温度不能超过表28一表30规定的限值。
为证明设备符合最高温度限值要求,温度的测量必须在逆变器厂家规定的最高使用环境温度下进行。同时,还需要考虑所有可能影响温度测量结果的工作模式和条件。对于最高可在50℃环境温度下工作的逆变器,试验可在0℃一50℃的任意环境温度下进行,但是,必须对温度测量结果进行修正(增加或减少),然后与表28中规定的温度限值进行比较。修正值为实际试验环境温度和设备最高环境温度的差值。逆变器以最大电流输出,间隔0.5h记录1次各个测试部位的温度数据,当连续3次测得同一位置的温度变化不超过±0.5℃时,记录此时各个测试位置的最高温度。温度测量一般用热电偶法。
a)测量线圈温度时可以用电阻变化法进行测量。
b)测量其他零部件温度时,实际测得温度不应超过以下规定的最低限值:
1)表28适用于变压器、电抗器等线圈类设备及绝缘系统:
——零部件适用的IEC标准;
——零部件或材料制造商标称的工作温度。
2)若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则温度限值见表29。
3)表30适用于样品表面或者其附近的表面。
注:可以使用电阻变化法测量温升,温升值可通过附录M计算得出。
8.4.3电能质量
8.4.3.1谐波和波形畸变
a)将逆变器启动并置于正常工作状态,测量逆变器输出电流谐波,连续采样时间不少于1min,总谐波失真(THD)取最大值。
b)型式试验I级要求逆变器在正常运行时满足7.6.1的规定。
c)型式试验II级要求逆变器在50%额定功率以上运行时满足7.6.1的规定。
d)型式试验III级及以上要求逆变器在30%额定功率以上运行时满足7.6.1的规定,30%额定功率以下运行时满足7.6.1的规定或分次谐波电流值不超过30%额定功率运行时的分次谐波电流。
8.4.3.2功率因数
将逆变器启动并置于正常工作状态,测量逆变器输出端功率因数。验证逆变器在不同工作状态下,即30%PN、50%PN、70%PN、100%PN时的功率因数。要求均满足7.6.2的规定。
8.4.3.4直流分量
将逆变器启动并置于正常工作状态,测量逆变器输出端直流分量,连续采样时间不少于1min,取最大值。验证逆变器在不同工作状态下,即30%PN、50%PN、70%PN、100%PN时的直流分量。要求均满足7.6.4的规定。
8.4.4电气保护功能
8.4.4.1过电压/欠电压保护
8.4.4.1.1直流输入侧过电压保护
调节直流输入源的电压,直至逆变器直流侧输入电压偏离允许直流输入电压范围,逆变器的工作状态应符合7.7.1.1的规定。
8.4.4.1.2交流输出侧过电压/欠电压保护
将逆变器启动并置于正常工作状态,按7.7.1.2的要求调节电网模拟电源电压,在不同的范围内选取3个不同的电压值U,逆变器最大脱网时间均符合规定要求。分别测量3次,要求均满足7.7.1.2的规定。
8.4.4.2过电压/欠频保护
将逆变器启动并置于正常工作状态,调整电网模拟电源输出频率,分别选取49.5Hz<f<50.5Hz,f<49.5Hz,f>50.5Hz内3个不同的频率值,测量逆变器最大脱网时间。
分别测量3次,要求均满足7.7.2的规定。
8.4.4.3极性或相序错误保护
8.4.4.3.1直流极性误接
将所有开关断开,逆变器直流输入端正负极反接,输出正确接线,闭合所有开关,逆变器应能自动跳闸保护。1min后将逆变器直流输入端正确接线后,逆变器应能正常工作,符合7.7.3.1的规定。
8.4.4.3.2交流缺相保护
将逆变器输出端逐一缺相连接,输入、输出端通电加载工作电压时,设备不能工作;正确连接时逆变器正常运行,符合7.7.3.2的规定。
8.4.4.4直流输入过载保护
调节直流输入源,使其输出功率超过逆变器允许的最大直流输入功率,逆变器的工作状态应符合7.7.4的要求。
8.4.4.5短路保护
短路保护测试前,预先将需要短路的线路连接使继电器或类似装置断开,逆变器正常启动后再进行合闸短路操作。短路试验电路连接参见附录N。
a)单相逆变器将L-N接通,逆变器应在规定时间内断开并网回路,并报警。
b)三相逆变器分别将A-B、B-C、A-C、A-N、B-N、C-N接通,再接通电源,逆变器应在规定时间内断开并网回路,并报警。
要求均满足7.7.5的规定。
注1:对于带隔离变压器的逆变器,短路处为隔离变压器的一次侧和二次侧。
注2:短路测试电路不能接在与外壳连接在一起的熔断器上。
8.4.4.6防反放电保护
降低逆变器直流输入电压,使逆变器处于关机状态,测量逆变器直流侧电流应为零。
8.4.4.7防孤岛效应保护
