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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工业用水厂年节省10个“大明湖”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3-11-15 1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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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工业用水厂年节省10个“大明湖”【讯】两岸垂柳依依,河水清澈见底。在山东省冠县清泉河人工湿地入河排污口的下游,四台取水泵正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人工湿地进一步净化的中水,源源

两岸垂柳依依,河水清澈见底。在山东省冠县清泉河人工湿地入河排污口的下游,四台取水泵正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人工湿地进一步净化的中水,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冠县工业用水厂。

这些中水经过冠县工业用水厂深度净化后,摇身一变成了可“媲美”地下水的宝贵水资源,已成为工业园区83家企业的“救命水”。

相关数据显示,冠县工业用水厂每年中水回用量约1280万立方米。按照大明湖120万立方米的蓄水量计算,每年就相当于节省了10个“大明湖”。

冠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子民对记者说:“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我们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大胆创新,舍得投入,建设了年中水回用量约1280万立方米的冠县工业用水厂,在为工业企业提供稳定水源的同时,能够有效解决漏斗地下水压采问题,减轻城市供水的压力,实现了水资源的循环再利用,对减少水源浪费、实现水资源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

推动中水回用,保障用水需求

冠县位于聊城市西部,属于严重缺水的地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13亿m3,折合人均水资源量仅140 m3,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34m3,当地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仅为8557万m3。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邢德波告诉记者:“为满足农业生产用水,冠县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建成了覆盖全县范围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对地下水资源的严重依赖导致长期过量开采地下水,形成了大范围地下水超采区。《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5-2025)》《聊城市地下水超釆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及上级巡视巡查多次指出,要对冠县工业园区内企业自备井有序进行永久封停。”

为圆满完成地下水压采任务,同时保障园区企业用水需求,冠县县委、县政府积极推动污水处理回用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谋划建设了冠县工业用水厂,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张子民说,冠县工业用水厂是聊城市首个中水回用项目,由冠县水务集团积极筹资并争取债券资金建设,项目位于烟庄街道马玉村西南侧,占地面积58.49亩,总投资1.4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有水厂、取水泵站、配套管网。水厂总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设计日处理规模为7万立方米,配套建设供水管网5.52万米。

据了解,冠县工业用水厂以冠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为水源,经清泉河人工湿地进一步净化后,水质符合地表水GB3838-2002中IV类标准。工业用水厂采用“混合+絮凝+沉淀+煤砂过滤+次消毒+清水池”组合水处理工艺,供水水质符合《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冠县工业用水厂的建成投运,受益最大的就是冠县工业园区的企业了。

冠县冠源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英臣对记者说:“冠县工业用水厂运行后,能够大幅降低企业用水成本。企业原来使用自来水水价5.77元/方,地下水自备水源费用约4.8元/方,而现在工业用水厂的供水价只有2.71元/方,园区的企业改用工业用水后,每方水可节约成本2元—3元,一年下来,节省的经济效益非常可观。”

据了解,冠县工业园区原有自备地下水井53眼,年取水量达379.66万m3,企业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河流,造成大量水资源浪费。

冠县工业用水厂投运后,实现“企业排放废水—污水厂处理后的中水—工业水厂净化—企业利用”闭环回收利用,为这些主要靠自备井供水的企业提供了替代水源,提高了工业污水循环处理利用率,有效解决了水资源浪费的问题。目前,供水管网全部覆盖冠县工业园区138家企业,已对83家企业进行供水,日供水量达到35000余方,实现年中水回用量1280万立方米,大大提高了中水利用率。

为保障企业用水水质,冠县工业用水厂安装了在线监测仪表,对各个处理环节的水质进行24小时在线监测;配备化验室,对水质进行日检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出厂水水质进行月检测,确保水质严格达标,提高供水安全的可靠性,改善区域工业用水条件,优化投资开发环境。

邢德波说,冠县工业用水厂通过把中水处理回用,在有效利用和节约水资源的同时,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可实现年减排COD380吨、氨氮20吨。正是这些中水的回用,减少了地下水的开采量,将逐渐缩小漏斗区面积,回升地下水水位,将有力推动区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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