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将梳理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清单,提供技术支持
生态环境部:将梳理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清单,提供技术支持生态环境部6月9日明确要求各地环境部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积极支持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当好服务企业的“店
生态环境部6月9日明确要求各地环境部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积极支持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帮助企业解决环境治理方面问题和困难。
根据生态环境部今天印发的《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 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下称《意见》),各级环境部门要积极推动国家重大战略重点工程建设,提升“两个正面清单”(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效能,加大对企业污染治理的帮扶力度,积极培育生态环保产业新增长点。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该部将梳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协调提供治理技术、原辅材料等支持服务;动态更新国家、地方和利用外资层面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三本台账”,提前介入,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
《意见》称,将进一步压缩环境影响评价、废弃物海洋倾倒等许可事项办理时间。扩展覆盖范围,将畜牧业、种植业、清洁能源开发、核能与核技术利用等粮食和能源行业企业,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发酵、化学合成工艺除外)、关键零部件、特殊材料等位于产业链供应链重要节点容易造成“卡脖子”和存在断链风险的企业纳入环评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和“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范围。推动智慧环保设备、环保监管执法装备研发制造和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
生态环境部同时表示,“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必须确保完成,已经完成的指标要保持持续向好,不能倒退变差,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对于“十三五”规划中部分预期性指标,生态环境部表示,“也要力保如期实现”。这些预期性指标包括地级及以上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25%、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10%、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达到60.4以上等。
据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介绍,“十三五”规划中,生态环境部承担9项约束性指标,其中7项已提前1年完成,1项已达到时序进度,还有1项优良天数比率指标未达到2019年度目标要求。主要原因是,2019年7~9月,我国华东、华北、华中等地区多个省份遇到了持续3个月的高温热浪、干旱少雨的极端天气条件,导致臭氧浓度大幅上升,拉低了优良天数比率。
刘炳江说,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胜之年,生态环境部有信心把各项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对此表示,生态环境部正推动省级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按照“国家指导、省级编制、地市落地”的模式,组织31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两个梯队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