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推动河湖长制有里有面落地见效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3-17 09: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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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推动河湖长制有里有面落地见效2021年以来,宿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全力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见
2021年以来,宿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全力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见效,重点流域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坚持高位推动,优化体制机制。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市级总河长会议、市级河长专题会议,签发《宿州市总河长令(第3号)》,建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述职制度,市级总河长专题调研河湖长制及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市级副总河长不定期开展巡河,每月召开工作调度会,全面调度县区河湖长制推进情况;各市级河长主动开展巡河护河,认真履行河湖长述职制度;完善农村小微水体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农村水系及小微水体河长名录,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内容;组织开展两次河长制专题培训班,500余名河湖长履职能力得到提升。今年以来,全市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巡河8.7万余次,解决涉河问题1700余个。
加强巡查督导,整治涉河“四乱”。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着力清理整治危害河湖健康生命的突出问题。全市共清理河道约2598.2km,清理水草约29.4万m³,清理河坡堤坡耕种约253.4万㎡。投入专项资金2300万元,建立河道市场化管护模式。共治理河道113.58km,完成投资4.97亿元。严格问题整改,开展“四不两直”巡河暗访及联合督导,对已交办问题“回头看”,督促各地扎实推进河湖长制、河湖管理,共开展暗访12次、联合督察4次,整治“四乱”问题331个,问题整改成效显著。
强化污染防治,提升水环境质量。稳步推进各类污染源整治,制定2021年地表水考核断面和水质目标等近10项工作方案,创新设立县级“断面长”,推行河湖警长制、检察长制,溯源排查水体污染问题和排污口专项排查治理,全市13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17次,治理水源地环境问题15件,没收非法捕捞渔船13艘,清理整治乱堆、乱建107处,起获260多段地笼和捕鱼工具。完成9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拓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巩固全市147个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实行常态化监管监测。完善交通、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机制,实现辖区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覆盖。
从严监督管控,强化水土保持。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49份,承诺制管理21项,接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19项,完成80个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完成省级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省级以下开发区实现“五通一平”。制定宿州市2025年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完成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加强水资源用途管控。开展浍河生态流量监测,加强涵闸调度,浍河蕲县闸下泄水量满足生态流量监管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打造幸福河湖。对标省幸福河湖示范建设要求,完成砀山县废黄河园艺场段、萧县岱湖、埇桥区镇头水库、灵璧县新汴河城区段、泗县石龙湖湿地创建工作。全省首例省级示范河湖新汴河城区段被水利部纳入全国高质量发展水利风景区典型案例。
原标题:宿州市推动河湖长制有里有面落地见效
坚持高位推动,优化体制机制。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市级总河长会议、市级河长专题会议,签发《宿州市总河长令(第3号)》,建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述职制度,市级总河长专题调研河湖长制及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市级副总河长不定期开展巡河,每月召开工作调度会,全面调度县区河湖长制推进情况;各市级河长主动开展巡河护河,认真履行河湖长述职制度;完善农村小微水体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农村水系及小微水体河长名录,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内容;组织开展两次河长制专题培训班,500余名河湖长履职能力得到提升。今年以来,全市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巡河8.7万余次,解决涉河问题1700余个。
加强巡查督导,整治涉河“四乱”。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着力清理整治危害河湖健康生命的突出问题。全市共清理河道约2598.2km,清理水草约29.4万m³,清理河坡堤坡耕种约253.4万㎡。投入专项资金2300万元,建立河道市场化管护模式。共治理河道113.58km,完成投资4.97亿元。严格问题整改,开展“四不两直”巡河暗访及联合督导,对已交办问题“回头看”,督促各地扎实推进河湖长制、河湖管理,共开展暗访12次、联合督察4次,整治“四乱”问题331个,问题整改成效显著。
强化污染防治,提升水环境质量。稳步推进各类污染源整治,制定2021年地表水考核断面和水质目标等近10项工作方案,创新设立县级“断面长”,推行河湖警长制、检察长制,溯源排查水体污染问题和排污口专项排查治理,全市13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17次,治理水源地环境问题15件,没收非法捕捞渔船13艘,清理整治乱堆、乱建107处,起获260多段地笼和捕鱼工具。完成9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拓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巩固全市147个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实行常态化监管监测。完善交通、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机制,实现辖区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覆盖。
从严监督管控,强化水土保持。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49份,承诺制管理21项,接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19项,完成80个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完成省级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省级以下开发区实现“五通一平”。制定宿州市2025年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完成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加强水资源用途管控。开展浍河生态流量监测,加强涵闸调度,浍河蕲县闸下泄水量满足生态流量监管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打造幸福河湖。对标省幸福河湖示范建设要求,完成砀山县废黄河园艺场段、萧县岱湖、埇桥区镇头水库、灵璧县新汴河城区段、泗县石龙湖湿地创建工作。全省首例省级示范河湖新汴河城区段被水利部纳入全国高质量发展水利风景区典型案例。
原标题:宿州市推动河湖长制有里有面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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