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已采取防控措施饮用水安全有保障
生态环境部:已采取防控措施饮用水安全有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有老百姓担心,一些地方可能存在过度使用消毒剂进而对饮用水安全造成影响。对此,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3月9日告诉《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有老百姓担心,一些地方可能存在过度使用消毒剂进而对饮用水安全造成影响。对此,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3月9日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为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生态环境部已及时要求地方采取了防控措施,监测结果显示,11474个饮用水源地未发现受疫情防控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
据介绍,针对新冠肺炎疫情,一些地方可能存在过度使用消毒剂问题,由此也引发了一些群众对饮用水安全的担心,特别是疫情严重的武汉等地。对此,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明确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针对疫情防控过程可能存在的过度使用消毒剂的情形,生态环境部已要求地方在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指标基础上,增加余氯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同时,在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和相关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性监测时,以余氯指标替代粪大肠菌群指标,在满足监测时效性的同时,科学评估消毒效果。
生态环境部监测司这位负责人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空气、地表水,尤其是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保障防疫期间生态环境质量安全,并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同时,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制定应急监测方案,认真做好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定点医疗机构、相关污水处理设施等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有关单位和部门,指导做好污水处理、消毒等防疫处置工作,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这位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截至2月29日,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对11474个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应急监测,未发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为保障武汉供水安全,对武汉市18个主要饮用水源地开展了应急监测,结果显示,18个水源地水质整体较好,水质同比和环比均基本保持稳定。”这位负责人指出,武汉市19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这位负责人说,监测部门对 1562个饮用水源地开展了余氯监测,受疫情防控开展的消杀工作等影响,47个饮用水源地余氯有检出,但浓度均低于自来水厂出水标准(0.3 mg/L),其它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湖北省对125个水源地开展监测,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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