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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6-30 1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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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四为四高两同步” 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

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四为四高两同步” 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9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有力构筑了山西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的绿色本底。
  为全面反映2020年我省生态环境状况,六五环境日前夕,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0年山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公报重点介绍2020年我省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辐射环境、自然生态环境状况等内容。
  一、环境空气质量
  大同市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其余 10 个地级市均未达到二级标准。
  11个地级市达标天数平均为263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71.9%,同比增加8.3个百分点。11个地级市中,大同、吕梁、朔州、长治、晋中5个市达标天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占地级市的45.5%。
  11个地级市重污染天数平均为8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2.1%,比2019年下降1.0个百分点。11个地级市中,吕梁、大同、阳泉、朔州、长治、晋城、晋中7个市重污染天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占地级市的63.6%。
  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介于4.68——5.91之间,吕梁、朔州、大同、忻州、长治、晋中6个市综合指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比,11个地级市综合指数均有所下降。
  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 年均浓度分别为19µg/m3、35µg/m3、83µg/m3、44µg/m3,CO和O3-8h百分位数平均浓度分别为1.9mg/m3 和169µg/m3。同比,六项空气质量指标均有所下降,SO2、NO2、PM10、PM2.5 年均浓度、CO百分位数和O3-8h百分位数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0.8%、10.3%、10.8%、8.3%、13.6%和6.1%。
  酸雨:全省11个地级市降水pH年均值介于6.26——7.16之间,均在5.60以上(酸雨标准:pH<5.60),11个地级市均无酸雨出现。
  二、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环境质量:全省地表水水质属轻度污染。监测的101个省控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的断面66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65.3%,同比增加8.3个百分点;重度污染(劣Ⅴ类)的断面2个,占2.0%,同比减少14.0个百分点。58 个国家考核断面均退出劣Ⅴ类。同比,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地下水环境质量:全省共监测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井260眼,其中II 类水质井61眼,占比23.5%;III类142眼,占比54.6%;IV类41眼,占比15.8%;V类16眼,占比6.2%。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评价,达标 203眼,占比78.1%。达标井比例同比增加6.1个百分点。
  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 25 个监测断面(点位)中,23 个全年均达标,占比 92.0%。
  地表水水源监测断面(点位)5 个,4 个全年均达标,占比 80.0%;1 个全年均超标, 主要超标指标为硫酸盐。
  地下水水源监测点位20个,19个全年均达标,占比95.0%;1个全年均超标,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硬度和硫酸盐。
  三、声环境质量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全省11个地级市开展了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监测了2365个点位。
  全省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52.9dB(A),同比下降了0.6dB(A),全省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评价级别为“较好”,同比质量级别无变化。其中,11个地级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在48.7 —— 55.7dB(A)之间,运城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评价级别为“好”,太原、大同、长治、晋城、朔州、晋中、忻州、临汾 8 市为“较好”,阳泉、吕梁2 市为“一般”。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全省11个地级市开展了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监测了623 个点位,路段总长度715.8km。2020年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64.3dB(A),同比下降1.1dB(A),全省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评价级别为“好”,同比质量级别无变化。其中,11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在60.9 —— 66.8dB(A) 之间, 11 个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评价等级均为“好”。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全省11 个地级市开展了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各类功能区测点数80个,其中0类功能区1个,1类功能区27个,2类功能区25个,3类功能区12个,4类功能区15个。2020年全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4.7%和84.7%,同比,昼间达标率提高5.9%,夜间达标率提高9.1%。
  11个地级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在75% —— 100% 之间,夜间达标率在40.6% —— 100%之间。
  四、辐射环境
  2020年度我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自动站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累积剂量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气溶胶、沉降物、土壤、地表水、城市地下水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处于天然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未见异常;空气(水蒸汽)和降水中氚活度浓度、空气中气态放射性碘同位素未见异常;饮用地下水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的放射性指标指导值;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电磁辐射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限值,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五、自然生态环境
  截止2020年底,全省共建成自然保护区46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38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10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4%。
  山西省野生脊椎动物和野生维管束植物种类共有2602种,其中野生维管束植物共152科685属2121种,包括蕨类植物22科39属95种,裸子植物4科8属14种,被子植物126科638属2012 种;野生脊椎动物共34目108科481 种, 包括哺乳类7目22科65 种, 鸟类 17目64科329种,爬行类2目7科27种,两栖类2目5科12种,鱼类6目10科48种。
  我省境内共有中国特有种635种,其中,野生维管束植物特有种591种,野生脊椎动物特有种44种。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7种,二级保护动物51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1种,二级保护植物7种。维管束植物中属于极危物种1种,濒危物种10种,易危物种53种。野生脊椎动物中属于极危物种 2 种,濒危物种 11 种,易危与近危物种 62 种。
  原标题:《2020年山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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