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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土壤环境保护策略研究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19-09-19 00: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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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土壤环境保护策略研究当前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严峻、需求迫切、基础薄弱,任重而道远。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事关全面小康社会的顺利实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成败,

当前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严峻、需求迫切、基础薄弱,任重而道远。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事关全面小康社会的顺利实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成败,是当前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策略中任务周期最长、环保投资最大的环境要素板块之一。当前应本着范围有限、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的原则尽快依托行政手段积累经验和打开工作局面,长远看土壤环境管理策略应与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深化改革方向高度一致、一脉相承,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机制来遏制土壤污染趋势,推进修复产业,分步实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土壤环境质量提升和土壤生态环境安全。土壤环境管理须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历史与发展阶段特征,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好土壤环境保护中面临的复杂社会问题、科学问题和技术、资金等短板,上下结合做好任务分解和实施阶段划分,形成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施工“一张图”和战略“一盘棋”的布局。

1 我国土壤环境保护策略的研究背景

土壤是地球的皮肤,是孕育人类世界文明的基础。千百年来,我们对头顶星空的仰望,远大于对脚下土壤的关注。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土地资源一直是最重要的稀缺资源之一,它左右着一个国家的兴衰命运,也影响着土地上承载的人居安全和人民福祉[1]。近百年来全世界以化石燃料大量使用为基础的快速的工业化过程,剧烈的干扰了几十亿年来地球土壤圈形成的动态平衡,给人类自身环境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破坏,土壤污染问题已成为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必须有效面对的重大问题之一。由于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对地方政府和生产企业的考核和驱动因素主要是当期的经济利润,对土壤污染预防的优先级和监管不到位,大量废弃物和污染物质导致土地污染。在工业化发展的中期前后,一方面土地污染会威胁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妨碍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且由于土地污染分布普遍、类型多样、存在的生态环境安全问题突出;另一方面,由于土壤污染的发生演变过程隐蔽、识别发现和治理修复活动的实践会持续很长时间,污染土壤的修复和再开发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会反作用于特定时期的经济发展、环境意识和社会行为的变化。

从这个角度来看,土壤环境管理与治理修复其本质上更是一个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社会问题,土壤环境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调查方法、修复工程等硬技术措施发展;也需要环保产业、投资金融、企业自律等经济手段;更需要管理制度、监管体系、法律规范等行政法规约束手段。综合来看,土壤环境管理与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污染预防、源头治理、监测预警等不同,会更多、更持久和更深入的影响到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公众环境利益诉求。在土壤环境的预警、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再开发过程中,由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繁琐复杂,在土地污染和修复治理过程中需要协调的社会关系复杂;土壤在体现其生态环境价值的同时更多的承载了土地租赁、土地商品等资源属性的价值,经济杠杆在妥善解决或妨碍土地污染治理和再开发活动中作用明显;同时,土地几乎承载了社会经济中所有类型的人类活动,土壤污染的防治对于可持续发展、城市景观和美学意义重大。

在我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土壤污染的隐蔽性、累积性特征,土地污染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当前不仅面临约16%的农用地不同程度污染问题,还产生了数百万块各种类型的工业污染地块。因此,采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哲学观点,辩证的看待和分析土壤污染和环境问题,研究中国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阶段土壤环境管理的法规、政策、管理、技术、工程和产业、市场、投资等机制和模式的选择与组合应用对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构建绿色发展理念,化被动治理为主动防控、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面对土壤污染防治这一艰巨任务,紧紧把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准确判断中国土壤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精准构建国家土壤环境管理的社会治理模式;构建与切实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推动环保产业实体经济发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建设绿色美丽中国整体目标相一致的中国土壤环境管理与修复产业发展策略具有重要且迫切的意义。

2 我国土壤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2.1 我国土壤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

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真正走上了通向繁荣富强的道路。近40年左右全球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中国这台庞大的世界经济发展驱动器一直在努力变革并承载13亿中国人的高质量生存和福祉利益[2]。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工业从零到有,60余年工业化大规模发展排放的污染物有90%都积累在土壤中。实践表明,生产性资源由国家所有并非解决环境问题的灵丹妙药,工业化工程而非生产资料所有制差异是造成土地污染的主要原因。严重的土地污染问题,虽然在不同的时期可能各有侧重的原因。全国遍地大力发展能源资源消耗集中的行业、次生污染排放严重的行业、相对低端的工业制造行业,且长期不能有效受控的工业生产环境是土地严重污染最直接和重要的原因。

