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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署在全国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6-30 1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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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署在全国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2020年6月30日上午10点,生态环境部召开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

2020年6月30日上午10点,生态环境部召开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副所长王海燕介绍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刘友宾:
  三、部署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
  为确保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降低O3污染,生态环境部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部署在全国开展夏季(6-9月)VOCs治理攻坚行动。
  攻坚行动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三个治污”“五个精准”,全面加强VOCs综合治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精准治污。在问题上聚焦当前VOCs治理中存在的源头替代不足、无组织排放严重、治理设施简易低效、监测监控不到位等突出短板;在时间上聚焦O3污染高发的夏秋季,以O3超标天数占全年70%左右的6-9月为重点管控时段;在区位上聚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城市数占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总数的28%,O3超标天数占全国总超标天数的70%;在对象上聚焦VOCs排放的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和企业集群;在措施上突出源头减排和过程管理,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控制并重,对全流程、全链条、全环节分别提出管控措施。
  坚持科学治污。我部将通过卫星遥感手段开展重点区域甲醛、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物遥感监测,筛选VOCs治理重点关注区域。充分运用走航监测、手工采样监测以及VOCs溯源分析等手段,确定重点控制的VOCs物质以及物种名录、行业名录、排放环节。在物种上聚焦到烯烃、芳香烃、醛类等大气光化学反应活性强的物质;在行业上聚焦到VOCs活性物质排放量大的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以及油品储运销。在排放环节上聚焦到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生产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以及敞开液面逸散。
  坚持依法治污。严格依法监管、依法治理,不涉及关停、错峰生产、应急管控等强制性措施,严格落实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不搞“全覆盖”“一刀切”,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
  按照攻坚方案要求,7月-9月,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开展夏季O3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帮扶,组织专家团队深入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以及其他O3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查找问题、把脉会诊,针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等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地方优化VOCs治理方案,推动《方案》各项任务措施取得实效;紧盯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管控企业,全面监督VOCs无组织和有组织达标排放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式跟踪管理,督促地方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到位。
  此外,为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帮扶和指导,我部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组织编写了面向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面向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指南(试行)》、面向社会公众的《臭氧及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知识问答》等1套3本书籍,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发放,并在部网站提供电子版下载链接。对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树立标杆企业,在政府绿色采购、企业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
  通过攻坚行动,推动我国VOCs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VOCs排放量明显降低,夏季O3污染得到遏制,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及其他O3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城市夏季优良天同比增加,推动“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省(区、市)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部署在全国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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