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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亿元 黑龙江省牡丹江江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公开招标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4-24 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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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亿元 黑龙江省牡丹江江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公开招标黑龙江省牡丹江江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工程设计规模为近期2.0万m³/d,

黑龙江省牡丹江江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工程设计规模为近期2.0万m³/d,总变化系数Kz=1.47;远期4.0万m³/d。粗格栅间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间、预处理间附属用房、EBIS生化反应池、污水深度处理间、紫外消毒间、污水二次提升泵房、污泥贮池、污泥深度处理间、鼓风机房、变配电间及碳源加药间、生产业务楼、门卫室等。
  配套污水管线:配套建设污水压力管道10026m,管径DN800。
  采用的处理工艺为:污水→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EBIS生化反应池→污水深度处理间(磁混凝→滤布滤池)→紫外消毒间→污水二次提升泵房→牡丹江排放。新建建(构)筑物主要为:粗格栅间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间、预处理间附属用房、EBIS生化反应池、污水深度处理间、紫外消毒间、污水二次提升泵房、污泥贮池、污泥深度处理间、鼓风机房、变配电间及碳源加药间、生产业务楼、门卫室等。配套污水管线:配套建设污水压力管道10026m,管径DN800。
  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合作期为2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5年。
  本方案项目总投资14939.4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4822.5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76.0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86万元。
  详情如下:
  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牡丹江江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
  招标编号:GXTC-A-1975047  1.招标条件
  牡丹江江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由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授权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前期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具体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遴选社会资本方。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实施机构: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2项目名称:牡丹江江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
  2.3建设地点:牡丹江市东小河以东,八面通街以南。
  2.4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设计规模为近期2.0万m3/d,总变化系数Kz=1.47;远期4.0万m3/d。粗格栅间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间、预处理间附属用房、EBIS生化反应池、污水深度处理间、紫外消毒间、污水二次提升泵房、污泥贮池、污泥深度处理间、鼓风机房、变配电间及碳源加药间、生产业务楼、门卫室等。
  配套污水管线:配套建设污水压力管道10026m,管径DN800。
  2.5投资规模:本方案项目总投资14939.4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4822.5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76.0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86万元。
  2.6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939.46万元,资金来源分两部分。
  (1)政府负责部分,政府债券及其他政府资金配套投入8015.43万元,约占总投资比例54%,在建设期根据建设进度分批投入;
  (2)按PPP模式运作部分投资6924.03万元,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481.8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0%,融资资金2442.18万元,约占总投资比例16%。
  2.7运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2.8合作期:建设期1年,运营期25年,共计26年。
  2.9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2.10股权比例:社会资本方占股100%。
  2.11招标内容:社会资本方(承担项目投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投融资能力,银行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AA级,能够提供合法有效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且授信额度或银行基本户存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本条件);
  3.5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2016-2018年)每年均为盈利且财务报表净利润为正(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必须符合本条件);
  3.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必须符合本条件);
  3.7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必须符合本条件);
  3.8本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
  3.10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最多不得超过2家(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602购买招标文件,现处于疫情特殊时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现场购买的方式,具体方式请投标人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46022277)。
  4.2招标文件每套售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16日下午13时30分。
  5.2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9楼1号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环境保护,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牡丹江市江南新区孵化中心10号楼
  联系人:沙飞
  联系电话:0453-6172179
  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6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46022277
  原标题:1.5亿元 黑龙江省牡丹江江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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