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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下半场 | 又有10座城市进入强制分类时代!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6-17 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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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下半场 | 又有10座城市进入强制分类时代!据住建部规划,到2020年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截止

据住建部规划,到2020年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截止目前,年内已有北京等6地加入到垃圾分类行列,还有乌鲁木齐、武汉、三亚、海口、南京、济南、哈尔滨、南宁、菏泽、桂林等10城垃圾分类在路上。

各地垃圾分类为何骤然增速?

一方面是对国家政策的快速响应。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国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按官方计划,明确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因此,2020年是验收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的关键之年,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先后就生活垃圾管理进行修法或立法,是对国家政策的快速响应,通过督促引导,强化全流程分类、严格执法监管,让更多人行动起来。

另一方面,是城市环境治理对垃圾分类强制性的必要需求。

由于缺乏可约束的强制性政策和相关法规,使得多年来我国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大,有了制度,立了规矩,才能依法引导老百姓从被动要求分类到自觉分类。

垃圾分类强制就够了吗?

垃圾分类,光有强制还不够,进入2020年下半场的垃圾分类要做到长效治理,一要靠监督约束,二要靠思想自觉,将两者紧密结合起来,常抓不懈,才是垃圾分类长效化运行的保证。

1.政策约束

近年来,从《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出台,到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垃圾分类由“倡导”变为“要求”,这标志着垃圾分类正式进入“强制时代”,一些基层单位也将垃圾分类作为考评重要依据之一,不断强化激励和督促作用。

北京:《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若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由相关部门责令立即整改,罚款1000元,再次违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的,先劝阻再警告,再次违反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苏州:2020年6月1日起,《苏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全面施行,扔不对垃圾,最高可罚50000元。

南京:南京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将于今年11月实施。根据《条例》,南京居民将采取“2+2”分类法;不分类将面临高额罚款。

南宁:2020年,南宁市垃圾分类将正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预计将在今年8月底出台。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将被责令重新分类投放,拒不改正的,相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处罚。

武汉: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经责令改正且拒不改正的,将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违反规定的单位,最高将受到5万元的处罚。

乌鲁木齐:乌鲁木齐明确,6月30日起,《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实施,其中规定,乌鲁木齐市的各个单位、个人都要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如果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个人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2.信息监管

利用信息技术赋能的治理优势,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城市大脑等最新的技术手段,对分类设施、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搭建垃圾分类处理考核、监管信息平台,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智慧分类和智能化建设。

以余杭为例,为了更好满足垃圾分类智能化需求,在本土环卫企业联运环境的技术支持下,余杭城管的数据城管系统与智慧环卫、智慧城管云平台一体化运作,重点运用人脸识别、自动定位、智能分类设备称重、满溢报警等核心技术,结合大数据分析、云计算、图像识别技术实现垃圾的有源可溯、为垃圾分类及环卫管理决策提供监管及相应的依据,成为余杭区城市大脑智慧城管模块主要部分。

余杭城市大脑管理指挥厅

在提高居民思想自觉性方面,当前主要以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为主,侧重围绕奖励积分而建立的宣传激励机制,但总的思路还是要将“要我分”的法治引领和“我要分”的行动自觉相结合,把“要我分”中的种种不便变成“我要分”的处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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