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拟十三五能源规划 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
能源局拟十三五能源规划 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记者从全国“十三五”能源规划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三五”能源规划编制、上报时间表已经确定
6月底,国家能源局组织“十三五”能源规划工作会议,部署动员能源规划编制工作。会上,吴新雄提出规划要重点关注九个方面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我国能源科学发展的长期性、深层次问题。
其中,“大力推进能源节约”置于第一位。即通过科学合理使用能源,大力提高能源效率,严格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通过“一挂双控”措施,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对高耗能产业和过剩产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约束。
其他八个问题分别是:增强国内油气供应能力、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煤炭、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安全发展核电、拓展能源国际合作、加强石油替代和储备应急能力建设、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
目前,2020年各项能源发展指标基本确定。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15%;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2020年常规水电装机3.5亿千瓦左右;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与就地消纳相结合,到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亿和1亿千瓦以上,风电价格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
核电方面,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核电建设,到2020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达 3000万千瓦。
在煤炭清洁利用上,通过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新建燃煤机组供电煤耗低于每千瓦时300克标煤,污染物排放接近燃气机组排放水平,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力争5年内供电煤耗降至每千瓦时300克标煤。
按照国家 “十三五”规划工作总体要求,“十三五”能源规划拟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编制,今年主要开展前期基础工作。在2016年3月份之前,是国家能源发展 “十三五”规划起草阶段,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就将上报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