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积极推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
湖南:积极推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0515号提案《建议积极推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的答复。全文如下:省政协人环资委:贵委提出的《建议积极推
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0515号提案《建议积极推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的答复。全文如下:
省政协人环资委:
贵委提出的《建议积极推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电力公司,现答复如下:
焚烧发电是处理生活垃圾的重要方式,对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解决“垃圾围城”等突出环境问题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焚烧发电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国产化程度大幅提升,以及生活垃圾清运量上升和环境承载压力加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逐渐成为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的主流方式。“十三五”以来,我厅按照科学规划,城乡、区域统筹的原则,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动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体系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逐年提升,无害化处置水平不断提高。
一、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基本情况
目前,湖南省建成投产垃圾焚烧发电厂12座(长沙市、株洲市、衡阳市、益阳市、永州市、郴州市、常德市、澧县、岳阳市、汨罗市、湘乡市、湘阴县),设计总日处理能力达到1.58万吨,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占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的40%以上。在建项目11个,分别为耒阳市、怀化东部(溆浦)、长沙市二期、衡阳北部(衡阳县)、永州东部(宁远)、吉首市、郴州嘉禾、湘潭市、益阳市二期、新化县、石门县,设计总日处理能力1.09万吨。到2030年前,我省还将规划建设垃圾焚烧项目32个,设计日处理能力2.09万吨。届时,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占比将超过70%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顶层设计。2018年3月,省住建厅联合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湘建城〔2018〕59号),为全省项目建设提供指导意见。2019年12月,联合省发改委(能源局)编制印发《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湘发改能源〔2019〕888号),原则上按照垃圾运输距离不超过50公里、单个项目日处理规模不低于500吨的标准,以垃圾清运量大的城市作为布局重点,统筹服务周边城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布局图、时间表,为科学有序推进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二)强化建设和运营监管。2017年、2018年,我厅连续两年召开了全省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推进会;2019年4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会,组织参观了长沙市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厂建设运营情况,通过会议推广长沙、益阳、永州等地推进焚烧发电设施建设的经验。同时,厅建立了垃圾焚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月调度工作机制,并将其纳入2018-2020年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库内容。强化运营监管,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2019年4月,厅组织对运营满一年的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展无害化等级评定,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指导各地加强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水平。
(三)推进部门联动。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17年成立了省垃圾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由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项目落地,指导焚烧处理项目选址、工程设计审查、工程监管、特许经营的指导监督和各地实施运营情况的考核。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焚烧处理项目及输出线路的核准等前期工作,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省生态环境厅负责项目环评审批,做好工程排污达标监管工作,指导督促垃圾焚烧项目的“装树联”工作。省财政厅负责拟定焚烧处理项目PPP示范合同范本,指导各地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PPP工作,统筹整合资金支持相关项目建设。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做好相关项目用地预审、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审批、用地计划安排工作,优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四)强化宣传推广。湖南省将益阳市、永州市、长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列为全国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单位,作为环保教育基地对外开放,提高社会大众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了解度,从而减少对焚烧厂的“邻避心理”和抵触情绪;组织制作了垃圾焚烧公益宣传片,在湖南卫视、都市频道、经视频道等电视台滚动播出。此外,2018年,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防范和化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社会风险的意见》,指导各地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建设运营标准、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科学防范和化解垃圾焚烧项目“邻避效应”。
(五)加大投入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国家建设资金支持,2016年以来,我省有14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合计约1.2亿元。省电网积极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补贴申报、审核和发布工作,及时组织对并网项目进行清理,确保项目真实、合规、不遗漏,享受补贴政策无偏差。省财政厅综合运用专项债、PPP等政策工具,不断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湖南省在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维权意识的提升,加上少数城市在垃圾焚烧设施项目选址过程中不够公开、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导致部分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遇到了“一建就闹、一闹就停”的“邻避”困境。贵委提出的建议与对策,对推进我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科学选址、标准建设、规范运营,破解“邻避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导,推进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科学布局。根据《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指导各地完善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落实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并与城市相关规划相衔接,引导并鼓励相关设施集中布局形成固废环保产业园,综合解决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餐厨(厨余)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降低选址难度和建设投入,减少“邻避”影响。在规划阶段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接受公众监督,在运行阶段实施适当的供热、供电等补偿措施,有效化解“邻避效应”,努力构建“邻利型”服务设施。
(二)加快推进高标准清洁焚烧项目建设,提高垃圾焚烧项目运行稳定性。指导督促各地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垃圾特许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湘建城〔2018〕59号精神),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选用技术路线成熟、实力雄厚企业,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科学运营、规范管理。在落实环境卫生防护距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绿化、体育和休闲设施,供周边居民免费使用。指导各地优化污染治理技术的选择,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强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的动态监管。加快推进环卫信息化建设,以及污染物排放第三方检测,深化垃圾焚烧厂智能化动态监管,并主动将主要污染物排放相关数据向社会公开,提高政府的公信力。组织开展全省垃圾处理设施等级评定,及时对建设和运营存在问题的设施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按时做好整改工作。同时,评级结果与各地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挂钩,并列入了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措施等奖惩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有效破解“邻避效应”难题。通过公益广告、专题采访等形式,普及垃圾焚烧处理知识,宣传报道垃圾焚烧厂建设运行典型案例,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各地有效破解“邻避效应”难题,让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理念真正深入人心。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继续推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引导公众到垃圾焚烧厂进行参观和查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合力打造“信息公开、操作透明、以人为本、环境优美”的环保达标项目。
再次感谢你们对湖南省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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