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水污染溯源与管控重点实验室的函
环境部: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水污染溯源与管控重点实验室的函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水污染溯源与管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环境保护水污染溯源与管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建设申请书》)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水污染溯源与管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面向我国水污染精准、科学、依法防治的重大需求,针对当前水污染源识别难、治理不彻底等难题,选择基于同位素的高效检测与分析技术,开展水环境中不同污染物同位素测试方法与技术、水污染监控预警技术、水污染溯源技术、水污染修复原理与技术方法等研究。通过建立精准高效的水污染同位素检测技术,准确识别水污染源,揭示水环境中污染物迁移转化过程,构建水环境污染溯源技术方法体系,编制水环境污染溯源技术标准、规范和指南,构建水环境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为水污染物精准溯源和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提供科技支撑;同时,培养一批优秀的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环办科财〔2020〕24号)的有关规定,请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对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协调推动落实相关条件;请依托单位围绕《建设申请书》中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模式,落实资金投入,按期完成重点实验室的各项建设任务。在建设期间,若遇重大事项,请及时向我部报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7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教育部、科技部、国资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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