图9所示为防孤岛效应保护试验平台,K1为被测逆变器的网侧分离开关,K2为被测逆变器的负载分离开关。负载采用可变RLC谐振电路,谐振频率为被测逆变器的额定频率(50Hz),其消耗的有功功率与被测逆变器输出的有功功率相当。试验应在表31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试验步骤如下:
a)闭合K1,断开K2,启动逆变器。通过调节直流输入源,使逆变器的输出功率尸EUT等于额定交流输出功率,并测量逆变器输出的无功功率QEUT
b)使逆变器停机,断开K1。
8.4.4.8低电压穿越
低电压穿越按7.7.8的要求进行试验,并按图10所示连接线(阻抗法或电网模拟器法均可)。
a)测试前先进行逆变器额定功率10%一30%的部分加载测试,待确认测试对公共连接点造成的电压跌落符合要求后再进行额定功率大于80%的加载测试。
b)记录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装置输出曲线。
8.4.4.9操作过电压
a)逆变器与配电网断开时不应导致其瞬时过压超过7.7.9规定的限值。
b)逆变器的瞬时过电压测试示意图可参考图11。
c)步骤:
1)开关断开前,交流电源暂态电压要保持在标称电压UN处,其相对误差为±5%;
2)调整直流源输出,使逆变器输出保持在(10%±5%)额定功率处;
3)开关断开;
4)测量逆变器交流输出端的电压,采样率至少为10kHz;
5)使逆变器输出在(50%±5%)额定功率和(100%±5%)额定功率处,重复1)-4)。
8.5电磁兼容(EMC)
8.5.1发射测试
a)按照GB 4824-2008,考虑如下两种电磁环境:
——环境A:与低压非公用电网或工业电网的场所/装置有关,含高骚扰源。
——环境11.11:与低压公用电网,诸如家用、商用和轻工业场所/装置有关,不包括高骚扰源。
b)制造商应在提供给用户的信息中规定逆变器的应用环境(即设备应用类别)。
8.5.1.1传导发射
逆变器应在满载状态下运行,参照GB 4824-2008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a)测试频段:150kHz-30MHz.
b)测试端口:输入、输出电源的端口、信号线。
c)测试限值:参照GB 4824-2008一组A类或B类限值。
注:针对直流端口传导发射测试用的考核限值及人工电源网络的规范,目前国际上仍在讨论中;在正式标准发布前,建议使用GB 4824-2008规定的限值考核直流电源端口(超出人工电源网络耐压极限的端口可使用电压探头测量)。
8.5.1.2辐射发射
逆变器应在满载状态下运行,参照GB 4824-2008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a)测试频段:30MHz-1000MHz
b)测试端口:外壳整体。
c)测试限值:参照GB 4824-2008一组A类或B类限值。
8.5.2抗扰度测试
8.5.2.1静电放电抗扰度
逆变器可在轻载状态下运行,按照GB/T 17626.2-2006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a)试验电压:接触放电6kV,空气放电8kV。
b)测试端口:外壳整体。
c)每个敏感试验点放电次数:正负极性各10次,每次放电间隔至少为1s。
d)性能判据等级:B。
8.5.2.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逆变器可在轻载状态下运行,按照GB/T 17626.3-2006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a)频率范围:80MHz-1000MHz。
b)试验场强:1OV/m(非调制)。
c)正弦波1kHz,80%幅度调制。
d)测试端口:外壳整体。
e)天线极化方向:水平和垂直方向。
f)性能判据等级:A。
8.5.2.3电快速脉冲群抗扰度
逆变器可在轻载状态下运行,按照GB/T 17626.4-2008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a)试验电压:±2kV(电源线),±1kV(信号线)。
b)测试端口:输入、输出电源的端口、信号线。
c)重复频率:100kHz。
d)持续时间:1min。
e)性能判据等级:B。
8.5.2.4浪涌(冲击)抗扰度
逆变器可在轻载状态下运行,按照GB/T 17626.5-2008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a)试验电压:±2kV(共模),±1kV(差模)。