2.2 我国土壤环境管理的工作基础

面临着形势严峻、规模庞大和过程复杂的土壤污染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国内的土壤污染环境监管和预防机制依然没有有效建立,工业生产环境现场监管十分薄弱,多年强化前置性审批,弱化后期针对性监管的诟病不仅导致了水、气、固废等点源排放问题突出,针对土壤和地下水等隐蔽性污染问题更是几乎完全脱离了环境监察执法的范畴。中国企业生产和堆存原辅料的厂区土壤环境的监管长期处于空白状态,企业长期经营生产导致的无组织排放土地污染,大量的在产企业土壤环境底数不清、拟搬迁或搬迁企业遗址尚未调查清楚、大量已经转换利用方式的历史遗留污染场地信息缺失等,导致中国污染地块的发现机制和有效识别任重道远。

2.3 土壤环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国“十二五”期间虽然开展了全国尺度的土壤环境调查,在国家层面尝试发布了土壤环境管理的制度文件、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在局部区域也开展了土壤污染修复的资金支持和工程示范。但中国的土壤环境管理仍处于风险管控的初期阶段,尚不具备规范的土壤环境调查识别能力和完整的污染地块清单、缺少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技术能力,更不具备风险管理决策机制和框架、高效的污染土地再利用规划协调机制和土地污染信息公开的能力。我们仍不具备系统高效的土壤环境监管能力,不掌握土壤污染的清单和名录,不具备土壤污染修复的足额资金渠道,土壤环境修复的技术和施工能力依然薄弱。土地污染的预防和预警机制、基础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仍需时日。

2.4 土壤环境管理面临的主要挑战

在全国人民向全面小康这一伟大目标迈进的关键阶段,土壤污染问题已成为不可回避的重要发展短板。时至今日,中国仍然缺乏健全而高效的土壤环境管理法规和政策体系,基于风险的环境管控基础条件短板依然明显,在各相关部门协调监管及土壤环境修复监管综合素质水平、各级环保部门针对土壤的环境监管机构、人员、设施和基础数据方面仍需加强和提高[3]。随着“土十条”的颁布,全社会又把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基础上的土壤污染修复看成一块利益巨大的蛋糕,国有企业、民间资本、国外咨询和技术公司都把目光聚焦到土壤修复的核心产业掘金和相关链条拓展领域,一场围绕着资源争夺、利益分配、市场瓜分的金融资本主导的商界大战正在酝酿。环境管理部门如何有序推动中国土壤环境管理与修复事业的健康发展,利用好手中这把环境监管利剑规范好土壤环境管理和环境修复行业的发展方向,可为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和来临做好准备和铺垫,是一个深刻的社会问题,对于新时期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切迫切的现实意义。

3 有序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

3.1 土壤污染防控工作的关键基础问题

做好土壤污染的预防预警是土壤环境管理的根本策略。当前中国土壤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工业化过程启动时期,国家、社会和民众完全没有工业活动对土壤污染防控意识和工业化中后期土地资源再利用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沉重污染治理负担。国内外的土壤环境管理和土地污染修复实践表明,土壤环境的预防、识别和治理修复三个阶段的工作复杂度和投入都呈几何级增长的水平。因此,遏制和预防土壤加剧污染的趋势是当前土壤环境管理的首要任务,关键手段是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土壤环境管理与修复相关管理模式、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是有序推进土壤环境管理与环境修复产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同时,要高度重视“十三五”期间国土空间规划工业产业调整和入园过程中土壤环境预警和预防机制的建立,确保工业化中后期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30余年期间,国土环境污染的有效控制和再开发安全。

健全土壤环境法规制度是确保土壤环境安全的基本保障。《土十条》的发布和一些省市正在陆续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及原则性的技术规范虽然可以在现阶段有效弥补和推进我国土壤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及土壤环境修复产业的发展。但纯靠地方政府发展利益诉求和中央财政资金投入难以形成提升国内土壤环境管理水平和释放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活力的长效机制,同时更难以形成合理的环境绩效评价机制和高效的资金投入产出效益。因此,建议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原则规定为主,推进修复咨询服务、修复技术和装备体系的完善,建立以区域、流域或省级环保部门主导的环境修复相关目标值和标准体系。另一方面,将土壤污染防治与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健全和提升针对性强的土地污染管控的主要法规政策短板是确保土壤环境管理工作制度化持续推进的重要基础,加速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

