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电价:德国“能源转型”之殇
来源:江南娱乐-意甲尤文图斯亚
时间:2014-08-23 09: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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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电价:德国“能源转型”之殇德国正在经历一场可能改写能源发展史的“能源转型”。默克尔政府提出到2050年要让德国能源消费100%来自可再生能源。虽然德国发展
德国正在经历一场可能改写能源发展史的“能源转型”。默克尔政府提出到2050年要让德国能源消费100%来自可再生能源。虽然德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力度倍受世人称赞,但不可否认的是,自2000年《可再生能源法》生效以来,德国电价也在不断飙升。2000年德国居民平均电价为每度13.64欧分。这一数字在2013年已上涨到29.19欧分,位居欧洲第二。这样的涨幅使690万德国家庭面临电贫困的威胁,即电费支出超过家庭收入的1/10。德国工业电价2000年为每度6.05欧分,到2013年时已达到每度15.02欧分,增幅达到148%,电价水平比邻国法国高出了40%。德国朝野普遍认为,电价中所含税费增长过快是导致电价飙升的主要原因。德国每度电税费占到电费总额的45%,而欧洲平均水平为31%。其中,可再生能源附加费(EEG-Umlage)所占份额最多。该费用在2012年为3.6欧分,2013年为5.277欧分,2014年为6.240欧分,不到3年时间就增长了73%。可再生能源附加费机制安排来自于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法》。该法规定,德国电网运营商必须要购买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电能,否则将缴纳罚款,并对各种可再生能源的上网电价进行了规定。但德国的上网电价采取的是市场定价机制。在市场价和法律规定的价格之间就会产生一个价差,当市场价低于法律规定价格,电网运营商在购电价格之外还要支付给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弥补这个价差。导致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居高不下的原因有二:一、越来越多高耗能用电企业得到了只缴纳很少附加费的“豁免权”,导致缴费群体基数缩小。二、上网电价的市场价持续走低。德国政府给予了一些高耗能大企业降低缴纳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的“豁免权”。这些企业只需缴纳每度电0.05欧分的附加费。2005年的时候只有297家企业获得豁免。但这一数字到2013年时已激增到2367家,连肉类加工企业和瓶装水生产企业也在豁免之列。这样一来,高耗能大户本应承担的费用被转嫁给其他未获豁免权企业与普通居民,导致这些群体的负担越来越重。据估算,2014年未被豁免的企业及居民将替这些获得“豁免权”的高耗能企业每度电多承担2.2欧分的附加费。德国的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运营企业在能源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所价格即通常所说的市场价。与终端价格持续走高相反,德国上网电价的交易所价格在一直持续走低,目前每度电仅有3.04欧分。其中原因尚在分析之中。目前公认比较权威的解释是,新能源发电价格有“Merit-order-effect”(优先次序效应)。即随着规模的扩大,风能和太阳能发电的边际成本要小于传统能源,因为风能和太阳能是“免费”的。当发电设施安装完毕后,边际成本即发电价格反映的只是设备运营成本。因此新能源电力会拉低电价水平。此外,太阳能发电量在一天中午达到顶峰,而这个时间段与一天中用电高峰时间段吻合,供需平衡甚至供过于求的发电量也降低了一天中的电价。但由于法律规定的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是固定的,为了弥补持续走低的市场价和保护价之间的差额,德国不得不持续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的额度。德国科隆经济研究所2013年曾发布报告指出,高电价已经威胁到了德国作为投资地的区位优势。特别是高耗能行业,如化工、玻璃、水泥、造纸业所受冲击较大。2010年对德国高耗能行业的投资额已经比2000年锐减了85%。报告指出,照此下去,高电价将引发高耗能企业的“出逃潮”。报告还驳斥了一些环保主义者“德国可以放弃高耗能行业”的说法,指出,德国80%的加工业企业都与高耗能行业有关联,如果高耗能企业撤出德国,德国工业整体竞争力都将受到打击。曾有社会团体呼吁要取消大企业的“豁免权”,但今年8月1日即将生效的新版《可再生能源法》只是减少了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的总额度。德国总理默克尔辩解称,不取消“豁免权”是为了要保护德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本人认为,德国大企业的竞争力即便没有因为政策而受到直接影响,必然也会因为价格传导机制而受到损害。举个简单的例子,如一个中小企业是一个大企业的供货商,那么它一定会通过提高供货价格把电价带来的高成本转嫁给这个大企业,大企业生产成本必然随之走高。因此作为国民经济重要一环的大企业不可能在涨价风潮中独善其身。默克尔所在的执政党基民盟是大企业主利益的代言人。默克尔政府给予大企业“豁免权”主要还是为了保住其提供的政治献金。“豁免权”的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高电价是制度性错误。德国电价名为市场定价,但由于对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进行了硬性规定,所以产生了市场价和保护价同在的“双轨制”。扭曲的保护价使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过快,该行业激增的产能又反过来压低了市场价,拉高了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给消费者带来了负担。高电价给德国政府带来了“两难选择”:要么取消对可再生能源的保护价,承担该行业产能泡沫破裂、“能源转型”失败的风险;要么继续承受扭曲的电价,承担德国经济竞争力受损的代价。目前德国政府尚没有提出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 至少即将生效的《可再生能源法》仍然是一剂“治标不治本”的平庸药方。(作者供职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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