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储能要躬行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储能要躬行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一时间刷爆了储能朋友圈,各方意见和解读也
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一时间刷爆了储能朋友圈,各方意见和解读也随之而来。有人欢呼“储能的春天来了”,也有人因“没补贴”而心凉了一大截。那么到底该如何看待这样一份权威文件?储能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参与者,到底应该怎么做?作为储能产业的一名普通“司机”,我也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以供各位参考。
一、 高屋建瓴,洞察全局
通读政策全文,我认为可以用“高屋建瓴,洞察全局”来形容,《指导意见》明确储能可以“为实现我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转变和经济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和产业保障”,这是给了储能功能性极高的认可和定位。而从储能的经济性方面,政策也是直击痛点,提出“支持储能系统直接接入电网”、“建立健全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探索建立储能容量电费和储能参与容量市场的规则机制”的解决之策。如笔者此前的文章分析【1】,储能技术可以给电网支持,但储能产业发展离不开电网的支持,如果电网不允许储能电站接入,储能的功能性得不到实现,而经济性自然无从谈起。储能产业的发展,目前还是要以市场为主体和导向,在功能性实现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结算的市场规则机制,谁受益谁买单,从而让各方参与者都能得到合理回报。
二、 层次分明,力求谨慎
目前市场的储能技术路线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指导意见》中,多种技术路线均有涉及。从对技术路线的表述上来看,是试验示范具有产业化潜力的储能技术和装备,包括百兆瓦级压缩空气、飞轮、锂电储能系统,应用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储能技术和产品,包括全钒液流电池,高性能铅炭电池储能系统等。铅碳电池【2】技术因安全稳定、价格亲民,目前在户用侧储能已多有数十MWh级以上的应用,参与调峰并进行需量管理、电力备用等服务,市场化的态势已趋明显;锂电、飞轮等系统储能技术或囿于安全性或囿于高成本,通过规模示范获取可靠真实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数据,有利于系统技术产业化的长远健康发展。因此,指导意见上对技术路线的分析和定位是认真务实层次分明且目光长远的,力求谨慎的同时故而也是不偏不倚。
三、 知所不豫,行且通焉
如笔者此前的文章,目前储能产业发展已深入人心,“储能”已成为工业产业发展中的“热词”,大家对其各种技术路线以及由此衍生出各种应用场景里的功能性和经济性给予了多层次多维度和全视角的分析,然而分析来分析去,这些数据仅仅还是停留在纸面上。削峰填谷的经济性到底行不行?储能在新能源电站配合解决新能源消纳,政策上和技术上的难点到底在哪里?铅碳电池让数据中心兼具储能加备用的双重功能,备电安全性如何保障?多能源互补项目中各能源间的功率和容量究竟该如何管理和调配?。。。。。。问题多多,不一而足,而这些都是需要在做的过程中不断去摸索解决,而不是仅仅在脑海中思考和想象如何解决。“知所不豫,行且通焉”,只要放开手脚真正去做了,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而在这个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实际上是市场机制的形成过程,是技术进步和装备升级的创新过程,也是推动产业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
四、 物各有时,各得佳期
那么这样一份《指导意见》出来,储能的“春天”到底来了没有呢?个人认为,如暂不考虑政策补贴助力的可能性,储能作为新能源、“互联网”+智慧能源和新动力革新的“最后一公里”,恐怕还需走再一段时间,这一段时间是留给技术进步的时间,也是给因技术进步和规模化而降成本的时间,更是给有识、有力之士在政策上打破利益壁垒、创造公平公正商业环境的时间。“物各有时,各得佳期”,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需要一个过程,或长或短,但只要储能的功能性没有失去并能够在实际应用中被认可和体现出来,行业同仁齐心协力埋头苦干,储能的佳期一定可以到来!
客观地来讲,《指导意见》出台之后,后续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建言五部委能再接再厉,在保证政策落实上下工夫,切实为储能产业发展做好引导、创造好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商业环境。而作为产业发展的参与者,也要放手多推动项目落地,用实际项目来助推产业发展,能源强国的建成需要你我参与!
笔者按:
【1】 《春风十里储能路,脚下步履正蹒跚》,刊于中关村储能联盟微信公众号,2017/07/10
【2】 《指导意见》原文中为“铅酸电池”,铅碳电池是铅酸电池的一种,因采用负极加炭技术,使得铅酸电池的循环寿命得到提升,因此是一种改进后的铅酸电池,现在大型商用储能电站,多为铅碳电池技术。
(上海西恩迪蓄电池有限公司彭宽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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