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今冬不会统一组织对钢企进行限产或停产
生态环境部:今冬不会统一组织对钢企进行限产或停产7月26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拟将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列为A级,这类企业在今年冬季重污染应对时不需采取限产
7月26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拟将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列为A级,这类企业在今年冬季重污染应对时不需采取限产或停产等减排措施,树立标杆企业,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提升。
也就是说,只要钢铁企业被列为A级,在今年冬季重污染期间,企业可以正常生产,不再受停限产的影响。这与往年的环保限产政策有所不同,从国家层面提出A、B、C三类限产举措,对不同环保水平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这是首次。
这意味着国家层面对秋冬季环保限产政策的调整优化力度在加强,限产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化,尤其是对公平性有了更多的考量,对那些超低排放改造投资多且成效显著的钢企明显更为有利。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实施分类限产,并不意味着环保限产政策的放松。
在刘友宾看来,这将有利于促进“良币驱逐劣币”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以及重点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等应急措施。为指导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制定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
生态环境部拟按照工艺装备、治理措施、有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控制措施、运输方式等环保绩效水平将企业分为A、B、C三类,分别采取不同重污染预警等级应对措施和力度,提前告知企业,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影响。
生态环境部大气司司长刘炳江表示,我们将企业分为A、B、C级,将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列为A级,其它列为B、C级。其中,A级企业少限或不限,C级企业多限,各级之间减排措施拉开差距。
“我们要让环保投入多的企业尝到甜头、不吃亏,扶优汰劣、奖优惩劣,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公平竞争环境。”刘炳江说,“监管不能让环保绩效优的企业 ‘忧虑’,而是让这些企业更加优异,一定要树立环保标杆企业,能否达到超低排放是钢企正常生产经营的关键。”
一家大型国有钢铁企业环保部的负责人也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达了同样的期望,他坦言,“国家提出分类限产举措,更加公平,对我们企业更有利。因为我们今年以来仅超低排放改造这一项就投入了40亿元,如果今后政府没有区别化管理,仍像往年一样对企业强制限停产,甚至是采取 ‘一刀切’,或者是作为国企,让我们承担更多的限产责任,这对我们的利润影响会很大。”
他说,对不同环保水平的企业实施分类和差别化管理,这是国家环保政策的一个进步。但地方政府在执行和落实过程中,仍面临诸多考验,要切实做到才行,避免环保“一刀切”问题的出现。
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导钢铁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这是推动钢企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
《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企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有序推进其他地区钢企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企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目前,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仍在加紧推进,不过钢铁企业也在面临“两难”的尴尬,存在一些顾虑。
上述钢铁企业环保部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一方面,不投钱改造不行,大的政策环境下必须投,我们别无选择,否则就会被关停;另一方面,如果投了大量的钱,效果没那么快显现,后期由于市场、经营、成本等问题,或是地方落实分类限产政策不到位,多种因素影响下,出现重大风险,那企业将面临更大的困难。”
刘炳江表示,“我们决不允许把环保水平低、投入少的企业和环保水平高、投入大的企业放在同一个环境中竞争。如果有那样的现象,就是监管工作的失职,是不符合公正监管原则的。我们不仅关心钢铁产能是否过剩,还要关心清洁产能是否足够。如果政府监管不能让环保绩效高的企业多生产、多挣钱,那就不是真正的监管。”
近年来,我国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上半年全国空气质量总体呈现稳步改善的趋势,但进入秋冬季,受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不利气象条件的综合影响,可能会导致一些地方重污染天气频发。
刘友宾说,今年冬季,生态环境部将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蓝天白云。同时继续坚持依法减排、科学减排、精准减排,生态环境部不会统一组织对工业领域包括钢企进行限产或停产。地方对冬季工业企业生产有明确规定的,按地方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