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电力重大资产重组收到审核意见函
桂东电力重大资产重组收到审核意见函4月1日,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桂东电力”)发布了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
4月1日,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桂东电力”)发布了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下称“《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在不久前的3月19日,桂东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以3.63元/股的价格,向关联方广投能源购买其持有的桥巩能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而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据了解,桥巩能源公司主要经营水电资源的投资、开发、经营、技术咨询,主要产品为电力。
《审核意见函》显示,由于桂东电力本次交易对象广投能源的控股股东同为广投集团,本次交易为向控股股东关联方购买资产。请桂东电力补充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其他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是否存在明确解决同业竞争计划或方案,是否构成重组上市。公告显示,广投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次交易对方广投能源84%股权,交银投资(有限合伙)持有广投能源2%股权、国富创新(有限合伙)持有6%,工银投资持有8%。因此《审核意见函》要求桂东电力补充披露说明以上三方投资广投能源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关联,以及各方是否存在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安排。
报告期内,桥巩能源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34亿元、5.4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95亿元、1.28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18%、66.69%,业绩波动明显。《审核意见函》请桂东电力补充披露说明桥巩能源公司发电量消纳方式是否与该区电量消纳能力相匹配、定价是否有竞争力,未来是否存在收入下滑的风险,以及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据了解,桂东电力成立于1998年12月4日,承接了其母公司正润集团大部分的电源和全部经营性电网资产,供电营业范围包括桂东区域县市,并与广东郁南县、罗定市以及临近的湖南省江永县、江华县、永州市等进行互为网间电量交换,形成较完整的区域电网。2001年2月28日,桂东电力在上交所挂牌上市。目前,桂东电力控股股东为正润集团,持股比例为50.03%。
此前在1月20日,桂东电力发布了2019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公司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50万元到15,850万元,同比增加87.59%到131.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70万元到-870万元,同比减亏42.40%到87.05%。
桂东电力表示,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司各水电厂来水流域同比偏多,自发电量同比大幅增加20.01%(增加32,689.51万千瓦时),外购电量减少,发、供电利润同比增加。
对于非经营性损益影响,桂东电力解释称,主要是国海证券股票价值变动影响,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持有的国海证券股票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价值变动14,466.34万元(扣除所得税后)计入当期损益所致,上期无。上期母公司出售国海证券股份所得11,874.71万元,本期无。截至4月2日中午,桂东电力报收3.67元,涨幅0.00%。换手率0.17%,成交额515万。目前市盈率1.81倍,总市值327.5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