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加快土壤修复治理步伐
浙江加快土壤修复治理步伐5月的一天,在浙江省第一例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台州路桥区峰江街道山后许村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示范点现场,记者看到,各类植物正茁壮成长、绿
5月的一天,在浙江省第一例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台州路桥区峰江街道山后许村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示范点现场,记者看到,各类植物正茁壮成长、绿意盎然。这片曾经“生病”的土壤通过植物吸附、湿地脱毒等方法,已经修复成功,达到了农业用地的土壤标准。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于2016年12月底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现今距其落地已有一年多时间,这场“治土”攻坚战进展如何?今年又将有哪些新举措?请看来自浙江的报道。
摸清土壤家底
重点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
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想精确定量、定性,排在首位的工作就是“摸清土情”。
作为全国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浙江省台州市早在去年8月就选定椒江区作为土壤详查工作的试点区域,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启动重点行业企业土壤详查工作。
企业现场踏勘及访谈、布点采样方案专家论证……在尝试摸索并逐步打通企业用地调查全流程的基础上,台州市于去年10月吹响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集结号。目前已组织路桥区完成原峰江金属再生园区32家企业1600亩企业原址用地调查和216亩受污染农田采样监测,并启动温岭市4.4万亩农田修复示范工程前期详查。
“纳入本次详查范围的在产和关停搬迁企业总数有1000多家,详查范围以医药化工、印染、制革、电镀和金属表面处理、造纸、铅蓄电池、金属熔炼、废五金拆解等八大行业为重点,包括垃圾填埋场、危废经营单位、污水处理厂等,要求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台州市环保局局长陈昌笋介绍,详查工作主要包含企业基础信息调查、地块风险筛查、初步采样调查、风险分级与风险管控、成果汇总集成等五大方面内容。
据了解,浙江省各地正陆续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行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已梳理核实2.3万家企业基础信息,形成7545家重点调查企业名单。今年,全省将进一步完成重点企业的基础信息调查、地块环境风险筛查,基本确定采样调查清单和布点方案。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何保护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是重中之重。
浙江省在全国较早启动并完成了第一阶段农产品及土壤协同样品采集工作,第二阶段农用地其他土壤样品的采集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17年底,累计采集样品22056件,完成采样工作量的68.7%,排名全国第三位。目前,全省已布设25690个农用地监测点位、89个农用地深层监测点位以及4992个农产品监测点位。
加快推进土壤修复试点
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标准体系
杭州农药厂旧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城东新城的地标性商住综合体,曾是一块备受周边市民抱怨的受污染地块,如今已是崭新的小区、繁华的商业街。
这块土地的“刮骨疗毒”工作一波三折。施工方在对土壤进行修复作业的过程中,裸露土地的异味遭到附近居民多次投诉,工程被迫叫停。2014年4月底,一座高36米、面积达2万平方米的白色膜结构充气大棚覆盖在了污染地块之上,以减少异味外泄。大棚的充气系统将其撑起并输送新鲜空气,尾气处理系统则将内部的有毒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后排出合格的空气,两套系统24小时工作,确保大棚内施工正常运转。
“杭州庆丰农化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是我省列入《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唯一试点项目,综合应用化学氧化、热脱附、水泥窑协同处置和抽提处理等多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主任喻志刚介绍,项目已完成全部25万立方米污染土壤和1.8万立方米受污染地下水的治理修复并提前通过验收,为复合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适用技术推广和项目组织实施积累了经验。
为了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浙江省不仅尽早启动了土壤修复试点工作,还创造性提出治水、治气、治土统筹考虑的思路。
2010年起,作为国家试点,浙江省台州市着手修复因电子拆解而被重金属和多氯联苯等有机物污染的“重病”土壤。目前,台州市路桥区、温岭市的污染耕地治理修复项目已启动,玉环市、三门县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有序推进,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86.57%,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1%。
如今,浙江省土壤全面修复治理的脚步正逐渐加快。
浙江省环保厅牵头制定了《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技术规范》,近期将发布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的政策标准体系。
在地市层面,不少土壤修复试点工程也正在进行。杭州市于去年12月公布了《杭州市污染地块名录(第一批)》,全省各地已将122处疑似污染地块按要求录入国家污染地块环境管理信息系统。2017年,浙江省累计投入6.76亿元,完成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17个,治理修复土地面积41.8万平方米、污染土壤57.4万立方米。
加强监管从源头遏制污染
企业对建设用地承担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土壤污染隐蔽性强、治理周期长,很大程度上不可逆,如何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浙江省从土壤污染源头监管发力,印发了《浙江省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计划(2017~2020年)》,分解下达11个设区市“十三五”减排目标和2017年度减排任务,确定重点减排企业名单。2017年,全省关停、淘汰、整治涉重金属污染企业124家,初步核算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削减10.6%,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2018年1月,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政府与辖区内首批11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宇药业有限公司等均在列。
从此,台州“治土”有了一纸责任状。
据了解,为明确企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和台州四市都已开展了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签订和公开试点,目前已有155家企业与当地政府签订了责任书。责任书要求相关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每年自行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监测工作并上报结果,排查土壤污染隐患并实施问题整改,防止新、改、扩建项目污染土壤。
另一方面,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去年8月,浙江省环保厅公布《浙江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第一批)》,共计9个行业231家企业;到2017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和有重点行业分布的县(市、区)均公布了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共计929家。
针对新增土壤污染风险的把控也更严格。全省各地逐步将防治土壤污染要求纳入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内容,通过强化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和固废治理,预防新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今年,浙江省“治土”行动又踏上新的征程。根据《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计划》,全省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将围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为核心,今年年底前,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将不低于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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