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是解决土壤环境污染问题的必由之路。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国家工业化发展过程中不可逾越的一道屏障,是实现国家现代化过程中必须解决的社会问题。而加强土壤环境管理和确保土地环境安全绝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单打独斗”可以解决。土地承载的是经济利益、人民福祉,也是国家和区域社会发展意志和空间安全的基石。因此,土壤环境安全也应纳入国家战略安全的范畴,除了环保、国土、农业、住建、工信、发改等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防治以外,面对土地污染的巨大历史遗留储备、土壤环境调查识别评估的繁重任务、可开发国土资源匮乏的严重约束以及新型土壤环境问题的加速呈现,如果没有科技、工业、金融、社会民众等大量投入和有效参与,就根本无法形成土壤环境问题的社会共治体系。土壤环境问题来源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矛盾,土壤污染问题的解决仍需要全社会的有效参与和现代化的国家治理方式[4]。

化解土壤污染防控中的复杂矛盾可为解决土壤环境问题提供方法学理论基础。截止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工业化工程都产生了严重的土地污染问题。土壤承载了人类排放污染物总量的近90%,在这个以化石能源支撑的世界文明进程中伴随的土壤环境污染也是在水环境和大气环境应治理受到高度重视后,于20世纪80年代后才被逐步重视起来[5]。由于土壤污染的监管难度、技术瓶颈和资金缺口,土壤污染的治理和环境管理一直困难重重。再加上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区域发展、经济杠杆的更多交叉,造成土壤污染防控过程中政府部门、经济实体、社会组织、民众意识等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差异,导致土壤环境污染的矛盾化解变得更为复杂多样。因此,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的观点进行分析,土壤环境问题是工业化工程长期积累产生的,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仍需要在发展中解决,可为我国土地污染问题解决的战略部署、社会期望和周期规律分析等提供重要的哲学理论基础。

3.2 土壤污染防控工作的具体措施建议

充分利用行政手段快捷高效靶向效应强的特点,解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过程中的土壤环境突出短板问题。面对当前土壤污染的严峻形势,尤其是农田污染引发的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未来五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行政手段具有管理措施直接到位,管理目标靶向明确,专项资金激励作用明显,效果考核督促成效突出等的优势。在现阶段全国土壤环境调查基础薄弱、污染地块需要快速识别、土壤环境监管法规体系不健全和环境修复产业发展基础差等情况下,行政手段应充分发挥示范工程措施明确、资金投入保障有力,对产业扶持拉动能力强等特点,针对全国土壤污染的典型区域、重灾区域和示范区域尽快进行试点,积极探索,落实工业活动遗留城市污染地块、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控、受污染的矿区等类型的土壤污染问题解决方案。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转变中的土壤环境安全保障和土壤环境修复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逐步健全土壤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基础,确保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和污染预防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土壤环境领域基础相对薄弱。在尽快构建系统的土地污染防控管理政策体系、国家层面的立法和政策规定、省级或区域尺度的规范标准、市县两级一线执法监管体系的基础上,预计中国在“十三五”期间会出台针对当前土壤环境污染趋势有效遏制、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土壤安全风险管控为主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而调整社会矛盾范围宽泛,更佳注重土壤环境质量和土壤生态安全的《土壤环境保护法》会在当前及以后一段时间中国土壤环境管理道路探索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作为主要驱动力的背景下,尽早构建能够有效规范“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先进的土壤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是填补目前土壤污染预防和土壤环境预警体系几乎完全空白,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提升和土壤生态安全、文化传承,支撑社会可持续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

构建土壤环境产业绿色发展战略,促进土壤环境修复行业的创新驱动和持续健康发展。无论是土壤污染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还是新型土壤环境污染问题的预防,或是防治工业化新阶段土壤污染问题的轮回,都需要土壤环境产业发挥主体作用。与世界主流的环境产业规模和组成特征相比,中国的环保产业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创新能力差、同质竞争问题突出,亟需打通修复产业化发展的瓶颈和约束,理化调整土壤修复产业个组分的比重,制定环境修复产业发展的严格考核机制,促进污染土地的绿色修复与可持续发展利用。与土壤相关的环境产业,包括土壤修复、土壤环境监测、土壤环境咨询以及相关设备等边缘产业的发展,必须以“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为主流的趋势。随着新一轮“供给侧”改革调整,土壤环境产业也会在政府规制和市场竞争中磐涅,这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土地利用和环境修复绿色发展新理念,促进环境修复产业创新驱动和持续健康发展。