b)测试端口:输入、输出电源的端口、信号线。
c)极性:正、负。
d)试验次数:正负极性各5次。
e)重复率:每分钟一次。
f)性能判据等级:B。
8.5.2.5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逆变器可在轻载状态下运行,按照GB/T 17626.6-2008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a)频率范围:0.15MHz-80MHz。
b)试验场强:10V/m(非调制)。
c)测试端口:输入、输出电源的端口、信号线。
d)正弦波1kHz,80%幅度调制。
e)扫描步进:≤1%。
f)性能判据等级:A。
8.5.2.6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
逆变器可在轻载状态下运行,按照GB/T 17626.11-2008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a)电压暂降等级:0%持续0.5周期;0%持续1周期;40%持续10周期;70%持续25周期;80%持续250周期。
b)电压中断严酷等级:0%持续250周期。
c)测试端口:输出AC电源端口。
d)持续时间:10s。
e)性能判据等级:B。
8.5.2.7工频磁场抗扰度
逆变器可在轻载状态下运行,按照GB/T 17626.8-2006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a)测试等级:等级3A/m-10A/m(家用或直接连接到住宅低压供电网设施中使用的逆变器);等级4A/m-30A/m(非家用或连接到工业电网设施中使用的逆变器)。
b)测试端口:外壳整体。
c)线圈相对位置:X、Y、Z3个方向。
d)性能判据等级:A。
8.5.2.8阻尼振荡波抗扰度
仅考核在变电站区域设施中使用的逆变器。
逆变器可在轻载状态下运行,按照GB/T 17626.12-1998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a)测试等级:等级2(与控制室和继电器室内设备电缆相连使用的逆变器);等级3(与安装在继电器室内的设备电缆相连使用的逆变器)。
b)振荡频率:100kHz和1MHz。
c)持续时间:至少2s。
d)测试端口:输出AC电源端口。
e)性能判据等级:A。
8.5.2.9电压波动抗扰度
逆变器可在轻载状态下运行,按照GB/T 17626.14-2005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a)测试等级:等级2(家用或直接连接到住宅低压供电网设施中使用的逆变器);等级3(非家用或连接到工业电网设施中使用的逆变器)。
c)测试端口:输出AC电源端口。
e)性能判据等级:A。
8.5.3测试端口
8.5.1及8.5.2指出的EMC测试项目对应的测试端口汇总表见表34。
8.6环境试验
8.6.1低温工作试验
试验按GB/T 2423.1-2008中“试验A”进行。逆变器无包装,在试验温度为-20℃±3℃(户内型)或一25℃±3℃(户外型)的条件下,通电加额定负载保持2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逆变器应能正常工作。
8.6.2高温工作试验
试验方法按GB/T 2423.2-2008中“试验B”进行。逆变器无包装,在试验温度为40℃±2℃(户内型)或60℃±2℃(户外型)的条件下,通电加额定负载保持2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逆变器应能正常工作。
8.6.3湿热试验
a)恒温湿热试验:试验按GB/T 2423.3-2006进行。逆变器在试验温度为40℃±2℃(户内型)或60℃±2℃(户外型),相对湿度为90%±3%的恒定湿热条件下,无包装,不通电,经受48h试验后,取出样品,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恢复2h后,逆变器应能正常工作。
b)交变湿热试验:试验方法按GB/T 2423.4-2008进行。逆变器试验温度相对湿度正在考虑中。
8.6.4振动试验
逆变器振动试验的方法按GB/T 2423.10-2008的要求进行。
频率范围:10Hz-150Hz。
振幅/加速度推荐:振幅0.075mm;
加速度1g.
