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局:台山核电项目建设进展答记者问
核安全局:台山核电项目建设进展答记者问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就台山核电项目建设进展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台山核电项目最新进展如何?2018年1月9日,习近平主席与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就台山核电项目建设进展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台山核电项目最新进展如何?
2018年1月9日,习近平主席与法国总统马克龙共同为台山核电项目揭牌见证了欧洲先进压水堆技术(EPR)全球首堆工程。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两国元首会晤成果,严格核安全审查和监督检查,2018年4月10日,由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刘华向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颁发了《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4月16日,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完成堆芯核燃料装载,进入运行阶段。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国环境报等对颁证和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装料活动进行了报道。
2018年5月22-25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首次临界前准备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确认了台山核电厂 1 号机组首次临界前调试阶段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与核安全有关的活动处于受控状态,首次装料后调试和定期试验项目按计划开展,首次装料检查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得到落实,首次临界前的准备工作满足要求。同时针对临界前需要完成的各项工作和不足,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的建议,要求临界前完成整改。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进行了认真整改,经局本部和华南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认整改完成后对临界控制点进行了释放。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于6月6日成功达临界。
目前,机组处于低功率试验平台,计划7月份实现与外电网连接,第三季度实现满功率运行。
问:国家核安全局对台山核电项目的监管是如何进行的?结论怎么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国家核安全局对民用核设施实施独立的安全监管。对于台山EPR等新核电技术项目,国家核安全局一直实施最严格的安全审查和监督。2013年起,国家核安全局共组织投入各类专业审评力量400多人年,对《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最终安全分析报告》等13份技术文件开展审评,召开4次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会议进行咨询审议。局本部和华南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对台山核电厂土建、安装和调试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强化了过程控制,并邀请法国、芬兰、英国核安全监管部门和经合组织核能署代表,对首堆试验进行见证监督。机组装料后的试运行阶段,国家核安全局设置了首次临界、离开低功率平台、60%功率平台等多个控制点,只有经过严格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合格后,方能允许营运单位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我们已将相应行政审批信息、检查报告在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开。《关于印发<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首次装料前核安全综合检查报告>的函》《关于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的批复》《关于颁发<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的通知》《关于释放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首次临界控制点的通知》和台山1号机组装料、临界相关信息被国内多家媒体、微信公众号进行转载,法新社、世界核新闻网(WNN)等国际媒体也于6月7日进行了报道。
核安全审查和监督检查结果表明,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设计有完整的应对各类事故的工程措施,可以防止由于技术原因、人为原因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核事故,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后果,实现了从设计上实际消除大规模放射性物质向环境释放的可能性;建造、安装和调试工作有序推进,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安全状况受控,达到设计安全目标。
问:碳含量超标、除氧器组件测试破裂问题如何解决的?
为妥善处理台山核电项目压力容器顶盖存在碳含量超标问题,国家核安全局与法国核安全局通过双边和多边的国际合作渠道,保持了紧密的联系。督促营运单位采用同样的测试、分析和评估方法,开展排查。法国核安全局已于2017年10月在其官网上公布了FA3项目的结论。国家核安全局已于2017年12月对该问题的处理方案和结论提交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审议,得出一致的结论:碳含量超标问题不影响反应堆压力容器的运行,可以投入使用;但要求加强运行期间的在役检查。由于顶盖有效的在役检查尚在开发过程中,因此,有效的在役检查方法开发成功前,压力容器顶盖只能服役7年。国家核安全局于2018年4月向台山项目颁发首次装料批准书,批准该压力容器顶盖服役期限至2025年4月。如果到期有效的在役检查方法未研发成功,则需更换顶盖。
台山1号机组常规岛冷态冲洗后检查发现除氧器的内部支撑板焊缝局部有裂纹后,已于2017年底前完成返修,结果合格。除氧器是常规岛热力系统通用设备,用于去除给水系统中的氧气,不属于核安全相关系统,常规火电厂也使用同类设备。发现裂纹的支撑板焊缝也是非承压焊缝,返修合格后该问题关闭。
问:下一步工作是如何考虑的?
台山核电项目是中法两国合作的典范,体现了国内外参建单位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成果,该项目的成功投入运行,得益于我国三十多年来持续发展核电所积累的经验,集中体现了我国三代核电机组建设和安全监管能力。国家核安全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等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强化过程监督和安全审查,确保安全技术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按法规要求公开安全许可事项和监督检查报告信息。希望公众对于我们公开信息里面提到的问题予以正确理解,对于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我们会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确保满足法规标准要求,确保核电项目建设质量受控和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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