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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江南娱乐尤文图斯入口 网
时间:2021-07-21 15: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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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网讯:近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项目报价竞争点为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招标限价为100.23元/吨。详情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选择投资主体进行公开招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

1.3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共3年(含建设期18个月)。

1.4项目实施地点:项目拟建用地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镇,厂址位于围场县政府西北方向约7.2公里,龙头山镇东北方向约1.1公里处山谷内。项目厂区占地面积58029.34平方米,约87.0440亩。

1.5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竞争点为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招标限价为100.23元/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采购文件

3.1本项目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供应商可于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7日17:00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文件;

3.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自即日起,承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3.3供应商如未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电汇转账

4.3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并在开具后在保证金缴纳界面绑定保函。投标人应将保函清晰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并对保函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4采用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交至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8月13日9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供应商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保证金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048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8月13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网上开标)。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5.3本项目为全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结束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将纸制版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邮寄至指定地点后期备案使用。

注: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投标前请仔细观看网上开标操作视频,以便于投标人进行网上开标的操作。视频下载方式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点击网站页面右下角的【投标流程】,进入页面后点击标题为“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网上开标操作视频(投标人)”的链接进行下载。投标前投标人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IE11浏览器操作,确保连接网络畅通,准时参加网上开标会。因招标文件不强制要求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且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没有各潜在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及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解密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及代理机构,平台联系方式:010-86483801。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未解密、解密不成功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人及电话:张立华/0314-7568933

采购代理公司:河北中实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焦大强/15097877527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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