振动持续时间:3个互相垂直的轴方向。
扫频循环数:10个扫描周期/轴。
振动试验后,试品应能正常启动工作。
注:大型逆变器振动替代方法正在考虑中。
8.7功率控制
8.7.1有功功率控制试验
用PC机模拟向逆变器发送多组有功控制信号(包括最大输出功率及功率变化率等参数),逆变器应能接收并执行,符合7.9.1的规定。
8.7.2电压/无功调节试验
用PC机模拟向逆变器发送无功控制信号(包括调节方式、参考电压、电压调差率等参数),逆变器应在规定的无功输出范围内,根据并网点电压水平调节无功输出,具有无功调节功能,符合7.9.2的规定。
8.8安装要求
8.8.1光伏方阵绝缘阻抗检测试验
逆变器连入测试电路,将直流端的电压设置为低于逆变器启动的电压(功率)值。将一个小于7.10.1中阻抗值的电阻(约90%的要求阻抗值)接入逆变器的直流输入端子与地之间,逆变器响应满足7.10.1的要求。
8.8.2光伏方阵残余电流检测试验
8.8.2.1连续残余电流测试方法
逆变器在最严酷的工况下,且直流输入端无接地,交流输出端应有一极接地。测试时可以关闭光伏方阵的绝缘电阻监测功能。在直流输入端与地之间接入一个可调电阻。可调电阻的起始值应设定在使初始残余电流在7.10.2.1a)规定的限值之下。然后逐步调低电阻值,记录残余电流保护装置动作时的电流值。该测试应重复5遍,所有测试结果不得超过7.10.2.1 a)中的限值,否则逆变器应在0.3s内断开电网。
注:如果有多路输入,且电路分析有同样的原理及可能的测试结果,则无需逐一测试。
8.8.2.2着火漏电流测试方法
逆变器在最严酷的工况下,且直流输入端无接地,交流输出端应有一极接地。测试时可以关闭光伏方阵的绝缘电阻监测功能,用电流表依次测量每个光伏方阵端子与地之间的漏电流,符合7.10.2.3的规定。
8.8.2.3残余电流突变的测试方法
逆变器工作在额定功率条件下,在直流输入端与地之间接入一个可调电阻,调节此电阻,使得输入端与地之间恰好产生30,60,150mA漏电流时,逆变器的断网时间不得超过7.10.2.5 b)中的限值。
注:如果有多路输入,且电路分析有同样的原理及可能的测试结果,则无需逐一测试。
9检验规则
9.1总则
9.1.1本标准提出的试验需在具有一定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9.1.2试验应在与实际工作条件等效的条件下,或在能保证逆变器性能可满足使用要求的条件下进行。
9.2检验分类
评定逆变器性能的试验包括:
a)出厂试验。为验证逆变器性能,保证其符合本标准和型式试验的相关要求,对组装后的逆变器必须逐台进行出厂试验。出厂试验合格后应给予出厂试验合格证明。出厂试验时,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则允许返修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给予出厂试验合格证明。
b)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是全面验证逆变器性能指标和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一种试验。
通过以下型式试验对逆变器质量进行评定:
——Ⅰ级:逆变器性能满足基本使用要求。
——Ⅱ级:逆变器应通过所有测试。
——Ⅲa级:逆变器转换效率,不带隔离变压器的不低于96.5%,带隔离变压器的不低于94.5%;测量静态MPPT效率、动态MPPT效率;三相电压不平衡度、负序电压不平衡度一般不超过1.3%,短时不超过2.6%。
——Ⅲb级:满足Ⅲa级评定要求外,增加逆变器在非正常条件下(如高原等,见6.2)的检验评定。
c)现场检查。验证逆变器在实际工况运行情况下的各性能状况。
d)抽样试验。如果工程和统计分析表示出厂试验没有必要在每台逆变器上进行,而可由抽样试验来代替,相关的抽样试验方法可由制造商依据IEC 60410或GB/T 2828.1-2012规定要求自行制定,并需在制造商产品生产质量管控文件中体现。
9.3检验项目
逆变器评级检验项目见表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