健全土壤环境保护的社会治理体系,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体制中的植入土壤文化建设的种子。随着“土十条”的发布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的发布实施,对土壤环境保护上升为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国家意志。面对土壤环境保护的前期薄弱基础,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称为当前阶段的主要任务。然而,这并不代表土壤环境污染的预防预警和土壤生态环境功能的保护需求并不迫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针对土壤环境保护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高低是决定中国土壤环境保护方向和进程的决定性因素。当前阶段我们选择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为主线的总体思路,原因是土壤污染迫切形势下,现有的制度、技术、资金和能力水平差的条件下结合实际危害和管理诉求分析的折衷选择。随着责任追究体系的逐步健全,以及制度保障、技术能力、资金保障和监管能力的逐步提升,土壤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融合以及主动预警机制的全覆盖完备体系健全,还需要我们将土壤生态文化理念根植于中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中[6]。

3.3 推进土壤污染防控工作的阶段划分

土壤污染的形成和解决是一个社会问题,是工业化过程中全社会土壤环境保护意识从无到有,由朦胧到清晰,由被动到主动的历史过程。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划分一般与土壤环境保护的阶段性具有较为一致的对应性。我国土壤环境管理进程的最主要决定因素仍然是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方向和水平。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与土壤环境相关的食物污染问题、人居环境安全问题、土壤生态安全问题以及土壤文化传承意识等,仍然需要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寻找妥善解决的路径,土壤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复杂矛盾体逐步化解和转变的过程[7]。我们尝试基于现有的理解和信息基础,把中国土壤环境管理能力建设、中国土壤环境产业发展变革、中国土壤环境安全社会需求结合起来分析,将中国的土壤环境管理划分为如下几个典型的阶段并分析其特征(表1)。

①在2000年之前,中国的土壤环境管理仅停留在为数不多的几次土壤环境调查上,土壤主要承担着农业产量提升和工业化土地利用的作用,全国上下没有土壤环境监管的专门机构,土壤污染几乎全部停留在环境监管范围之外;

②在2001-2010年,为土壤环境管理的自发萌芽阶段,这一阶段土壤环境管理的需求已经得到社会的充分认识,国土、农业、环保等监管部门开始探索土壤污染底数调查,土壤污染问题仅在土地再开发安全出现严重问题时得到重视;

③在2011-2015年,土壤污染问题在重金属污染防控等个别要素和湖南、北京、上海等局部区域受到重视,社会开始探索土壤环境保护制度,政府部门开始明确监管要求,土壤环境修复产业早期阶段,产值约30-50亿元/年;

④从2016-2020年,国家和地方发布纲领性文件,土壤环境保护成为国家意志,土壤污染的趋势初步得到抑制,土壤环境保护围绕“风险管控”这一核心目标开展工作,土壤环境产业快速发展,土壤环境安全基本得到保障;

⑤从2021-2030年,土壤环境保护法规进一步健全,现代化的土壤环境管理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土壤环境产业发展到成熟阶段,土壤可持续安全利用和生态环境质量安全成为主流社会需求和驱动因子。

3.4 现阶段土壤污染防治需要深入思考和妥善处理的问题

当前行政主导的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在当前我国利用有限的社会资源,如技术力量、监管能力、资金投入等,逐步解决土壤污染的问题,需要调研和分析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的历史、成因、分布、特征和危害途径,土壤污染的面临的主要敏感受众等内容的详实分析,确保有效的投入来实现全社会各阶层的“环境公平”。随着土壤环境产业的蓬勃发展,在土壤修复掘金的潮流中,一些国字头的污染大户,如石化、钢铁、冶金、化工等巨头公司和上市企业,也逐步拓展修复板块和业务领域。这些企业的介入有其正面的作用,也有不利的因素。要做好引导和规制,提出利用市场功能和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他们的行业技术优势并避免权力寻租的的解决机制。

工业发展历史与土壤环境保护的关联度与有效预防的问题。土壤污染问题与聚集区工业环境的状况密切相关,工业环境的综合管理和意识水平,是保障土地污染预防、预警和高效治理修复的前提。同时,工业环境一般也体现了全社会防污控污的基本能力,也是环境修复产业中技术、装备和产业综合素质的一面镜子,因此考察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业环境的演进与土地污染问题成因的相关性及影响要素,也是探索后续如何替代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土地污染预防和高效避免“共地悲剧”的基础问题之一。另外,中国土地污染的历史阶段、区域差异、行业差异、成因差异以及危害差异特征分析,以及中国土壤环境修复产业的发展阶段、技术演进、管理机制等宏观综合判断,是引导、规制和扶持修复产业,从目前占环保产业不足1%逐步发展到环保产业60-70%的重要基础内容。

