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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大力推广“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

来源:智能网
时间:2021-01-24 16: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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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大力推广“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近日,山东医保局官网发布《关于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推行老年人医疗保障便捷服务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要推广复诊“线上问诊”“线上

近日,山东医保局官网发布《关于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推行老年人医疗保障便捷服务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要推广复诊“线上问诊”“线上续方”“线上医保结算”“线下送药上门”等服务。

根据《通知》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山东要大力推广“送药上门服务”。依托省互联网医保大健康服务平台、互联网医院等“互联网+医保”服务新模式,实现复诊“线上问诊”“线上续方”“线上医保结算”“线下送药上门”服务,切实解决行动不便老年人就医购药困难问题。

据山东省医保局提供的信息,已有多家医院上线试运行“互联网+”医保服务,初步实现了参保人在家中远程复诊、线上医保结算、送药到家的闭环式服务。下一步,将在全省推广。
不仅是山东省医保局强调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保”等服务新模式。近两年,尤其是后疫情期时期,互联网医疗蓬勃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数据,2020年第一季度公立医院互联网医院的在线问诊次数较2019年同期增长17倍,预计到2030年中国健康与保健市场的数字化比例将从目前的3.7%提升到25.9%。
与此同时,互联网医院的总数已由2018年12月的119家增至2020年4月的497家,增幅为317.6%。包括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以及“互联网+医学教育”、“互联网+人工智能”服务等新型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层出不穷。

政策频发驱动互联网医疗行业加速发展

今年1月11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对外发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两定办法”均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明确将互联网+医院纳入医保范畴,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和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新办法对业内关注的互联网医院如何纳入定点管理做了明确,互联网医疗可以依托举办的实体来申报医保定点。

去年11月2日,国家医保局网站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从“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协议管理、医保支付政策、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监管措施等方面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各项推进办法,明确了“互联网+”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的范围等,完善了“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

去年7月,13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提出以互联网优化就医体验,打造健康消费新生态。

去年2月底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加强区域医疗服务能力评估,合理规划各类医疗资源布局,促进资源共享利用,加快发展社会办医,规范“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

目前中国医疗体系中医保是主要的支付方,互联网医院医保管理方案明确后,一方面推动实体医院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和系统升级,另一方面驱动患者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展诊前咨询、复诊、处方延展等,加速医疗服务环节的线上转化。互联网技术的完善,让线上诊疗飞速提升,在一定程度实现了优质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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