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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力争年底完成所有县级及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5-16 0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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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力争年底完成所有县级及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为了推动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让市民享有一方清波荡漾、绿水环绕的如画都市,我市制定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 

  为了推动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让市民享有一方清波荡漾、绿水环绕的如画都市,我市制定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

  到今年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6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考核要求;4个纳入国家考核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其他重点河流断面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

  开展入河排污口

  排查监测溯源整治

  深入推进渭河、石川河等水生态环境问题分析和精准治理。紧盯渭河沙王渡等问题断面水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稳定达标。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渭河干流和石川河入河排污口排查任务,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入河排污口实施分类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持续完善入河排污口矢量化图库,发挥信息化管理作用。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年底完成全市所有县级及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在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有效降低污染浓度,提升入河污水水质。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全过程管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逐步压减污泥填埋规模,积极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

  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加快完成全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的统一规划和建设布局,统筹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加快建设和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开展城市污水管网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全面整治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错漏混接问题。加强排水管网运行管理,严厉查处排水管网私接、乱接等违法行为。

  加强重点湖库及回水区富营养化预警及防控。分阶段分步骤完成2022年我市重点流域涉饮用水水源地及跨界河流“一河一图一策”应急响应工作方案,有效提升全市水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6月底前,县级城市政府完成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及达标期限。组织实施2022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巩固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继续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重点地区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支持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严控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未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确保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逐步开展煤炭、火电、钢铁、焦化、化工、有色等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

  加快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年底完成行政村治理任务。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种养结合等技术模式,稳步提升农药化肥利用率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全市再生水利用率

  达到22%以上

  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水资源管理,2022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年度目标任务以内。逐步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实施重点河流湖库生态流量保障方案,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重点河流流量监测机制,确保重要水文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不低于目标值。

  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杂用等优先使用再生水,不断提高矿区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支持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用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2%以上。持续提高全市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7。

  推进单一水源供水县(区)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建设,巩固市、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成效,推进不达标水源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水安全。加快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任务,有序推进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持续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改善,使市民感受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治理成效。

  杜绝医疗污水

  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年底前,传染病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应完成满足污水处理需求的设施建设。建成投运前要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应急收集设施(或化粪池)、临时性污水处理设施等,杜绝医疗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加强医疗机构污水排放的环境执法监督工作,医疗机构应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并依法开展自行监测。

  按照精准治污原则,根据区域、流域特征,实施6个国考断面“一断一策”达标方案,进一步推动流域管理向精细化转变,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按照“一河一策”,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实施《西安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补偿实施方案》,进一步夯实属地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继续做好石川河综合治理,持续做好生态补水,按期完成治理工程,巩固石川河治理成效,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鼓励各区县、开发区、西咸新区继续开展抓点示范工作,在流域综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涉水重点行业治理等方面多点发力。(西安晚报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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