土地管理与土壤污染防控的一体化现代化治理体系构建问题。从西方国家的经验看,土地污染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是要靠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监管机制逐步健全,而棕地再开发中的城市规划、景观设计和土地价值回归则是核心要素。这期间“人”、“社区”、“城市”的需求和发展以及价值认同则是棕地能否恢复生机的灵魂所在。在上述经验认识的基础上,如何在中国大地上新一轮的城市化建设中,充分认识到新中国工业行业发展中遗留的工业地块和景观的价值,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的同时,增强全社会的认同感和历史遗迹的保留,留下社会主义早期建设中遗留工业产物的美学价值,也是值得探讨的话题。

土壤环境管理中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度优势的问题。土地共有制度前提下,中国未来发展阶段土地污染的预防、控制和修复与西方国家相比较,制度优势的分析和体现是当代环保人必须科学回答的问题。如何实现土地资源永远稀缺的基础上,全社会福祉的最大化,如何在世界经济技术发展演替中的后工业化主流时期,有前序经验可以借鉴的前提下,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相对优势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破解的问题。从区域和城市的空间尺度进行分析,基于中国国情,在后续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中,探索土地污染问题内部化的环境经济学、环境管理学理论方法,就如何科学量化及有效规避土地污染外部性问题;如何分析和保障区域发展中稀缺土地资源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综合效益最大化问题;如何充分利用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经济、环境管理、区域发展、城市规划、景观设计等综合学科和理论,探索社会主义全面小康社会实现过程中区域或城市棕地问题的有效解决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展开系统探讨是也是当代环保人的历史使命之一。

4 主要结论

4.1 实现全面小康必须有效应对土壤环境安全问题

我国土壤环境污染历史久、底子薄,问题突出,形势严峻。然而,土壤污染是工业化过程的产业,是特定阶段人类社会发展和认识环境规律的新的发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我们用三十年左右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几百年的工业化道路,虽然在工业制造和污染排放方面具有相对劣势,但也有后发展的技术优势和环境污染预防意识优势[8]。在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十三五”期间,应树立保护土壤环境就是保护土地生产力,提高土壤环境质量就是提高土地生产力的思想,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有效应对土壤环境质量改善这一突出短板,集中发力解决有限目标的土壤环境安全突出问题,是当代环保人不可推脱的责任和义务。

4.2 用发展的眼光正面积极看待土壤环境保护问题

土壤环境治理不是发展的包袱,土壤环境保护也不是发展的约束,而是新时期社会变革、经济发展、科技创新驱动的新的动力和增长点。环保产业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土壤环境的预警、调查、修复等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度高、创新驱动需求强的产业类型。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历史机遇期,通过构建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土壤环境行政监管和土壤环境产业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金融、技术等手段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是妥善解决土壤环境安全问题的必然和可行的途径。

4.3 充分挖掘土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内涵价值

中华民族在土壤环境保护方面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承,中国也是世界上唯一具有跨度从热带土壤到寒带土壤类型的国家,丰富的土壤资源孕育了灿烂的土壤文化。土壤除了具有我们熟知的农业生产、环境功能外,还是最大的生物基因库和资源库、全球生物多样性的根基、碳循环中的重要碳库,具有丰富的保存自然文化遗产功能、景观旅游资源和材料支撑功能。保护土壤环境的社会价值远大于目前我们主要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安全。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对于提高中国传统文化和新时期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机结合和提高全社会的文化自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4.4 兼顾土壤环境安全与环境产业发展的社会公平

由于土壤环境管理和土壤污染的治理修复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以及政府所主导的社会意识主流媒体宣传。土壤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危害和土壤生态环境安全的社会管理方向是在有限的科学认识、信息传递基础上做出的判断。尤其是现阶段政府部门主导的土壤环境调查和治理修复示范阶段,应慎重选择土壤环境保护先行区域,合理选择土壤环境监管和修复示范项目资金投入,完善土壤修复产业调控机制和技术优选模式,充分把控现阶段土壤污染防治“风险管控”这一核心要求,探索符合重点区域、典型行业土壤环境保护特性的工作机制和发展模式,确保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成果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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